南京再审申诉律师
律师热线 13951899110
再审申请民事再审行政再审刑事申诉
执行申诉检察抗诉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首页 >>文章

故意伤害致死怎么判刑处罚?

故意伤害致死怎么判刑处罚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犯前款罪,致人重伤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重伤造成严重残疾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1、对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2、对故意伤害他人致人重伤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这里所说的“重伤”,依照刑法第九十六条的规定,是指有下列情形之一的:(1)使人肢体残废或者毁人容貌的;(2)使人丧失听觉、视觉或者其他器官机能的;(3)其他对于人身健康有重大伤害的。其中“其他对于人身健康有重大伤害 的”,主要是指上述几种重伤之外的在受伤当时危及生命或者在损伤过程中能够引起威胁生命的并发症,以及其他严重影响人体健康的损伤,主要包括颅脑损伤、颈部损伤、胸部损伤、腹部损伤、骨盆部损伤、脊柱和脊髓损伤以及烧伤、烫伤、冻伤、电击损伤、物理、化学或者生物等致伤因素引起的损伤等。3、对故意伤害他人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重伤造成严重残疾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这里所说的“致人死亡”,是指行为人出 于损害他人健康的故意而伤害他人,但由于被害人受到伤害后得不到及时或者有效的救治或者由于其他原因,造成被害人死亡的结果。“特别残忍手段”,是指故意 造成他人严重残疾而采用毁容、挖人眼睛、砍掉人双脚等特别残忍的手段伤害他人的行为。二、认定故意伤害罪应注意什么1、分清故意伤害罪与杀人罪的界限。两罪的主要区别在于是否以非法剥夺他人生命为故意,如果行为人没有这种非法剥夺他人生命的故意,而只有伤害他人身体健康的故意,即使行为导致了他人的死亡,也只能定故意伤害罪;如果行为人有非法剥夺他人生命的故意,即使其行为没有造成他人死亡的结果,也构成杀人罪(未遂)。2、分清故意伤害罪与过失致人重伤罪的界限。过失重伤罪在主观上是过失的,而且法律要求必须造成他人重伤的结果才能构成犯罪,而故意伤害罪在主观上是故意的,即使致人轻伤,也构成故意伤害罪。3、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不一定都认定为故意伤害罪。刑法规定的其他犯罪中也有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情况,如刑法关于强奸妇女致人重伤或者死亡的规定和抢劫致人重伤、死亡的规定等,这些都属于刑法的特殊规定。根据特别规定优于一般规定的原则,刑法有特别规定的,一律适用特别规定。故意伤害虽然不会针对对方的重要部位进行打击,但是可能因为一些意外的情况,比如受害人有特殊疾病,从而在故意伤害的情况下,也就有可能出现死亡的损害后果。实践中,我们需要将故意伤害致人死亡与故意杀人致人死亡区分开,而对故意伤害致死的处罚,根据规定一般是处10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


·中国《刑法》65岁要坐牢吗?相关法律规定是怎样的?
      一、中国《刑法》65岁要坐牢吗? 中国《刑法》65岁要坐牢吗?相关法律规定是怎样的?对65周岁犯罪嫌疑人一样应当追究刑事责任,符合条件的一样应当坐牢。只有达到75周岁以上老年人才应当从轻处罚,并且不适用于死刑。 《刑法》第十七条(刑事责任年龄)第五款,已满七十五周岁的人故意犯...


·拐卖儿童罪的法律是怎么规定的
      拐卖儿童罪的法律是怎么规定的 一、拐卖儿童罪的法律是怎么规定的? 拐卖妇女、儿童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情节特别严重的,处死刑,并处没收财产: (一)拐卖妇女、儿童集团的首要分子; ...


·指定居所监视居住和刑事拘留的区别是什么
      指定居所监视居住和刑事拘留的区别是什么指定居所监视居住和刑事拘留的区别是监视居住地址在被监视者的住所,刑事拘留是在看守所。指定居所监视居住是一项刑事强制措施。刑事诉讼中的拘留是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对直接受理的案件,在侦查过程中,遇到法定的紧急情况时,对于现行犯或者重大嫌疑分子所采...


·毁坏财物8000元会被判刑吗
      会。故意毁坏财物8000元,已经达到了刑事立案标准,即使同意和解也会被判刑。《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公安机关管辖的刑事案件立案追诉标准的规定(一)》第33条第三十三条[故意毁坏财物案(刑法第二百七十五条)]故意毁坏公私财物,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立案追诉: (一)造成公私财...


·犯罪中止处罚原则是什么
      犯罪中止处罚原则是什么刑法第二十四条规定:在犯罪过程中,自动放弃犯罪或者自动有效地防止犯罪结果发生的,是犯罪中止。中止犯的处罚原则较为特殊:首先,明确是“应当”从宽处罚而非如同预备犯、未遂犯那样“可以”从宽处罚;其次,注意对中止犯的处罚也不同于预备犯、未遂犯那样比照既遂犯进行处罚...


·集资诈骗罪业务员量刑标准是什么?
      在生活中经常遇到集资诈骗,我国的法制化程度在不断的增强,法律已经走进了每家每户,法律在保护者每一个公民,对于集资诈骗的恶劣行为很多投资者深恶痛绝,原因是集资诈骗将会给投资者带来严重的经济损失,这些行为将会受到法律的严厉制裁,那集资诈骗罪业务员量刑标准是什么?下面就详细介绍。 一...


·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批捕后的流程是什么
      一、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批捕后的流程是什么? 检察院批捕后,公安机关继续刑事侦查。《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规定: 1、对犯罪嫌疑人逮捕后的侦查羁押期限不得超过二个月。案情复杂、期限届满不能终结的案件,可以经上一级人民检察院批准延长一个月。 2、人民检察院审查案件,对于需要...


·犯罪构成客观方面的选择要件有哪些
      犯罪行为的研究有很多是比较立体化的,比如每一种不同的犯罪行为都有属于其特定的构成要件,而在构成要件当中又包括客观方面,客观方面和犯罪客体是紧密相连在一起的,能够证明犯罪的客观事实也非常的多。而下面本站我们主要是给您解释一下犯罪构成客观方面的选择要件有哪些? 一、犯罪构成客观方面...


·容留他人吸毒构成犯罪吗
      容留他人吸毒构成犯罪吗 一、容留他人吸毒构成犯罪吗 容留他人吸毒,可能涉嫌容留他人吸毒罪 容留他人吸毒罪侵犯的是复杂客体,即正常的社会管理秩序和人们的身心健康,容留吸毒是对吸食毒品的纵容和帮助行为。 容留他人吸毒罪的主体为一般主体,即凡是达到刑事责任年龄具有刑事责任能力的...


·不服刑事判决怎么申诉
      要是被告人对刑事案件的判决结果不服的话,那么有的情况下是进行上诉,而有的时候则是进行申诉,这二者具体的适用情况不同。那究竟被告人不服刑事判决怎么申诉呢?请跟随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具体了解。 一、谁可以提出申诉? 《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二条规定:“当事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


·一、醉驾能否缓刑对于被判处拘役、三年以下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
      一、醉驾能否缓刑对于被判处拘役、三年以下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可以宣告缓刑,对其中不满十八周岁的人、怀孕的妇女和已满七十五周岁的人,应当宣告缓刑:(一)犯罪情节较轻;(二)有悔罪表现;(三)没有再犯罪的危险;(四)宣告缓刑对所居住社区没有重大不良影响。宣告缓刑,...


再审申请民事再审行政再审刑事申诉
执行申诉检察抗诉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电话咨询.|.短信咨询.|.留言咨询
©Copyright Reserverd
南京再审申诉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