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再审申诉律师
律师热线 13951899110
再审申请民事再审行政再审刑事申诉
执行申诉检察抗诉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首页 >>文章

分项工程质量检测内容包括哪些

分项工程质量检测内容包括哪些

分项目质量检验的四个部分是什么?

分项目的质量验收。

1、检验批质量的验收

子项目分为一个或几个检验批接受。检验批的质量应符合下列要求

主要控制项目和一般项目的质量已通过抽样检验:

有完整的施工操作基础,质量检验记录。

(1)主要控制项目。主要控制项目的规定是必须满足的要求,是保证工程安全和使用的重要检查项目,是对安全、健康、环境保护和公众利益起决定性作用的检查项目。是确定检验批次的主要性能。如果质量指标达不到要求,就等于降低了项目的性能指标,严重影响了工程的安全性能。如果更高的要求等于绩效指标的改进,那么项目成本就会增加。

2、主要控制项目包括的主要项目是:

①重要材料、构配件、成品、半成品、设备性能及附件材料、技术性能等,检查水泥、钢材质量等出厂合格证和试验资料;预制地板、墙体、门窗等构件质量;质量风扇和其他设备。检查出厂合格证及其技术资料和工程是否符合有关技术标准。

②结构的强度、刚度和稳定性,以及工程性能的测试。例如,混凝土和砂浆的强度;钢结构的焊接强度;管道的压力测试;空气管道的系统测量和调整;电气绝缘和接地试验;电梯的安全保护和运行测试结果等。检查测试记录,其数据和项目应符合设计要求和本验收规范的要求。

③一些重要的允许偏差项目必须控制在允许偏差限度内。

对于一些与年龄相关的测试项目,当年龄不够且无法提供数据时,可以先评估其他评估项目,并根据施工现场的质量保证和控制暂时接受项目。然后,填写数据。如果数据不符合规定值,对某些材料的试验数据,部件质量和工程性能存在疑问,应进行复验,鉴定和现场检查。

(2)一般项目。一般项目是除主要控制项目外的检验项目,应按规定执行。但是,可以适当放宽一些不影响工程安全和使用功能的规定。虽然这些规定不如主要控制项目重要,但它们对项目的安全和使用功能以及关键点的美观影响较大。在这些工程的验收中,大部分抽检必须满足其质量指标的要求。一些专业的质量验收规范规定20%,虽然可以超过某些指标,但也有局限性。通常不超过规定植物的150%。与原“检验评定标准”相比,本工程质量控制更加严格,工程质量得到进一步保证。

3、一般项目包括:

①允许有某些偏差的项目,但在一般项目中,根据数据规定的标准,可能存在一定范围的个别偏差。不超过20%的检查点的最大数目可能超过允许的偏差值,但不得超过150的允许值。

②对于无法确定偏差值并允许发生某些缺陷的项目,可区分缺陷数量。例如,砖砌体预先嵌入肋中,留置间隔有偏差;混凝土筋暴露在外,并暴露出一定的长度。

③一些无法量化的定性项目。如:大理石碎地面颜色协调,无明显裂缝、凹坑,管道接口工程,无外露油渣。这些由监理工程师掌握。

4、分项目质量验收

分项工程的质量验收应遵守下列规定:

子项目中包含的检验批应符合质量要求:

分项工程检验批的质量验收记录应完整。

子工程质量验收是一个以验收批次验收为基础的统计过程,在没有时间的情况下有一些直接验收的内容,因此应注意对子项目的验收。

(1)检查检验批次的现场,检查是否涵盖子项目的范围,以及缺失的部分是否未被接受。

(2)在子项目中直接接受一些在检验批中无法检验的项目。例如,砖砌体工程中全高度垂直度和砂浆强度评价。

(3)检查批验收记录内容及签字人是否正确、完整。

·经济的不断发展,工业化进程随之加快,用工市场上的劳动关系也逐
      经济的不断发展,工业化进程随之加快,用工市场上的劳动关系也逐渐增多,许多人会认为劳动关系的认定标准只有一种。其实不然,我国的法律规章制度不断完善,劳动关系的认定标准也在不断完善,劳动关系的认定标准对雇佣双方都有巨大的意义,所以今天我们就给您详细介绍劳动关系的认定标准。 (一)...


·现代社会,各大工程正在建设,许多承包工程的人都在积极的完成工
      现代社会,各大工程正在建设,许多承包工程的人都在积极的完成工程。在现实生活中,您都知道,承包工程的需要双方当事人签订一个建设工程承包协议书。那么,建设工程承包协议书范本是怎样的?接下来我们将为您详细的介绍一下建设工程承包协议书范本是怎样的这个问题以及与其相关的一些事项。 一、承...


·工程承包人怎么界定主体
      工程承包人怎么界定主体承包人的工程承包主体资格除满足《民法典》关于合同主体资格的要求外,还要满足《建筑法》关于施工合同承包人主体资格的要求。施工合同的承包人必须具有企业法人资格,同时持有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核发的营业执照和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资质证书,在核准的资质等级许可范围内承揽...


·旷工如何处理,如何认定旷工
      旷工如何处理,如何认定旷工劳动者在用人单位提供的岗位上上班,那么劳动者就应该及时履行自己的劳动义务,但是在社会中有一部分劳动者经常旷工,对于旷工的劳动者应该如何处理呢?我们在下文就为您简要分析一下,希望对您有所帮助。一、旷工如何处理第一次旷工,通过口头或书面警告,让本人认识到错误...


·用人单位可以和工伤职工解除劳动关系吗?
      用人单位可以和工伤职工解除劳动关系吗 工伤职工在停工留薪期内,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也就是说,用人单位不得与处于停工留薪期内的工伤职工解除或终止劳动关系。 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一级至四级伤残的,保留劳动关系,退出工作岗位,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


·工伤鉴定最长仲裁时效为多久
      在日常生活中,您做工伤鉴定的目的就是为了替自己争取一个合理赔偿。但是在现实生活中可能因为各种各样的原因,自己在做工伤鉴定的时候耽误的时间比较长,已经超出了诉讼的时效,这种情况下是不利于自己维权的。下面我们就详细为您介绍工伤鉴定最长仲裁时效为多久的问题。 一、工伤鉴定最长仲裁时效...


·工程欠款的诉讼时效是多久
      工程欠款的诉讼时效是多久随着各地工程建设的开展,实践中围绕工程欠款而产生的问题也不少。们在追讨工程欠款时要注意不要错过了诉讼时效。那么工程欠款的诉讼时效是多久呢?而债权人又该如何追讨工程欠款呢?我们将在下文中一一为您解答。一、工程欠款的诉讼时效是多久大多数拖欠工程款已历时相当久,...


·提高工伤津贴的范围有哪些?
      提高工伤津贴的范围有哪些?调整范围为保障工伤人员和工亡人员供养亲属的基本生活,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的规定,经市政府批准,决定对工伤人员和工亡人员供养亲属工伤保险定期待遇进行调整。现就有关问题通知如下:本次调整范围为前享受伤残津贴待遇的工伤人员(不包括领取基本养老金的退休人员)、享...


·合同到期员工不续签可以领失业金么劳动合同到期
      合同到期员工不续签可以领失业金么劳动合同到期,如果劳动者自己不愿意续签劳动合同,则单位不承担经济补偿责任,也无法要求领取失业保险金。如果是单位不愿意续签或续签的工资、福利待遇等低于原来合同,则单位应当承担支付经济补偿的责任,并可要求领取失业保险金。二、失业保险金的领取条件有哪些失...


·劳动者上下班途崴伤算工伤吗
       一、劳动者上下班途崴伤算工伤吗 上下班途中崴脚是不属于公司的。在上下班途中,只有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才属于工伤。 法律依据:《工伤保险条例》 第十四条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 (一)在工作时间和...


·2023年疫情期间工资推迟发放可以吗?
      疫情期间工资推迟发放可以吗?2020年疫情期间工资推迟发放完全是可以的,但前提也是要告知劳动者原因,对于疫情的影响这是无法预见的情形,只要是属于这种情况的推迟同样也是可以得到法律的支持,从而不会承担责任。因此次疫情,假期延长和复工延迟属于企业无法预见的客观情况,延迟复工的企业可以...


再审申请民事再审行政再审刑事申诉
执行申诉检察抗诉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电话咨询.|.短信咨询.|.留言咨询
©Copyright Reserverd
南京再审申诉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