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再审申诉律师
律师热线 13951899110
再审申请民事再审行政再审刑事申诉
执行申诉检察抗诉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首页 >>文章

一、与公婆分割家庭共同财产可以吗?

一、与公婆分割家庭共同财产可以吗?只要有证据就可以分割家庭的共同财产;1、家庭共有财产的发生是以家庭成员共同生活期间的共同劳动创造的财产为前提,不是在共同生活期间共同创造的财富,不发生家庭财产关系。2、家庭共有财产来源于全体家庭成员的共同劳动所得和各自劳动所得的财产。3、家庭共有财产为共同共有财产,在家庭关系存续期间,共有人不分份额,共同享有所有权。从以上特点可以看出,所谓家庭共有财产,是在一个大家庭中形成的,也就是说,父母、儿女、女婿、媳妇共同生活、劳动在一起,不分彼此,才能产生家庭共有财产。其次,夫妻共有财产则是指在无妻关系存续期间的“工资、奖金、生产、经营的收益、知识产权的收益,不归夫妻一方的继承或赠与所得的财产和其他应当归于夫妻共同所有的财产。”二、家庭共同财产的其基本特征是:1、夫妻关系存续期间取得的财产;2、夫妻之间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各自取得的财产;3、夫妻之间依《民法典》的规定采取书面约定形成规定的财产。家庭共同财产是家庭成员在家庭共同生活期间共同创造、共同所得的财产。例如,家庭成员共同投资建造的房屋、家庭经营的工商业、农副业的收入或以共同收益购买的财产等。家庭共同财产属于家庭成员共有。家庭成员共同生活、没有分家析产时,每个家庭成员对家庭共有财产都有一定的财产所有权。家庭共有财产与夫妻共有财产的分割,应先将夫妻共同财产从家庭共同财产中分离出来,然后才能进行夫妻共同财产分割。一个家庭是否存在家庭共有财产,取决于三个条件:一是家庭成员之间是否有共同生活的关系;二是家庭成员有无共同的生产经营活动;三是家庭不是仅仅由一对夫妻和未成年子女组成。综合上面所说的,与公婆分割家庭共财产这个认定的前提是必须要自己是有份参与分割的,而且还必须要有依据,这样才能分得其财产,家庭中的财产是特别难断定的,必须要由几方好好的协商才能进行分割,这样才能更好的保障自己的合法权益和利益。


·结婚彩礼钱多少合适 哪些情况下结婚彩礼要返还
      如今男女结婚都讲究一个结婚彩礼,这主要是在结婚之前由男方家以结婚为目的就给付给女方家的,但很多时候都是给了婚后的男女使用的。不过出于面子的考虑,有些的地方的彩礼现在是越来越高了。那究竟结婚彩礼钱多少合适呢?下面就让我们来为解答疑惑吧。 一、结婚彩礼钱多少合适 一般都选择在订婚的时...


·无能力抚养小孩送孤儿院法律允许吗
      无能力抚养小孩送孤儿院法律允许吗抚养义务是指男女双方离婚后,即解除同居义务后剩下的抚养二人共同子女的义务。抚养义务是不随婚姻关系的灭失而灭失的,男女双方离婚后,直接抚养未成年子女的一方享有抚养权,不直接抚养子女的一方享有探视权。那么,无能力抚养小孩送孤儿院是法律所许可的吗?一、无...


·离婚后儿童抚养权如何争取
      离婚后儿童抚养权如何争取在律师代理的离婚案件当中,收集相关有利的证据可以最大可能争取到孩子的抚养权,主要包括双方基本条件的取证、双方父母基本条件的取证、孩子生活环境方面的取证、考虑法官判决孩子抚养权归属的因素以及孩子的意见这几个方面去争取。二、具体实施方式建议1、双方基本条件的取...


·根据婚姻法规定二婚登记需要离婚证?
      根据婚姻法规定二婚登记需要离婚证? 一、根据民法典规定二婚登记需要离婚证? 办理二婚登记需要离婚证,结婚登记提交的证件 1、本人常住户口簿、居民身份证。 2、本人无配偶。 3、当事人提交3张2寸近期半身免冠彩色合影照片(可当场拍照)。 二、 结婚登记条件 1、男女双...


·现役军人离婚管辖是如何确定的非军人对军人提出的离婚诉讼
      现役军人离婚管辖是如何确定的非军人对军人提出的离婚诉讼,如果军人一方为非文职军人,由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离婚诉讼双方当事人都是军人的,由被告住所地或者被告所在的团级以上单位驻地的人民法院管辖。(1)夫妻双方都是军人的,其离婚诉讼由被告住所地或者被告所在的团级以上单入驻地的人民...


·领结婚证有哪些注意事项
      一、领结婚证有哪些注意事项1、需携带保双方的常住户口簿,如果是集体户口的,只需携带本人集体户口证到人才市场换证即可;2、需携带双方居民身份证原件,如果身份证与户口簿上的姓名、性别、出生日期不一致的,应先到有关部门更正。常住户口簿或者居民身份证丢失的,应先到当地户籍管理部门补证。3...


·夫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一方以个人名义所负的债务是否能认定为夫妻共同债务?
      《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四条规规定,“夫妻双方共同签名或者夫妻一方事后追认等共同意思表示所负的债务,以及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属于夫妻共同债务。 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但是...


·农村离婚孩子的抚养费怎么计算
      实践中,并不会因为农村中的夫妻离婚就不对未成年孩子的抚养问题作出处理了。在孩子问题上面,其实农村和城市的处理都是一样的。不过如果涉及到共同财产的分割,则由于农村中还关系到耕地等的分割因此情况也不一样。那通常农村离婚孩子的抚养费怎么算呢?下面就让我们为你做详细解答。 一、农村离婚孩...


·在我国不离婚分割财产吗
      婚姻问题,在现实生活当中是比较复杂的,即使在处理离婚的时候,也并不像您想象的那么简单,简单的去办理一张离婚证就可以。很多人的婚姻在处理的时候情况是比较复杂的,有可能实际夫妻关系已经破裂,但是在法律上婚姻关系还存续,那么这种情况下能否进行财产分割呢?我们将针对在我国不离婚分割财产吗...


·起诉离婚找不到人怎么离婚
      协议离婚中要求夫妻双方都自愿离婚,并且就相关的事项,如共同财产的分割等等协商达成一致。然而现实中,就有可能出现一方想要离婚,但却找不到对方人的情况。此时如果想要起诉离婚找不到人该怎么办呢?请跟随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 一、 夫妻一方找不到对方能不能离婚? 能离,我国法律规定了...


·夫妻双方共同财产概念是怎样的
      夫妻双方共同财产概念是怎样的 一、夫妻双方共同财产概念是怎样的 夫妻共同财产是指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由《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规定的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所谓夫妻关系存续期间,是指夫妻结婚后到一方死亡或者离婚之前这段时间...


再审申请民事再审行政再审刑事申诉
执行申诉检察抗诉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电话咨询.|.短信咨询.|.留言咨询
©Copyright Reserverd
南京再审申诉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