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再审申诉律师
律师热线 13951899110
再审申请民事再审行政再审刑事申诉
执行申诉检察抗诉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首页 >>文章

拿人未锁的自行车报案要拘留多久?

拿人未锁的自行车报案要拘留多久?

一、拿人未锁的自行车报案要拘留多久?

1、不管车子有没有锁,只要不是你的车子,你骑走,就算盗窃。

2、具体怎么处罚,要看车子的价值。一般大约是2000元左右,每个地方标准不同。如果高于2000元,要按照《刑法》进行刑事处罚;如果低于2000元,要按照《治安管理处罚法》进行行政处罚。

3、《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九条 盗窃、诈骗、哄抢、抢夺、敲诈勒索或者故意损毁公私财物的,处5日以上10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500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处10日以上15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1000元以下罚款。

4、《刑法》第二百六十四条 盗窃公私财物,数额较大或者多次盗窃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无期徒刑或者死刑,并处没收财产:

(一)盗窃金融机构,数额特别巨大的;

(二)盗窃珍贵文物,情节严重的。

二、拘留的分类

1、行政拘留

是指对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的一般违法行为,给予的一种最严厉制裁,属于行政处罚的一种。治安拘留最高期限为15日(期满即释放,由公安机关决定,在行政拘留所执行;对拘留不服的,可提起行政复议、行政诉讼)。 合并执行拘留的期限不得超过20天。


2、刑事拘留

是指公安机关或人民检察院在刑事案件侦查中,对现行犯或重大嫌疑分子,暂时采取的强制措施。公安机关对于被拘留的人,应当在拘留后的二十四小时以内进行讯问。若被拘留人被批准逮捕,则依据《刑事诉讼法》审理,若审理后被无罪释放,被逮捕人可以申请国家赔偿。刑事拘留不是处罚或者制裁。

根据《刑事诉讼法》第80条的规定,公安机关对于现行犯或者重大嫌疑分子,如果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先行拘留:

(1)正在预备犯罪、实施犯罪或者在犯罪后即时被发觉的;

(2)被害人或者在场亲眼看见的人指认他犯罪的;

(3)在身边或者住处发现有犯罪证据的;

(4)犯罪后企图自杀、逃跑或者在逃的;

(5)有毁灭、伪造证据或者串供可能的;

(6)不讲真实姓名、住址,身份不明的;

(7)有流窜作案、多次作案、结伙作案重大嫌疑的。

人民检察院决定拘留的条件是:

(1)犯罪后企图自杀、逃跑或者在逃的;

(2)有毁灭、伪造证据或者串供可能的。

人民检察院决定拘留后,由公安机关执行。

刑事拘留最长时限为 37天(流窜作案、多次作案、结伙作案的重大嫌疑分子,提请批准逮捕的时间可以延长到30日。检察院必须在7日内作出批准逮捕或者不批准逮捕的决定)。

3、司法拘留

一种是指在民事、行政诉讼或法院执行过程中,对妨害诉讼活动(如:作伪证、冲击法庭、妨害证人作证、隐匿转移被查封、扣押的财产、阻碍法院工作人员执行公务、逃避执行)等,由人民法院直接作出的拘留决定,属于强制措施,依据的是《民事诉讼法》或《行政诉讼法》,最高期限为十五日,由法院将被拘留人交公安机关看管,不服的可向法院申请复议,拘留期内,由法院决定提前解释或期满释放。

司法拘留还有一种:民法通则第一百三十四条规定:人民法院审理民事案件,对严重违反民事法律规范应负民事责任的行为的人,可以予以训诫、责令具结悔过、收缴进行非法活动的财物和非法所得,并可以依照法律规定处以罚款、拘留。由此可见,民法通则所规定的拘留,是人民法院以国家的名义,对严重违反民事法律规范的行为人的人身自由加以短期限制的一种惩罚方法。它是民事制裁中最为严厉的惩罚措施。

综合上面所说的,拘留是对于一个犯罪人员做的强制措施,而且拘留的时间一般会根据案件的大小来进行判决,但最高不能超过法律规定的期限,所以,执法人员在处理案件的时候也会结合实际的情况进行考虑,也会让犯罪人员做出相应的惩罚。





·广东省交通事故赔偿标准是否有统一规定?
      广东省交通事故赔偿标准是否有统一规定?广东省并没有对交通事故的赔偿标准有统一规定的,在任何地方发生的交通事故的赔偿标准都是根据给受害者造成的实际损失计算的。1、医疗费。按照医院对当事人的交通事故创伤治疗所必须的费用计算,凭据支付。结案后,仍需继续治疗的,按照治疗的必要费用给付。2...


·无症醉驾摩托车的法律后果是什么?
      无症醉驾摩托车的法律后果是什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九条,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机动车驾驶证被吊销或者机动车驾驶证被暂扣期间驾驶机动车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处二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对于未随身携带机动车驾驶证的,无论驾驶人在行驶过程中违法与否,均不得继...


·社保交满15年后可以停交吗
      15年仅仅是养老保险缴费的最低年限,但只要在工作状态,公司和个人都应当正常缴纳养老保险,直至退休年龄。一般社保缴费是捆绑式缴费,即养老和其他四险是一起缴纳的,不可以有些缴纳有些不缴纳的。影响养老金高低的因素主要有:退休上年度当地社会平均工资、缴费基数的高低、缴费年限的长短等等,并...


·在火车上抢劫要如何处罚
      在火车上抢劫要如何处罚一、在火车上抢劫要如何处罚 《铁路法》第六十五条规定:在列车内抢劫旅客财物的,“依照刑法有关规定从重处罚”。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铁路法〉中刑事罚则若干问题的解释》 (一)在列车内抢劫旅客财物,是抢劫罪中一种严重的犯罪形式。具体认定时,应当...


·云南特大交通事故,事故责任的划分标准
      交通事故不段,几乎每天都交通事故在发生,有的小碰撞小摩擦,但是有的发生大事故或特大事故,因此失去了宝贵的生命。那你知道什么是特大交通事故吗?接下来,我们将在本文中以云南省为例,介绍一下云南特大交通事故的相关内容。 一、什么是特大交通事故 根据《公安部关于修订道路交通事故等级...


·交通事故损害赔偿遵循的原则是什么?
      交通事故损害赔偿遵循的原则是什么? (一)全部赔偿原则。全部赔偿原则是指交通事故当事人,应当按照交通事故责任造成的实际财产损失全部予以赔偿,也就是赔偿实际造成的损失。 1、按照所负交通事故责任的大小,全部按责任比例确定的数额赔偿。 2、全部赔偿包括赔偿直接损失和间接损失。交...


·交通罚款滞纳金上限是多少
      交通罚款滞纳金上限是多少我国经济的快速发展,使得汽车进入千万户家庭,但是驾驶汽车却面临着许多交通违规的问题,许多人可能对交通罚款滞纳金上限并不了解,造成了相关经济损失,除此之外,交通违章处理期限是多久?通过下我们将为你详细解读这些信息。一、交通违章罚款滞纳金般来说,交通违章罚款有...


·一、交通事故同责有人伤保险公司理赔流程是什么?
      一、交通事故同责有人伤保险公司理赔流程是什么? (一)登记客户信息(被保险人和伤者的姓名,电话,车牌号)。 (二)询问。 1、询问对方是否为客户,是否报案认定交通事故,保险公司是否已经查勘定损。 2、询问客户是否在其他柜台理赔。 3、询问客户是否有车损,车辆是否修理结束...


·延期交房如何索赔,延期交房怎么赔偿
      对于购买期房的人来讲,最担心的就是出现延期交房的情况。此时可能因为开放商的各种原因,而导致不能按照约定的时间交房。那么购房者就延期交房如何索赔呢?我们将在下文中为您做详细解答。 一、延期交房如何索赔 卖方逾期交房一般有两种情况:一种是在合同约定的入住期日到来时,卖方未能完工并通...


·一、交通事故伤残十级精神赔偿多少钱?
      一、交通事故伤残十级精神赔偿多少钱?交通事故人身损害,精神抚慰金,一般是根据损伤的严重情况确定金额。达到伤残等级的,一般是一个级别5000元,最高不超过50000.也就是说,十级一般是5000,九级10000,以此类推。当然,根据案情的不同,比如有多个级别的,法院在判决的时候会根...


·交通事故误工费赔偿标准
      交通事故误工费赔偿标准 1.《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触电人身损害赔偿案件若干问题的解释》第4条第2项误工费:有固定收入的,按实际减少的收入计算。没有固定收入或者无收入的,按事故发生地上年度职工平均年工资标准计算。误工时间可以按照医疗机构的证明或者法医鉴定确定;依此无法确定的,可以根...


再审申请民事再审行政再审刑事申诉
执行申诉检察抗诉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电话咨询.|.短信咨询.|.留言咨询
©Copyright Reserverd
南京再审申诉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