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再审申诉律师
律师热线 13951899110
再审申请民事再审行政再审刑事申诉
执行申诉检察抗诉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首页 >>文章

保险诈骗罪构成要件

(一)客体要件保险诈骗罪既侵犯了保险公司的财产所有权,也侵犯了国家保险制度。保险是指被保险人向保险公司支付保险费,保险人对合同约定的或者被保险时可能发生的事故造成的财产损失承担赔偿责任。商业保险行为是指保险人死亡、伤残、患病或者达到合同规定的年龄、期限,应当承担支付保险费责任的行为。保险制度是保证经济生活的稳定和特定危险事故造成的损失。这种犯罪的对象是保险金。保险金又称保险金额,是保险人承担赔偿或者给付保险金责任的最高限额。行为人诈骗保险公司除保险资金以外的其他财产的,不构成本罪。(二)客观要件保险诈骗罪客观上表现为以下五种情形:1、被保险人故意虚构保险保险标的,骗取保险费这种情况是指被保险人为取得保险金,故意使用虚假证明材料或者虚构事实,编造保险标的,在保险事故发生后,非法取得保险金。所谓保险标的,是指作为保险标的的财产及其有关利益或者人的寿命、身体。2、被保险人、被保险人或者受益人应当编造发生保险事故的虚假理由或者夸大损失程度,骗取保险费。根据《保险法》第22条的规定,在发生保险事故后,被保险人、被保险人或受益人应向保险人提供其提供和确认的保险事故的性质,当被保险人根据保险合同给付保险金时,被保险人、被保险人或受益人应向保险人提供保险事故的性质、原因、损失程度及其他相关证据和信息。3、被保险人、被保险人或者受益人应当捏造未发生的保险事故,骗取保险金。保险事故是被保险人、被保险人或受益人向保险人提出索赔,保险人根据合同予以赔偿的前提条件。如果没有合同规定的保险事故,你不能索赔。否则,如果你谎称发生了保险事故并获得赔偿,这将是一种违反诚信原则和最大诚信原则的保险欺诈行为。4、被保险人和被保险人故意造成财产损失,并诈骗保险费显然,这种犯罪仅限于财产保险活动。依照保险法第二十七条第二款的规定,被保险人、被保险人或者受益人故意造成保险事故的,保险人不承担赔偿或者给付保险金的责任。5、投保人和受益人故意造成被保险人死亡、残疾或者疾病的,应当以欺骗方式取得保险利益。被保险人死亡、伤残或疾病的所谓故意原因及保险利益的欺骗是指被保险人和受益人故意造成被保险人死亡、受伤、虐待、遗弃、爆炸、纵火、中毒等手段造成的人身保险事故、被保险人死亡、受伤或疾病、骗取保险金的行为。"在发生过失杀人、伤害或疾病的行为的情况下,如疏忽造成爆炸、水灾、火灾、交通事故、严重责任事故、对人造成伤害、造成死亡、残疾或疾病的行为,即使骗取保险费,"也不属于本法规定的犯罪。此时构成了这种犯罪,往往也是造成这种情况犯罪的原因之一。(三)主体要件该罪行的主题是一个特殊主题,只能由被保险人,被保险人和受益人组成。被保险人,被保险人和受益人可以是具有刑事责任或刑事责任的自然人,也可以是单位。被保险人是指其财产或人员受保险合同保险并有权领取保险金的人。(四)主观要件这种犯罪只能是主观故意构成,具有非法占有保险金的目的。行为人因过失造成保险事故,或者认为实际发生的保险事故没有因理解错误而发生,或者因误算而谎报事故损失,从而取得保险金的,不构成犯罪。至于此罪的目的,可以在保险前或保险后提出。也可以在保险事故发生之前或之后生产。犯罪意图发生的时间不影响犯罪的性质,但在量刑时可以认为是适当的情形。


·关于办理拒不执行法院判决裁定罪的条件是什么?
      关于办理拒不执行法院判决裁定罪的条件是什么? 一、关于办理拒不执行法院判决裁定罪的条件是什么? (一)指对人民法院的判决、裁定有能力执行而拒不执行的行为。 (二)对人民法院的判决、裁定有能力执行而拒不执行的,包括应当履行的义务的全部或部分。 (三)指有能力执行而拒不执行的...


·二次退侦检察院因证据不足不起诉是无罪吗?
      一、二次退侦检察院因证据不足不起诉是无罪? 不是的。 (一)、《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七十条 人民检察院对于监察机关移送起诉的案件,依照本法和监察法的有关规定进行审查。人民检察院经审查,认为需要补充核实的,应当退回监察机关补充调查,必要时可以自行补充侦查。?对于监察机关移送起诉...


·疫情期间造谣量刑吗
      如果散布谣言,谎报疫情、警情等或者以其他方法故意扰乱公共秩序的,具有社会危害性,尚不够刑事处罚的,给予行政处罚;若严重扰乱社会秩序的,则要按照刑法定罪处罚。法律依据:《关于依法惩治妨害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违法犯罪的意见》:(1)编造虚假的疫情信息,在信息网络或者其他媒体上...


·过失犯罪的要负刑事责任吗
      过失犯罪的要负刑事责任吗应当预见自己的行为可能发生危害社会的结果,因为疏忽大意而没有预见,或者已经预见而轻信能够避免,以致发生这种结果的,过失犯罪,指在过失心理支配之下实施的、根据刑法的规定已经构成犯罪的行为。《刑法》第十五条规定: 应当预见自己的行为可能发生危害社会的结果,因为...


·涉嫌传播淫秽物品判刑多久
      涉嫌传播淫秽物品判刑好久《刑法》第三百六十三条规定,以牟利为目的,制作、复制、出版、贩卖、传播淫秽物品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第三百六十...


·刑事减刑辩护词的主要结构是什么
      一、刑事减刑辩护词的主要结构是什么?法庭辩护词的主要结构:一般由前言、辩护理由、结束语三部分组成。1、前 言(主要三项内容:一是申明辩护人的合法地位;二是讲辩护人在出庭前进行了哪些工作;三是讲辩护人对全案的基本看法。)2、辩护理由(是辩护词的核心内容。是辩护人为维护被告人的合法权...


·刑诉法中证人作证方面的规定是什么?
      法院在审理刑事案件的过程中,需要结合各种证据分析案情,并最终做出判决。而刑事证据包括物证、书证及证人证言等,每种证据的效力不同,证人证言可以说是最主要的一种证据类型,基本上所有刑事案件会涉及到。那么刑诉法中证人作证方面的规定是什么?下面我们一起通过我们的这篇文章了解下吧。 一...


·虚报注册资本罪既遂判刑最新规定是什么?
      虚报注册资本罪既遂判刑最新规定是什么? 一、向法院申请诉前保全会通知对方吗? (一)当事人向法院申请财产保全的,被执行者(即被申请人)不会事先收到通知。 法院根据当事人的申请进行财产保全的,其目的就是为了防止被申请人为了逃避债务而转移资产,所以法院在采取保全措施之前不会通知...


·法院对于虚假出资罪的最新量刑标准是什么
      法院对于虚假出资罪的最新量刑标准是什么 一、法院对于虚假出资罪的最新量刑标准是什么 依据我国《刑法》第一百五十九条 虚假出资、抽逃出资罪 公司发起人、股东违反公司法的规定未交付货币、实物或者未转移财产权,虚假出资,或者在公司成立后又抽逃其出资,数额巨大、后果严重或者有其他严重...


·盗窃罪法条内容有哪些?
      一、盗窃罪法条内容有哪些 《刑法》第二百六十四条盗窃公私财物,数额较大或者多次盗窃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


·贩卖毒品多少克判死刑
      贩卖鸦片一千克以上、海洛因或者甲基苯丙胺五十克以上或者其他毒品数量大的可能会判死刑。法律规定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十五年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并处没收财产:(一)走私、贩卖、运输、制造鸦片一千克以上、海洛因或者甲基苯丙胺五十克以上或者其他毒品数量大...


再审申请民事再审行政再审刑事申诉
执行申诉检察抗诉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电话咨询.|.短信咨询.|.留言咨询
©Copyright Reserverd
南京再审申诉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