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再审申诉律师
律师热线 13951899110
再审申请民事再审行政再审刑事申诉
执行申诉检察抗诉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首页 >>文章

轻微伤可以不拘留吗?

人与人之间的相处,难免有些磕磕碰碰,情绪稳定的人可能会有更好的解决办法,但是有的人情绪不稳定,闹了情绪就抡起拳头,损人不利己,那么我国对这方面的规定是怎么样的呢?关于打架斗殴1、当我们与他人发生激烈的矛盾后导致动手并且将对方打至受伤,那么这就是属于违法的,一般派出所会根据受伤人的受伤程度来进行判定处罚结果,如果只是将对方打至轻微伤的情况,轻微伤一般是属于治安处罚问题的,是不构成刑事案件,2、如果发生矛盾至打架的双方私下自行协商和解或者通过派出所双方达成和解了,那么就可以不需要受到处罚,如双方不能达成和解的,根据我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九条规定,因双方个人矛盾导致的打架属于民事纠纷,因民事纠纷导致打架双方或者他人财产或者人的身体健康损害的,在案件情节较轻的情况下个人双方或者国家公安机关可以进行调解,如果调解双发达成和解了,那么就不需要进行处罚了,如果有其他的争议还可以通过向当地的法院进行民事诉讼来进行处理解决。3、如果通过国家公安机关的调解双方不能达成和解的,则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法》的第四十三条规定进行处罚。治安管理处罚法的第四十三条规定,如果在双方或者多方发生矛盾殴打他人或者是故意伤害他人的情况的,案件中殴打他人者情节轻的,需要被处五天以下的拘留或者处罚款五百元以下,如果案件中殴打他人者情节严重的,那么就需要被处五到十天的拘留,同时根据案件的情况需要处二百到五百元的罚款,如果是有伙同他人进行殴打情况,或者去殴打未成年人、残疾人、孕妇等情况,或者进行多次殴打或者同事殴打多人的情况的,有以上任意一种情况的都需要被处十到十五天的拘留,并且同时需要被处五百到一千元的罚款。4、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法》的第十九条规定,如果是案件情节属于轻微的,或者在案件时候有过错方的一方主动积极的去减轻违法所造成的后果并且取得了因此案件导致受伤的受害人的谅解的,或者导致此案件的发生是因为被他人威逼利诱的,或者在发生此案件后去主动到国家公安机关进行投案自首的,或者在导致此案件发生后有立功的表现等以上任意情况,那么国家公安机关可以酌情的对其进行减轻处罚或者不处罚的。5、对于案件中判定伤情的情况,并不是我们自己说是轻或者重伤就是什么的,最权威的就是通过法医鉴定出来的伤情结果是属于轻或者重,如果是对方故意伤害他人的,那就是需要负刑事责任的,根据我国《刑法》第二百三十四条规定,故意去伤害他人身体健康的,就属于故意伤害罪,需要被处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三年以下的。如果是故意伤害他人导致伤情严重的,就需要处三年到十年的有期徒刑,导致残疾或者死亡的,就需要处至少十年的有期徒刑或者无期或死刑的。6、如果我们在案件的处理中有不服国家公安机关的处理结果的,我们也是可以申请进行行政复议或者行政诉讼的,同时我们可以向跟我们执行处罚结果的公安机关申请处罚决定暂缓执行。俗话说,和气生财,凡事三思而行。以上为小编为您整理的关于打架斗殴的相关法律知识,如果您对这方面有需要帮助的可以登录律图网咨询相关律师!


·关于贿赂犯罪的认定规定是什么?
      关于贿赂犯罪的认定规定是什么? 一、关于贿赂犯罪的认定规定是什么? 2012年3月14日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三十七条第三款规定: “危害国家安全犯罪、恐怖活动犯罪、特别重大贿赂犯罪案件,在侦查期间辩护律师会见在押的犯罪嫌疑人,应当经侦查机关许可。上述案件,侦...


·刑诉法第41条的规定是什么
      原告、被告都需要委托代理人,也就是我们常说的律师,这一点不仅是双方需要的,也是我国刑诉法当中的一道重要程序。而且如果被告方因为特殊情况没有办法聘请代理人的话,法院会甚至专门为其提供法律援助。关于诉讼代理人在我国刑诉法第41条就有规定。下面我们就详细的为您介绍一下刑诉法第41条的规...


·什么是非法侵入住宅罪,非法侵入住宅罪判多久
      什么是非法侵入住宅罪,非法侵入住宅罪判多久 非法强行闯入他人住宅的行为,有可能涉嫌非法侵入住宅罪。构成本罪虽然没有“情节严重”的限制,但是侵入他人住宅,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的,不认为是犯罪。司法实践中,非法侵入他人住宅的往往是其他犯罪的手段行为,比如闯入他人住宅盗窃,在这种情...


·走私犯罪既遂、未遂是怎样认定的
      走私犯罪既遂、未遂是怎样认定的1、对于行为人通过国家设置的海关监管场所“闯关走私”的,只要走私货物、物品到达海关查验关口,或者进入海关专设的监管货场而被查获的,应当认定为走私既遂。2、对于行为人携带、运输走私货物、物品“绕关走私”的,只要走私货物、物品到达国(边)境线的,应当认定...


·故意伤害罪最轻刑事处罚措施是什么?
      故意伤害罪最轻刑事处罚措施是什么?最轻的处罚为管制,也就是不用坐牢,还可以判三年以下徒刑或拘役,再缓刑,也不用坐牢。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犯前款罪,致人重伤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重伤造成严重残疾的,处十年以上...


·购买运输假币罪的主观方面与客观方面是什么
      购买运输假币罪的主观方面与客观方面是什么(一)主观方面行为人在主观上出于故意。货币不是商品,不能出售是众所周知的常识,在现实生活中更不可能存在用低于货币面值出售某一货币的情况。只有伪造的货币,才能有以低于货币面值出售或者购买的可能,因此,无论是出售者还是购买者,其主观上想牟取非法...


·实行终了的犯罪中止的和未实行有什么区别?
      实行终了和未实行终了的犯罪中止有什么区别?区别在于犯罪中止发生的时间不同:终了的中止是犯罪人把要实施的行为实施完了,不过阻止了犯罪结果的发生;未终了的中止是在犯罪中犯罪人自动放弃了犯罪。投毒后等被害人喝下前放弃犯罪应该属于未实行终了的犯罪中止,因为因为跟危害结果产生之间需要一定的...


·被刑拘无罪释放后留案底吗?
      被刑拘无罪释放后留案底吗?仅是刑事拘留,没有判处刑罚的,不算有犯罪记录。《公安机关出具有无违法犯罪记录证明工作规定》第五条本规定所称的违法犯罪记录证明事项不包括以下情形:(一)行政1.治安调解协议,不予处罚决定;2.警告、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决定,以及交...


·刑事案件抗诉由谁申请?
      一、刑事案件抗诉由谁申请? 是由当事人或者是由检察院来进行提出; 申诉人委托律师代理向人民检察院提出申诉,并提供相应证据: 按照《人民检察院复查刑事申诉案件规定》第五章第二十七条 经审查,具有下列情形之一,认为需要调查核实的。 (一)原案事实不清、证据不足的; ...


·怎样认定虚报注册资本罪
      注册资本就是登记注册事项的主要内容之一。如果虚报登记注册资本,就违反了公司登记对注册资本的特别要求,数额巨大的就会给社会带来巨大损失,因此公司法第209条对此加以明确规定,并规定构成犯罪的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那在现实生活中,该怎样认定虚报注册资本罪呢?下面为您介绍。 一、怎样认...


·除特殊情形外行贿数额达多少构成犯罪
      一、除特殊情形外行贿数额达多少构成犯罪? 除特殊情形外行贿数额达3万元的构成犯罪。为谋取不正当利益,向国家工作人员行贿,数额在三万元以上的,应当依照刑法第三百九十条的规定以行贿罪追究刑事责任。 行贿数额在一万元以上不满三万元,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依照刑法第三百九十条的规定...


再审申请民事再审行政再审刑事申诉
执行申诉检察抗诉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电话咨询.|.短信咨询.|.留言咨询
©Copyright Reserverd
南京再审申诉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