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再审申诉律师
律师热线 13951899110
再审申请民事再审行政再审刑事申诉
执行申诉检察抗诉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首页 >>文章

如果工作后没有签劳动合同的话

如果工作后没有签劳动合同的话,需要辞职的人在书面提出离职申请后,就可以立即离开公司,除非还需要工作的单位支付工资、押金,需要辞职的人还可以主张工作的单位支付经济补偿金、从第二个月起支付的双倍工资等;如果需要辞职的人跟工作的单位协商不成的话,需要辞职的人可法律机构以申请劳动仲裁。二、需要辞职的人在提交书面辞职信后,需要给领导签字,写不同意也是可以的。在这个情况下,需要辞职的人需要做好现场对话的录音,作为相关的证据.关键一点就是相关的证据,比如需要辞职的人和工作的单位有劳动关系的证据。对于工作了多少时间,工资每月多少等数据,可以使用“举证责任倒置”的原则,需要通过工作的单位来证明,如果工作的单位不能证明的话,工作的单位将承担不利后果。因此,如果领导不签字同意的话,需要辞职的人可以通过EMS发送辞职信给领导,单件上注明是???? 辞职申请书,并且需要注明收件人的姓名、相关的联系的方式、公司的全称和公司的详细地址。那么快递的回执就可以作为辞职信送达的证据,这是被法律认可的证据,有了这些证据,需要辞职的人可以去劳动仲裁的机构或劳动监察队投诉工作的单位。三、需要辞职的人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的关系可以分为三种情况:1、需要辞职的人根据《劳动合同法》的相关规定,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的诉求,也就是需要辞职的人需要提前30天通知工作的单位,并且不需要工作的单位的批准,但是工作的单位不需要承担需要辞职的人的经济补偿金。2、需要辞职的人根据《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的规定,如果有下列的情况,需要辞职的人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的申请诉求,不用提前30天,也不用工作的单位的批准。(1)工作的单位没有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提供相关的劳动保护的情况;(2)工作的单位没有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及时足额给劳动者支付劳动报酬的情况;(3)工作的单位没有依照法律的相关规定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情况;(4)工作的单位的规章制度违反了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了劳动者的合法权益的情况;(5)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其他情况。3、与此同时,工作的单位还必须按照《劳动合同法》第十六条和四十七条的规定,支付给需要辞职的人一定的经济补偿金;4、需要辞职的人如果没有任何依据就通过违反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而解除劳动合同的话,工作的单位不仅不需要支付给需要辞职的人每工作一年一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金,需要辞职的人还需要给工作的单位造成损失,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劳动合同中的工种是如何区分的?
      劳动合同中的工种是如何区分的? 一、劳动合同中的工种是如何区分的? (一)、从签订劳动合同的期限来分,有固定期限用工、无固定期限用工和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的用工3种方式。 1、固定期限用工,是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签订的劳动合同,约定有合同的终止时间。 2、无固定期限用工,...


·人事需要为试用期员工离职办理哪些手续
      试用期离职的劳动者还是有很多的,因为在试用期觉得这个岗位并不适合自己。当然,在试用期离职肯定需要办理一些手续的,那么我们在下文为您解答一下人事需要为试用期员工离职办理哪些手续,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一、人事需要为试用期员工离职办理哪些手续 正规单位办理离职手续,需要你本人的申...


·哪些单位用工要签订劳动合同
      相信各位劳动者都清楚,工作过程中与单位签订书面劳动合同的,可以对自身利益做出一个保障。但实践中也不是所有的单位用工都要签订劳动合同,究竟哪些单位用工要签订劳动合同呢?我们将在下文中为您做详细解答。 一、哪些单位用工要签订劳动合同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企业、个体经济组织、民办非...


·用人单位可以合法解除劳动合同的情形
      用人单位可以合法解除劳动合同的情形《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 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一)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二)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三)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四)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


·劳动争议一审重审调解注意事项
      劳动争议一审重审调解注意事项 一、调解 调解是指双方或多方当事人就争议的实体权利、义务,在人民法院、人民调解委员会及有关组织主持下,自愿进行协商,通过教育疏导,促成各方达成协议、解决纠纷的办法。调解是中国的司法中一个独特的法律制度。对维护家庭稳定,邻里和睦,社会和谐都起着重要的...


·一、劳动合同法司法解释?
      一、劳动合同法司法解释有哪些规定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等相关法律规定,结合民事审判实践,就适用法律的若干问题,作如下解释: 第一条 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之间发生的下列纠纷,...


·工伤造成旧伤复发是否还可以享受工伤待遇
      工伤造成旧伤复发是否还可以享受工伤待遇?员工工伤鉴定之后,伤情复发,是可以享受除伤 残赔偿以外的工伤待遇,包含《工伤保险条例》中第三十条、三十二条、三十三 条待遇的。即包含医疗费、住院期间生活费、器械费、以及停工留薪待遇等。《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条 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


·工程质量等级划分规范是什么?
      工程质量等级划分规范是什么?如今,建筑工程的质量是业主们共同关心的话题,如果人们买的的商品房有质量问题,则会影响使用。在工程施工结束后,建设单位也会对工程进行验收,做出评级。工程质量等级分为三个级别,优良、合格和不合格。那么工程质量等级划分规范是什么?下面我们来看看我们的说法。 ...


·如何进行劳动关系积极处理?
      下岗职工是否与国企业解除劳动合同,终止劳动关系,是企业是否减下人来,解决其冗员问题的一个标志,关系到国企改革的成败。而劳动关系对职工来说,又是他们与企业之间的全部利益所在。因此,我们要将劳动关系积极处理,确保社会的稳定。 但是如何积极处理劳动关系呢? 一、充分考虑下岗职工的...


·工程质量整改措施是怎样的
      工程质量整改措施是怎样的一项工程的好坏需要通过相关的部门进行质量检验通过后才能决定的,如果出现工程质量不达标的就会被要求返回重做,毕竟这关系到公众社会的集体财产与生命安全,那么工程质量整改措施是怎样的呢?通过下文来了解一下。 一、工程质量整改措施是怎样的 1、当施工引起的质量问题...


·农民工工资拖欠法律援助是否可以申请?
      农民工工资拖欠法律援助是否可以申请?一、农民工工资拖欠法律援助是否可以申请? 符合条件的可以申请法律援助。 农民工是属于法律援助的对象,涉及农民工工资清欠、工伤事故、工伤保险等社会保障金的购买以及其他人身伤害事故的案件均可以到当地法律援助机构申请援助。并可得到以下形式的法律援助:...


再审申请民事再审行政再审刑事申诉
执行申诉检察抗诉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电话咨询.|.短信咨询.|.留言咨询
©Copyright Reserverd
南京再审申诉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