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再审申诉律师
律师热线 13951899110
再审申请民事再审行政再审刑事申诉
执行申诉检察抗诉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首页 >>文章

谁可以申请劳动能力鉴定

工伤事故的处理中离不开申请进行劳动能力鉴定,但是就申请劳动能力鉴定来讲,其中有一些需要了解的内容,包括谁可以申请劳动能力鉴定,申请劳动能力鉴定的材料有哪些。针对这些问题,下面就让我们来为你做详细介绍吧。
一、谁可以申请劳动能力鉴定
劳动能力鉴定,是指劳动者因工负伤或非因工负伤以及疾病等原因,导致本人劳动与生活能力产生不同程度的影响,由劳动能力鉴定机构根据用人单位、职工本人或者亲属的申请,组织劳动能力鉴定医学专家,根据国家制定的标准,运用劳动保障的有关政策,运用医学科学技术的方法和手段,确定劳动者劳动功能障碍程度和生活自理障碍程度的一种综合评定的制度。
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23条规定,劳动能力鉴定由用人单位、工伤职工或者其直系亲属向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提出申请。根据这一规定,有权申请劳动能力鉴定的主体包括用人单位、工伤职工或其直系亲属。只要符合申请劳动能力鉴定的条件,上述主体都可以申请劳动能力鉴定,申请鉴定的顺序不分先后。申请劳动能力复查鉴定的主体还包括社会保险经办机构。
二、申请劳动能力鉴定的材料有哪些
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的有关规定,申请劳动能力鉴定应提交工伤认定决定和职工工伤医疗的有关资料。工伤认定决定是由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根据国家的政策、法规的规定,确定职工受伤或者职业病是否属于工伤范围,是否符合工伤的基本条件的书面决定。职工工伤医疗的有关资料是指职工受到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到工伤保险指定的医疗机构进行治疗过程中,由医院记载的有关工伤职工的病情、病志、治疗情况等资料。劳动能力鉴定机构据此审查工伤职工的伤情是否处于稳定状态,能否进行劳动能力鉴定。
关于劳动能力鉴定的申请,并不是任何人想提出就可以的。此时需要具有法律规定的主体资格才行。至于谁可以申请劳动能力鉴定,就包括了职工所在的单位、职工本人以及职工的家属等等。但是在申请进行劳动能力鉴定的时候,需要当事人提供相应的材料,这方面的内容,我们也在上文中进行了讲解,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一、员工得癌症能辞退吗?
      一、员工得癌症能辞退吗? 在医疗期内是不可以的,如果医疗期已满但是劳动者不能从事原来工作的,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用人单位可以提前三十天通知劳动者,30天之后解除劳动合同。 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二条 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不得依照本法第四十条 、...


·工程经济纠纷注意事项有哪些
      工程经济纠纷注意事项有哪些 在经济高速发展的今天,工程行业也实现了繁荣发展。但在工程项目的合作中也会有经济纠纷的存在,在出现工程经济纠纷时,我们可以和工程方进行协商或者申请仲裁机构进行仲裁,为了避免出现不必要的麻烦,那么工程经济纠纷注意事项有哪些内容,我们为此整理了一些相关资料...


·绿化工程质保期标准是多久
      绿化工程质保期标准是多久 一、绿化工程质保期标准是多久 绿化工程的质保期法律上没有明确的规定,一般以当事人的意思自治为主,主要是看合同的约定。 二、绿化工程合同该怎么写 绿化工程合同 业主(甲方) 承包方(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规...


·员工解除劳动合同30内能请病假吗?
      员工解除劳动合同30内能请病假吗实际操作中,劳动者如果身体不适,可以按公司的规章制度请病假,用人单位可以酌情安排病假和交接工作,用人单位按实际出勤计算工资和病假工资;但劳动者有完成交接工作的义务,如果未完成交接给用人单位造成损失了,劳动者要承担赔偿责任。 根据《劳动合同法》第五十...


·我们在了解了关于误工费的相关标准以及知识之后
      我们在了解了关于误工费的相关标准以及知识之后,可能就会有一些疑问,那么下面我们来介绍欠钱不还误工费可以要求赔偿吗?根据相关的规定,因为欠钱不还的,其实可以要求赔偿误工费的,那么具体的,我们可以通过下面的文章来详细了解一下。可以起诉要求还钱,也可以要求赔偿误工费、精神损害抚慰金,但...


·没有签订劳动合同劳动者可以随时辞职吗?
      没有签订劳动合同劳动者可以随时辞职吗没有签订书面劳动合同的,为不定期劳动关系,劳动者可以随时终止劳动关系,而不用提前30天。二、相关法律规定《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 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二)未及时...


·工伤认定不服申请行政诉讼的期限多久
      工伤认定不服申请行政诉讼的期限多久 一、工伤认定不服申请行政诉讼的期限 按现行的法律规定,当事人对工伤认定不服的,可以依法在60日申请行政复议或者在六个月内(注;行政诉讼法修改之前为90日内)提起行政诉讼。 《工伤认定办法》 第二十三条 职工或者其近亲属、用人单位对不予受...


·哪些劳动合同没有效力
      签订的劳动合同,只有具有了法律效力之后,那么合同约定的内容才能生效,也才能对当事人的权益作出保护。现实中,有一些劳动合同最终会被认定没有效力,那一般哪些劳动合同没有效力呢?请跟随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 一、哪些劳动合同没有效力 《劳动合同法》第二十六条规定,下列劳动合同无...


·企业无故辞退员工,怎么赔偿
      企业辞退员工的赔偿标准为: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


·工伤鉴定结果出来了可以辞职吗?
      工伤鉴定结果出来了可以辞职吗? 工伤鉴定结果出来后可以辞职。首先要明确一点,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是在职的时候就可以领取,而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是在离职的时候才能得到。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七条 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七级至十级伤残的,享受以下待遇:(一)从工伤保险基金...


·工伤赔偿办法是怎样规定的
      工伤赔偿办法是怎样规定的 1.标准: (1)停工留薪期内需要护理的,由所在单位负责。 (2)评定伤残后需要护理的,完全生活不能自理,按统筹地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50%;大部分生活不能自理,统筹地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40%;部分生活不能自理,统筹地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3...


再审申请民事再审行政再审刑事申诉
执行申诉检察抗诉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电话咨询.|.短信咨询.|.留言咨询
©Copyright Reserverd
南京再审申诉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