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再审申诉律师
律师热线 13951899110
再审申请民事再审行政再审刑事申诉
执行申诉检察抗诉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首页 >>文章

房屋的交付以什么为准?

交房是整个购房过程中矛盾最集中的时期,而往往此时一些关键问题又最容易被您忽略,不知道房屋的交付以什么为准,就不清楚自己收到的房屋是否符合标准,此时自己的利益就有可能受到损害。下面我们就这个问题为你做详细解答。
一、怎么交付房屋
对房屋的转移占有,视为交付使用,也就是“交钥匙”即为交付使用。商品房交付所产生的法律后果是房屋毁损、灭失的风险转移以及交付时间的确定,特别是交付时间的确定将导致是否逾期交房得到确定,同时导致在出现房屋质量问题时的处理方式只能是要求修复,而无法改变接收房屋的事实。
当然,开发商交付使用的必须是竣工验收合格后的房屋,否则即使其向购房者交了房屋钥匙,因为违反法律规定,也不能视为交付使用,如嘉州明珠开发商没有办理竣工验收备案书,就不能交房。弄清商品房交付的法律概念后,购房者今后接收钥匙要特别谨慎,应当是在将房屋实际状况查验清楚后方可接受开发商的钥匙,方可在收房单或钥匙接收单上签字。
二、房屋的交付以什么为准
商品房交付不当的问题,就是开发商交付不符合合同约定的房屋,通常有交付条件不具备的问题、房屋质量问题、面积误差问题、与广告宣传不符的问题、设计变更问题等。这些问题一些是可以补正和完善的,如交付手续、房屋质量,这类情况购房者有权拒绝接受交房,可要求补正。若因补正而逾期交房,开发商应承担逾期交付的违约责任并支付违约金。
另外一些问题是无法补正的,如面积误差。遇到这类情况,购房者此时可接受交付并要求开发商赔偿损失;或解除合同并要求开发商承担违约责任。多数情况下,合同约定购房者若解除合同,开发商支付的违约金很低,有的甚至约定按银行同期存款利息承担,根本没有起到对违约行为给以惩罚的作用。今后购房者应当注意签订合同时对以上违约金不要约定太低,防止解除合同时违约金不能弥补所造成的损失。
到底房屋的交付以什么为准,上文中已经作出了很详细的讲解,各位不妨参考了解一下。若房屋不满足法律规定的交付标准,那么此时购房者是有权拒绝接收房屋的,严重的话,甚者还可以要求开发商退房。


·合同违约金是否交所得税?
      合同违约金是否交所得税?合同违约金不一定要交所得税的,因为不同的合同涉及的流转税不同,商品销售合同涉及的是增值税,而劳务提供的合同涉及的是营业税。因此违约方不同,纳税义务也不同。首先,如果在商品销售业务中,销售方违约支付给购货方的违约金,由于购买方不存在销售货物或应税劳务的情形,...


·河北省的交通事故赔偿标准是多少钱?
      河北省的交通事故赔偿标准是多少钱?交通事故赔偿是没有确定要赔偿多少钱的;主要结合受害者受伤的情况来进行处理。(一)人身损害赔偿标准人身损害赔偿标准,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17条、《中华人民共和国侵权责任法》第16条的规定,包括以下项目...


·一、海宁市交通事故伤残鉴定费用大概是多少?
      一、海宁市交通事故伤残鉴定费用大概是多少? 海宁市交通事故伤残鉴定费用大概是300-600元,交通事故做伤残鉴定费用由败诉方承担,按照最高人民法院《人民法院诉讼收费办法》的规定,鉴定费由申请人垫付,由人民法院根据具体情况,决定当事人双方应负担的金额。但是,这个《办法》已经废止...


·一、三人死亡交通事故赔偿标准都?
      一、三人死亡交通事故赔偿标准都有哪些费用 受害人死亡的,应当赔偿丧葬费、死亡补偿费以及受害人亲属办理丧葬事宜支出的交通费、住宿费和误工损失等其他合理费用。 死者近亲属遭受精神损害,赔偿权利人向人民法院请求赔偿精神损害抚慰金的,适用《最高人民法院关于确定民事侵权精神损害赔偿...


·一、职工上下班途中交通事故赔偿标准是什么?
      一、职工上下班途中交通事故赔偿标准是什么?交通事故工伤怎么赔偿1、交通事故赔偿已给付了医疗费、丧葬费、护理费、残疾用具费、误工工资的。企业或者工伤保险经办机构不再支付相应的待遇(交通事故赔偿的误工工资相当于工伤津贴)。企业或者工伤保险经办机构先期垫付有关费用的,职工或其亲属获得交...


·交通事故损害赔偿诉讼时效多少
      交通事故损害赔偿诉讼时效多少 1、身体受到伤害要求赔偿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一年。诉讼时效期间从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被侵害时起计算。但从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有特殊情况的,人民法院可以延长诉讼时间。 2、人身损害赔偿的诉讼时效期间,伤害明显的,从受伤害之...


·儿童车祸伤残10级的赔偿标准
      儿童车祸伤残10级的赔偿标准 一、儿童车祸伤残10级的赔偿标准 十级伤残赔偿金: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标准乘以20年再乘百分之十。 (一)医疗费医疗费包括当事人为治疗伤疾而支付的挂号费、检查费、治疗费、手术费、医药费、住院费、康复费、...


·一、高法醉驾超标电动车的处罚是什么?
      一、高法醉驾超标电动车的处罚是什么? 如果是超标的电瓶车,也是按机动车一样的来处理的。 1、《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之一在道路上驾驶机动车,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拘役,并处罚金: (一)追逐竞驶,情节恶劣的; (二)醉酒驾驶机动车的; (三)从事校车业务或者旅客运输,严重超...


·一、交通事故伤残营养费标准是什么?
      一、交通事故伤残营养费标准是什么《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二十四条 :营养费根据受害人伤残情况参照医疗机构的意见确定。按照最高人民法院的相关规定,营养费的计算的前提条件是:在医院的出院诊断证明书上有“出院后需加强营养”的说明。计算方式:营养费...


·醉酒驾车怎么判刑
      为了保护大家的安全,我国对于酒驾醉驾监控的是比较严格的,但是仍然有很多人知法犯法,喝酒之后抱着侥幸的心理行驶在熙熙攘攘的大道上,这是一种对自己对其它人极其不负责任的行为,有可能你这一时的侥幸,造成两个家庭的悲剧,大家一定要记住酒后一定不要开车,下面就来给大家介绍下关于酒驾的处罚。...


·买方因为个人原因不能交易要承担什么法律责任吗?
      买方因为个人原因不能交易要承担什么法律责任吗? 买方因为个人原因不能交易要承担什么法律责任吗? ?“合同继续履行不存在现实困难”主要是指,一涉案房屋没有因为其他案件而被法院查封;二涉案房屋上没有抵押等他项权,若有,也应具备涤除条件;三买方应当有支付剩余购房款的资金实力并提供相...


再审申请民事再审行政再审刑事申诉
执行申诉检察抗诉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电话咨询.|.短信咨询.|.留言咨询
©Copyright Reserverd
南京再审申诉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