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再审申诉律师
律师热线 13951899110
再审申请民事再审行政再审刑事申诉
执行申诉检察抗诉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首页 >>文章

合同格式条款有什么特征?


一、合同格式条款有什么特征?


1.由一方当事人预先拟定。此点表明,格式条款是由一方当事人事先拟定的,在拟定之时并未征求对方当事人的意见。对此,应作扩大解释,即不限于一方当事人自己事先拟定,也包括一方采用第三人拟定的格式条款(如主管部门、行业组织制定的合同示范文本,但示范文本本身并非格式条款)。但是,法律规定的合同条款,无论是当然适用的强制性条款,还是具有补充当事人意思作用的任意性条款,都不属于格式条款的范围。


2.重复使用。重复使用包括适用对象的广泛性和适用时间的持久性。一般而言,格式条款的拟定是为了重复使用。但有学者认为,重复使用并不是格式条款的本质特征,而仅仅是为了说明“预先拟定”的目的,因为有的格式条款只使用一次,而普通合同条款也可以反复·使用多次。


3.在订立合同时未与对方协商。此点强调了格式条款的附从性或定型化特征,即格式条款的特点在于订约时不容对方协商(要么接受,要么拒绝),容许协商而不与对方协商或放弃协商的权利,该条款并非格式条款。


二、订立规则是什么


合同法第39条第1款规定:采用格式条款订立合同的,提供格式条款的一方应当遵循公平原则确定当事人之间的权利和义务,并采取合理的方式提请对方注意免除或者限制其责任的条款,按照对方的要求,对该条款予以说明。该条规定了提供方的一般义务,并规定了提供方免责格式条款的“提请注意义务”和“说明义务”。


格式条款订人合同必须经过一定的程序,并不能自动纳入合同。格式条款订入合同的程序实际上就是合同法第39条第1款所规定的提供条款的一方应当采取合理的方法提请对方注意,即有义务以明示或者其他合理、适当的方式提醒相对人注意其欲以格式条款订立合同的事实。此种提醒。应达到合理的程度,具体可从文件的外形、提起注意的方法、清晰明白的程度、提起注意的时间等方面综合判断。


三、无效合同是什么


合同法第40条规定:格式条款具有本法第52条和第53条规定情形的,或者提供格式条款一方免除其责任、加重对方责任、排除对方主要权利的,该条款无效。


本条采取列举的方式,规定了格式条款的无效情形。需要注意的是:


(1)格式条款中的免责条款是否一概无效。应当认为,本条所谓免除责任,是指格式条款的制定人在格式条款中已经不合理或不正当地免除其应当承担的责任,而且是所免除的不是未来的责任,而是现在应当承担的义务和责任,其含义不同于第39条所规定的“免除或者限制其责任的条款”;


(2)何谓“对方的主要权利”?一说认为是指法律规定的权利,如消费者的权利;一说认为应由法官自由裁量;一说认为应依合同性质确定。应当认为后说较为妥当,因为前者应适用合同法第52条(违反强行法),第二种观点则等于无以为据。


综上所述,合同的条款必须是由一方当事人先拟定的,但这个当事人也可以是主管部门等等。合同拟定的格式条款是为了能够反复在文件中或者案例中使用到的,为了免去需要合同使用但是又只能受限一次的麻烦,最重要的特征就是有绝对权,也就是不用和别人协商,自己定的规则是什么就是什么。



·借款合同是单务合同吗?
      借款合同是单务合同吗? 一、借款合同是单务合同吗 自然人之间借款合同是单务合同,因为借款人负有给付借款本金的义务,但是因为借款合同是实践合同,因此该义务在交付借款本金已经履行完毕,借款合同是在交付后生效,因此,在合同成立后借款人只有收回借款本金和利息的权利而无义务,而借款人无...


·债权转让无效情形有哪些 一、债权转让无效情形有哪些?
      债权转让无效情形有哪些 一、债权转让无效情形有哪些? 债权转让无效情形是债权转让违反了法律规定,债权转让没有通知债务人。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2021年1月1日生效) 第五百四十五条 【债权转让】债权人可以将债权的全部或者部分转让给第三人,但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除外:...


·刑法中盗用公款9万关多久
       一、刑法中盗用公款9万关多久? (刑法第384条) (一)进行非法活动数额在3万元以上的,进行营利活动或者超过三个月未还数额在5万元以上的,属于“数额较大”,应予立案,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二)进行非法活动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情节严重”,处五年以上有...


·公司欠债其他股东责任是什么?
      公司欠债其他股东责任是什么? 一、公司欠债其他股东责任是什么? 公司欠债其他股东责任是需要对着在出资的范围之内承担有限的责任。具体承担的方法如下所述, (一)追讨公司债务的商务方法 1、电话催收付款。电话催款人员应具备以下条件:一是专业知识,比如合同、付款条件、供应商和客...


·我国农村无息贷款办理条件有哪些
      无息贷款等同于是政府在当事人贷款的这一过程当中承担了一定的责任,最终产生的利息是政府通过其他的方式偿还给银行的,这也是结合目前我国实际的发展状况针对一些人群所开放的一种带有帮扶性质的贷款政策。可能到现在还是有很多人对于农村无息贷款办理条件有哪些这个问题不是特别的了解。 一、我国农...


·债权债务纠纷管辖法院规定是什么
      债权债务纠纷管辖法院规定《民事诉讼法》第二十四条规定,因合同纠纷提起的诉讼,由被告住所地或合同履行地人民法院管辖。借款合同当事人一般是金融机构与法人企业之间的借款关系,确定管辖权时,可以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也可以由合同履行地人民法院管辖。如果被告住所地与合同履行地一致,那么...


·债权转让如何通知债务人
      债权转让如何通知债务人大部分人都知道在进行债务转让的时候需要经过债权人的同意,因为这关系到偿债能力的问题。而在进行债权转让的时候,虽然不需要经过债务人的同意,那么需要及时通知债务人吗?债权转让如何通知债务人呢?针对这个问题,我们将在下文中为您做详细解答。要想解决这个问题,我们可以...


·欠下网贷多少
      欠下网贷多少钱能立案? 贷款是人们为解决资金紧张问题常用的手段之一,在银行贷款的条件高、手续多,因此越来越多的人会选择方便快捷的网贷。但是也正是由于网贷的信用成本低,出现了许多网贷不还的现象。网贷公司为追回钱财可以借助于法律,欠下网贷多少钱能立案? 一、欠下网贷多少钱能立案?...


·不真正连带债务与连带债务的区别是什么
      什么是连带责任和不真正连带债务1、连带债务:是指在法律规定下或者两个或多个当事人自主约定的情况下,基于同一原因产生的债务关系,其中任意一人可对债权人承担全部债务责任,一旦其中一人偿还债务完成,则其它债务人对债权人的责任消失,然后各债务人内部之间各自承担部分相应的责任。这其中的各个...


·民间借贷2023新规定是什么
      民间借贷规定之一,约定的年利率未超过24%的是合法的,在36%以上的,法律是不承认的。比如说你去找人借钱,他的每年的利息是在24%以内,你没有给,那就是违法的,法院会判你必须给。如果年利率是在24%到36%之间的,你没有给,法院也不会去判你必须给出这些所有的利息,但是你给了利息,...


·非法吸收公众存款取保候审是否可以?
      涉嫌非法吸收公众存款取保候审是否可以涉嫌构成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符合《刑事诉讼法》第67条规定情形的,可以依法申请取保候审,是否准许,由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或公安机关依法决定。我国刑事诉讼中,取保候审的适用条件是:(一)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二)可能判处有期徒...


再审申请民事再审行政再审刑事申诉
执行申诉检察抗诉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电话咨询.|.短信咨询.|.留言咨询
©Copyright Reserverd
南京再审申诉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