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再审申诉律师
律师热线 13951899110
再审申请民事再审行政再审刑事申诉
执行申诉检察抗诉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首页 >>文章

一、快要离婚财产败光怎么办?

一、快要离婚财产败光怎么办?


快要离婚财产败光可能构成恶意转移财产罪,可以法院起诉,转移财产无效的。


离婚时,一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夫妻共同财产,或伪造债务企图侵占另一方财产的,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夫妻共同财产或伪造债务的一方,可以少分或不分。离婚后,另一方发现有上述行为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再次分割夫妻共同财产。


最高人民法院在《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若干问题的意见》中即作了规定。该司法解释123条明确规定:当事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依照民事诉讼法第一百零二条第一款第(六)项的规定处理:


(1)在法律文书发生法律效力后隐藏、转移、变卖、毁损财产,造成人民法院无法执行的;


(2)以暴力、威胁或者其他方法妨碍或抗拒人民法院执行的;


(3)有履行能力而拒不执行人民法院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书、裁定书、调解书和支付令的。


这其中,“在法律文书发生法律效力后隐藏、转移、变卖、毁损财产,造成人民法院无法执行的”,即属于恶意转移资产的行为。


应对手段合同法


我国《合同法》第74条规定:“因债务人放弃其到期债权或者无偿转让财产,对债权人造成损害的,债权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撤销债务人的行为。债务人以明显不合理的低价转让财产,对债权人造成损害,并且受让人知道该情形的,债权人也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撤销债务人的行为。撤销权的行使范围以债权人的债权为限。债权人行使撤销权的必要费用,由债务人负担。”根据这项规定,撤销权的构成要件为:


一、须以债务人所为的有害于债权人的行为作为撤销权的对象;


二、须以财产行为为撤销标的;


三、须有害于债权人的债权;四、对债务人以有偿方式处分其财产时,必须在债务人与受益人都具有恶意时,债权人方可行使其撤销权。


我国的《合同法》第75条规定:“撤销权自债权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一年内行使。自债务人的行为发生之日起五年内没有行使撤销权的,该撤销权消灭。”


虚构的债务是不真实存在的债务,根据我国合同法的相关规定涉及债务人财产的下列行为无效:


(一)为逃避债务而隐匿、转移财产的;


(二)虚构债务或者承认不真实的债务的。但是债务是否是虚构的需要证据证明。


许多夫妻在感情尽头时就会不留任何的情面而在财产上争吵不停,尤其是可能会有出现一方甚至是两方都开始各自在离婚之前开始不断地收拢财产或者直接用掉而不希望给对方分割,但实际上就算在离婚之前就败光所有的财产也不会影响最后的分割结果的。



·夫妻两人感情不和啥时间能自动离婚
      夫妻两人感情不和啥时间能自动离婚最新的民法典规定感情不和的分居两年便可以判决离婚。 现在民政局对于离婚不再像以前那么认真地进行调解了,只要双方满足条件,他们就会同意离婚。不像有的人想象得那么困难。男女一方要求离婚的,可由有关部门进行调解或直接向人民法院提出离婚诉讼。人民法院审理离...


·引诱幼女卖淫罪的构成四要件有哪些?
      1、客体要件本罪侵犯的客体是社会治安管理秩序。引诱幼女卖淫罪促使了卖淫嫖娼活动的泛滥,因而具有严重的社会危害性,不但破坏社会风尚,而且严重破坏了社会治安管理秩序,同时也严重摧残了幼女的身心健康。本罪的犯罪对象是幼女,幼女是指不满十四周岁的少女。2、客观要件本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引诱...


·离婚后女方要不要抚养权?
      离婚后女方要不要抚养权?可以要,也可以放弃。离婚时抚养权的归属,可以双方协商,一旦协商不成,则需由法院判决。法院判决抚养权归属,一般根据有利于子女成长原则进行:主要考虑以下因素:夫妻双方的学历、工作、收入、年龄、家庭环境、子女的年龄等。夫妻离婚,一般也会导致夫妻其中一方失去抚养权...


·离婚财产分割的原则有哪些?
       在离婚的时候,我们难免会遇到财产分割的问题,在进行处理财产的时候,我们也是有一定的原则和要求的。那么,离婚财产分割的原则有哪些呢?离婚调查取证需要注意哪些问题呢?下面,我们会为您带来相关的法律知识的介绍。 一、离婚财产分割的原则有哪些? 1、男女平等原则 该原则体现在离婚...


·离婚后又同居财产如何处理解除非法同居关系时
      离婚后又同居财产如何处理解除非法同居关系时,同居生活期间双方共同所得的收入和购置的财产,按一般共有财产处理,同居生活前,一方自愿赠送给对方的财物可比照赠与关系处理。解除非法同居关系时,同居期间为共同生产、生活而形成的债权、债务,可按共同债权、债务处理。解除非法同居关系时,一方在共...


·探望权的限制
      依据《民法典》第1086条第3款的规定,夫或者母探望子女,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由人民法院依法中止探望。不直接抚养子女的父母一方的探望权,只有在特殊的情况下才能被加以限制。这种特殊情况主要是指探望有可能不利于子女的身心健康。如父母一方患精神疾病、传染性疾病,有吸毒等行为或对子女有...


·94年事实婚姻司法解释规定是什么?
      94年事实婚姻司法解释规定是什么?94年事实婚姻司法解释规定是1994年2月1日民政部《婚姻登记管理条例》公布实施以前,男女双方已经符合结婚实质要件的,按事实婚姻处理;1994年2月1日民政部《婚姻登记管理条例》公布实施以后,男女双方符合结婚实质要件的,人民法院应当告知其在案件受...


·办理诉讼离婚程序有哪些?
      夫妻双方因感情破裂等因素导致离婚,对于子女抚养权分配,婚内财产分割问题都十分的重视,当夫妻双方就是否离婚或者财产的分割、债务的分担、子女的抚养等问题无法达成一致的意见,而向人民法院起诉,通过法律的途径办理诉讼离婚程序时应当注意哪些步骤呢?请您跟随的我们一起阅读以下内容帮助您的理解...


·男方出轨并提出离婚财产怎么分
      结婚后的生活会因为一些生活的不融洽以及一些特殊的事件而导致婚姻感情破裂,其实这也是非常正常的,我们总会犯错选择到不属于自己的对象,选择离婚后我们就应该公平公正的去结束这个婚姻,但有些时候可能是因为一方的过错而导致婚姻结束,那男方出轨并提出离婚财产怎么分呢? 过错在法法律上的规定是...


·法院判离婚能否一次判离离婚诉讼中要做到一次判离
      法院判离婚能否一次判离离婚诉讼中要做到一次判离,就要出现判离的法定情形。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中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准予离婚:第一,重婚或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第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第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的;第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的;第五...


·夫妻离婚时哪些财产是孩子的?
      夫妻离婚时哪些财产是孩子的? 孩子是没有财产的; 离婚财产分割即夫妻共同财产的分割,是指离婚时依法将夫妻共同财产划分为各自的个人财产。现行《婚姻法》第17条到第19条明确了夫妻共同财产是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取得的财产,以列举式和概括式的方式规定了夫妻共同财产的内容,该法也规...


再审申请民事再审行政再审刑事申诉
执行申诉检察抗诉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电话咨询.|.短信咨询.|.留言咨询
©Copyright Reserverd
南京再审申诉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