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再审申诉律师
律师热线 13951899110
再审申请民事再审行政再审刑事申诉
执行申诉检察抗诉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首页 >>文章

非法持有私藏枪支弹药罪量刑标准是什么?

非法持有私藏枪支弹药罪量刑标准是什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二十八条:犯本罪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这里的情节严重主要是指:非法持有、私藏枪支、弹药,数量较大的;出于犯罪目的,非法持有、私藏枪支、弹药的,非法持有、私藏军事系统或非军事系统的公务用枪、弹药的;对国家工作人员使用暴力或威胁抗拒收缴非法持有、私藏的枪支、弹药的等。二、非法持有私藏枪支弹药罪怎么认定1、罪与非罪的区分非法持有、私藏枪支、弹药罪是危害公共安全的犯罪,故立法上没有规定数额、情节的限制。但是,根据本法第13条的但书规定,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的,则不应认为是犯罪,可以依照其他有关规定处理。同时,在区分罪与非罪时,要注意以下两种情况:(1)要把非法持有枪支、弹药罪与未携带持枪证件而携带依法配备、配置枪支、弹药的行为区别开来。后者显然也违反了枪支管理规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枪支管理法》第25条的规定,对未携带持枪证件的行为,由公安机关扣留其枪支、弹药,而不能认定为本罪。(2)要把本罪与在禁止携带枪支、弹药的区域、场所携带依法配备、配置的枪支、弹药的行为区别开来。后者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枪支管理法》第44条的规定,应由公安机关对个人或者单位负有直接责任的主管人员或其他责任人员处以警告或者15日以下拘留,并没收其枪支、弹药,可以并处5000元以下罚款;但不构成犯罪。2、本罪与盗窃、抢夺枪支、弹药、爆炸物罪的界限两者的主要区别在于 (1)犯罪对象不尽相同。本罪的犯罪对象是枪支、弹药,不包括爆炸物;盗窃、抢夺枪支、弹药、爆炸物罪的犯罪对象包括枪支、弹药、爆炸物在内。(2)客观方面的行为方式不同。本罪表现为非法持有、私藏枪支、弹药的行为;盗窃、抢夺枪支、弹药、爆炸物罪表现为盗窃、抢夺枪支、弹药、爆炸物的行为。3、非法持有枪支、弹药罪与私藏枪支、弹药罪的界限其主要区别在于客观方面的表现不同。前者表现为拥有、携带、佩带或者以其他方式公然拥有、持有枪支、弹药的行为;后者表现为私自藏匿枪支、弹药的行为。前者行为是公开的方式,后者行为则是秘密的方式。两者的犯罪主体也有区别,后者的主体只能是依法配备、配置枪支弹药的人员,或者是曾经依法配备的人员。不管是枪支还是弹药,其实要想持有都是需要先取得一定的资格,要是在没有持有资格的情况下擅自持有,那么就有可能认定构成犯罪,也就是上文中提到的非法持有私藏枪支弹药罪。在认定此罪的时候,其实并不会考虑数额和情节,也就是说只要有这样的行为,就会构成此罪。


·刑事证人出庭作证情况需要具备哪些条件?
      刑事证人出庭作证情况需要具备哪些条件?1.证人出庭作证时,应当出示表明其身份的证件。为了查明案件事实,人民法院必须按照行政诉讼法的要求,对案件涉及的所有证据进行细致、深入的审查,尽最大可能识别伪证或者有明显瑕疵的证据。证人出庭作证时,法院首先需要确认的就是,该证人是否确系法院所传...


·一般开庭如何争取缓刑?
      开庭如何争取缓刑? 争取缓刑,就要有证据证明自己符合缓刑的条件。 《刑法》 第七十二条 【适用条件】对于被判处拘役、三年以下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可以宣告缓刑,对其中不满十八周岁的人、怀孕的妇女和已满七十五周岁的人,应当宣告缓刑: (一)犯罪情节较轻; ...


·非法经营罪225条具体是怎么规定的
      企业必须要依靠自身的实力在市场当中立足,而不能通过贬低其他商家的荣誉或者是一些不正当的手法进行竞争,为了规范这种现象我国刑法当中专门制定了非法经营罪。关于非法经营罪的详细释义主要是在刑法第225条当中规定的,下面我们就一起来学习一下非法经营罪225条具体是怎么规定的? 一、《...


·原配杀了第三者会判死刑吗?
      原配杀了第三者会判死刑吗?原配杀了第三者的可能会判死刑,我国《刑法》第232条规定,故意杀人的,处死刑、无期徒刑或者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情节较轻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从上述规定可以知道,故意杀人,也不一定要判死刑,也有可能判处无期徒刑或10年以上有期徒刑,甚至可能判处3至...


·犯罪预备犯罪过程法律是如何规定的
      犯罪预备犯罪过程法律是如何规定的《刑法》第22条第1款规定:“为了犯罪,准备工具、制造条件的,是犯罪预备。”犯罪预备,是指直接故意犯罪的行为人为了实施某种能够引起预定危害结果的犯罪实行行为,准备犯罪工具,制造犯罪条件的状态。二、认定标准犯罪预备的概念和特征,为认定犯罪预备提供了一...


·传销罪的三级怎么划分,会受到什么处罚?
      非法传销在一些外来人口较多的地方是比较猖獗的,很多地下的传销组织不容易被发现,而且通常会有很多的受害者,一旦传销组织发展的越来越大是会造成一定的社会恶劣影响的,关于传销罪的三级怎么划分,会受到什么处罚很多人有疑问,接下来让我们来告诉您。 一、传销罪的三级怎么划分,会受到什么处罚...


·绑架罪和抢劫罪的界限是怎样的
      绑架罪和抢劫罪的界限是怎样的 一、绑架罪和抢劫罪的界限是怎样的 1、客体不同。抢劫罪侵犯的客体是公私财物的所有权和公民的人身权利;绑架罪侵犯的客体是复杂客体,包括他人的人身自由权利、健康、生命权利及公私财产所有权利。 2、客观要件不同。抢劫罪的客观方面表现为行为人对财物的所...


·强奸罪在什么情况下可以判缓刑?
      强奸罪在什么情况下可以判缓刑? 一、强奸罪在什么情况下可以判缓刑? 强奸罪在被判处三年以下的有期徒刑的情况下可以判缓刑,根据刑法第72条、第74条的规定,适用缓刑必须符合以下条件: 1、缓刑只适用于被判处拘役或者3年以下有期徒刑的犯罪人。 对此应理解为: (1)这里所说...


·遗弃罪的立案标准是什么?
      在家庭生活中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人对家中的儿童、老人或者患有疾病无法独立生活的家庭成员负有抚养的责任,这是法律对家庭关系的一种保护方式,保护社会弱势群体有所依靠。现实生活中家庭成员逃避法定抚养责任,对其进行遗弃的报道屡见不鲜,那么遗弃罪究竟是什么?遗弃罪的立案标准是什么呢?下面...


·滥用职权法院判决缓刑案件法律条文是什么?
      滥用职权法院判决缓刑案件法律条文是什么?《刑事诉讼法》第187条第1款规定,第二审人民法院对上诉案件,应当组成合议庭,开庭审理。合议庭经过阅卷,讯问被告人,听取其他当事人、辩护人、诉讼代理人的意见,对事实清楚的,可以不开庭审理。对人民检察院抗诉的案件,第二审人民法院应当开庭审理。...


·认定为贪污罪的情形有哪些
      贪污往往是与受贿联系在一起的,但实践中也需要分别实施了贪污行为和受贿行为,才能认定构成两个犯罪。不过此时要注意,并不是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自己职权占有国家财物的行为就一定会构成贪污罪,那到底法律中规定认定为贪污罪的情形有哪些呢?详细内容请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一、认定为贪污罪的情形有...


再审申请民事再审行政再审刑事申诉
执行申诉检察抗诉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电话咨询.|.短信咨询.|.留言咨询
©Copyright Reserverd
南京再审申诉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