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再审申诉律师
律师热线 13951899110
再审申请民事再审行政再审刑事申诉
执行申诉检察抗诉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首页 >>文章

在我国的司法机关实践中受贿罪的犯罪主体通常请情况

在我国的司法机关实践中受贿罪的犯罪主体通常请情况下是指国家的机关人员。通常情况下国家的机关工作人员明知犯错,例如收受贿赂后,如果收受的贿赂金额比较大的情况下是可以造成刑事犯罪的。但如收受贿赂的不是国家机关人员的情况下,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罪名量刑的标准是什么呢?

根据我国国内的《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贪污贿赂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通俗的说是解释,在本解释内的第十一条规定如果是非国家工作人员收受贿赂的,挪用资金罪名的,都可以定罪成定罪量刑的使用标准。

在以往的实践中,因为各地掌握的标准不一,关于能否参照相对应的国家工作人员职务犯罪应该定予相关的标准定罪刑。所以解释明确这个罪名的定罪量刑标准的是同国家机关工作人员职务犯罪有关的定量刑金额的多少,按照标准的倍数执行。这里所指的倍数比例关系,通常情况指的是双倍关系,在一般情况下个别的是五倍关系。由此得知,从量刑的角度上说。如果是非国家工作人员犯了受贿赂罪名的是会按照对应的金额按五倍来执行的。

而根据我国的刑法规定,非国家工作人员收受贿赂的行为在金额较大的情况下超过或者已达标准的情况下,或者有其他比较严重的情节就能够追究其有次行为的法律责任。换句话来说可以理解成如果贪污受贿的金额较大的或者有其他较严重的情节,对他人造成了重大影响的就会对该行为的人呈上一定的处罚。而根据规定,受贿赂的较大标准是三万元到二十万不等。如果贪污的金额在一万以上未满三万但存在拒绝将贪污回来的金额上报出来,并且不配合有关部门的追缴工作,导致没有将全部贪污贿赂所得金额交出的;以及曾经有因为故意犯罪被追究了责任又受过刑事责任追究的;并且对社会风气造成严重的影响或者产生其他严重的后果的。都是能够定罪的。

·刑事诉讼法高检规则的内容是怎样的?
      在当今这个社会,您都懂得的是,刑事诉讼法是一门十分复杂的法律,因为刑事诉讼法涉及到的不只是刑事方面的法律知识,还有诉讼程序等规定。在我们的刑事生活中,刑事诉讼法高检规则是您比较关注的一个问题,那么,刑事诉讼法高检规则的内容是怎样的?接下来我们将为您详细的解释一下这个问题。 一、...


·单位犯罪个人量刑虚开增值税会处罚吗?
      为了使国家财政稳步健康的增长,促进生产结构的合理化构建,我国对企业收取一定比例的增值税,可以说从长远来看,增值税收取是利国利民的。增值税取是按照每笔交易的金额进行扣除,有很多单位为了谋求利益,不禁以身犯法,虚开增值税发票。在我国无论是单位还是个人,虚开增值税发票都是触犯刑法的行为...


·有高血压能行政拘留吗?
      在生活工作期间,因为很多特殊情况导致了互相之间小的摩擦,对于行政拘留很多人抱有疑问有高血压能行政拘留吗?以及拘留的条件是什么?对于高血压的情况不是确定的,会因为不同情况产生不同的结果。下面就有高血压能行政拘留吗的问题进行详细的解释。 一、 有高血压能行政拘留吗?犯罪嫌疑人有高血压...


·刑事案件中能否单独提起民事诉讼?
      刑事案件中能否单独提起民事诉讼?刑事案件中不一定能单独提起民事诉讼的。经过刑事追缴或者退赔程序仍然无法弥补原告的损失的,原告才能够单独提起民事诉讼。有权提起附带民事诉讼的人在第一审判决宣告以前没有提起的,不得再提起附带民事诉讼。但可以在刑事判决生效后另行提起民事诉讼。据最高人民法...


·有期徒刑的减刑幅度是怎样的
      减刑的适用对象中包括了有期徒刑,但对于被判处有期徒刑的罪犯来讲,想要获得减刑机会就必须要符合规定的条件,同时我国对减刑的幅度也是有限制的。那究竟有期徒刑的减刑幅度是怎样的?详细内容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 一、有期徒刑的减刑幅度是怎样的 (一)判处拘役,三年以下有期徒刑、宣告缓刑...


·信用卡诈骗在立案之前还钱会判刑吗?
      一、恶意透支信用卡立案后还款还会判刑信用卡诈骗在立案之前还钱,一般不会判处刑罚,但是立案后,即使偿还欠款,也不影响罪名的成立。根据宽严相济的刑事政策,在法院未判决或者公安机关未立案之前,偿还了这些透支款息的,从轻处理或者不追究刑事责任,这样既依法追究那些“恶意透支”的诈骗行为,同...


·刑事案件罪轻辩护几个方面有哪些?
      刑事案件罪轻辩护几个方面有哪些? 一、刑事案件罪轻辩护几个方面有哪些? (一)、刑事责任能力辩护 刑事责任能力,是指行为人构成犯罪和承担刑事责任所必须具备的辨认和控制自己行为的能力,不具备刑事责任能力者即使实施了客观上危害社会的行为,也不能成为犯罪主体,不能被追究刑事责任;...


·我国《刑法》规定
      我国《刑法》规定,不满十八周岁的人、怀孕的妇女和已满七十五周岁的人,应当宣告缓刑。同时具有犯罪情节较轻、有悔罪表现、没有再犯罪的危险、宣告缓刑对所居住社区没有重大不良影响情节的犯罪分子也可以宣告缓刑。前科情况并非影响宣告缓刑的直接因素,只有前科构成累犯的情况下,才不适用缓刑。有前...


·犯罪团伙的法律规定是怎样的?
      犯罪团伙的法律规定是怎样的?(一)犯罪团伙人数较多二人以上),重要成员固定或基本固定。(二)经常纠集一起进行一种或数种严重的刑事犯罪活动。(三)有预谋地实施犯罪活动。(四)不论作案次数多少,对社会造成的危害或其具有的危险性都很严重。(五)有明显的首要分子。有的首要分子是在纠集过程...


·寻衅滋事什么程度判拘役
      视具体情况而定。只有犯罪情节特别轻的情况,才有可能适用拘役。如果将人免于起诉,不足以达到惩罚其犯罪的目的、也达不到教育效果,这就需要适用拘役刑。法律依据:《刑法》第二百九十三条 ?有下列寻衅滋事行为之一,破坏社会秩序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一)随意殴打他人,情节恶...


·贩毒要判多少年 哪些行为构成贩卖毒品罪
      贩毒也就是贩卖毒品,在我国只要行为人有实施这样的行为,不会考虑到具体贩卖毒品的种类和数量,一旦发现都是会被认定构成犯罪,即贩卖毒品罪。但因为法律中将贩毒罪与走私毒品罪、制造毒品罪、运输毒品罪等规定在了一起,属于一个选择性罪名,因而要了解贩毒要判多少年,其实也就是整体了解走私、贩卖...


再审申请民事再审行政再审刑事申诉
执行申诉检察抗诉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电话咨询.|.短信咨询.|.留言咨询
©Copyright Reserverd
南京再审申诉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