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再审申诉律师
律师热线 13951899110
再审申请民事再审行政再审刑事申诉
执行申诉检察抗诉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首页 >>文章

2023年公司法人可以买社保吗


一、年公司法人可以买社保吗?


公司法人是指依照公司法设立的,有独立的财产,能够依自己的名义享有民事权利和承担民事义务,并以自己的全部财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民事责任的企业组织。


从上述内容中我们可以知道,公司法人就是企业,企业是不需要缴纳社保的,企业只能给在该企业的员工缴纳社保,因此,公司法人不需要缴纳社保。


公司法人代表也是属于公司员工中一员,所以也要交社保,具体流程如下:


对于单位员工,通常都是以单位名义办理社保缴纳业务。对此单位相关参保办理人员会根据即定的社保办理流程进行,个人需要填写社保申请书,本人身份证,近期免冠一寸照片两张即可。单位对根据个人工资收入情况,按一定比例来缴纳各位保费。


二、公司法人代表不需要缴纳社保的情况


第一,如果公司法人代表不是本公司的职工或劳动者时,公司法人代表不必要在本公司缴纳社保。


第二,如果公司法人代表工作在其他单位,也可以在其他单位缴纳社保,无需再在本公司缴纳社保。


三、用人单位不为劳动者购买社保的后果


1、劳动者有权解除劳动合同,用人单位应支付经济补偿金。


依据《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的规定: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


(二)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


(三)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


(四)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劳动者权益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其他情形。


第四十六条的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


(一)劳动者依照本法第三十八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上述法律赋予劳动者对于用人单位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有权立即解除劳动合同,不用书面通知,不用提前通知。并且用人单位还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如果不支付经济补偿金的话还应当支付两倍于经济补偿金的赔偿金。


2、劳动者有权以用人单位未为其办理社会保险手续,且社会保险经办机构不能补办导致其无法享受社会保险待遇为由,要求用人单位赔偿损失。(详见拙作《《劳动争议案件司法解释(三)》齐精智律师解读》)


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三)》第一条的规定:


劳动者以用人单位未为其办理社会保险手续,且社会保险经办机构不能补办导致其无法享受社会保险待遇为由,要求用人单位赔偿损失而发生争议的,人民法院应予受理。


在本条司法解释出台之前,劳动仲裁机构和法院一般对于劳动者要求用人单位将未缴纳的社保直接补偿给劳动者的请求,予以驳回。而对于劳动者要求用人单位补交社保的请求虽会支持,但由于社保机构明确不办理补交业务,导致劳动者的诉求在实质上是无法实现的。


而本条司法解释出台,将会对用人单位在缴纳社保上产生巨大而深远的影响!


3、社保机构对用人单位的行政处罚。


(1)社保机构有权对不办理社保登记的用人单位及负责人直接罚款。


《社会保险法》第八十四条规定:用人单位不办理社会保险登记的,由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对用人单位处应缴社会保险费数额一倍以上三倍以下的罚款,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五百元以上三千元以下的罚款。


(2)社保机构对未按时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的用人单位有权直接罚款。


《社会保险法》第八十五条规定:用人单位未按时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的,由社会保险费征收机构责令限期缴纳或者补足,并自欠缴之日起,按日加收万分之五的滞纳金;逾期仍不缴纳的,由有关行政部门处欠缴数额一倍以上三倍以下的罚款。 二、社保征收机构对未缴或欠缴用人单位的强制措施。


(1)社保征收机构有权申请直接划扣用人单位的银行账户。


《社会保险法》第六十三条规定:用人单位逾期仍未缴纳或者补足社会保险费的,社会保险费征收机构可以向银行和其他金融机构查询其存款账户;并可以申请县级以上有关行政部门作出划拨社会保险费的决定,书面通知其开户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划拨社会保险费。用人单位账户余额少于应当缴纳的社会保险费的,社会保险费征收机构可以要求该用人单位提供担保,签订延期缴费协议。


(2)社保征收机构有权申请法院扣押、查封、拍卖用人单位财产。


《社会保险法》第六十三条规定:用人单位未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且未提供担保的,社会保险费征收机构可以申请人民法院扣押、查封、拍卖其价值相当于应当缴纳社会保险费的财产,以拍卖所得抵缴社会保险费。


公司法人需要为公司的所有职工购买社保,但是,作为依法成立的机构是没办法买社保的。另外,公司的法定代表人如果也是挂名的,该法定代表人和公司之间不存在着任何的劳动关系,公司也可以不给法定代表人购买社保。公司法人不给在职职工购买社保的行为是违法的。



·公司法规定法定代表人的责任有哪些
      公司法规定法定代表人的责任有哪些? 公司在设立成功,依法登记之后,即拥有公司法人的身份,由于设立公司的目的在于与他方民事主体建立债权债务关系,而公司法人是没有生命的主体,故而需要按照公司章程的规定,设定公司法定代表人,根据相关法律的规定,公司法规定法定代表人的责任有哪些呢? ...


·2023年子公司法人如何变更
       子公司法人如何变更 1、带齐资料到公司注册地所管辖的工商部门办理执照变更,受理后5-10个工作日后领取新法人代表的执照。 2、带齐资料到质量监督管理局办理企业组织机构代码证变更,受理后2-3个工作日后领取。 3、到税务部门变更登记证,这里涉及到一个股权转让的个人所得...


·企业拆迁有哪些方面需要进行补偿?
      企业拆迁有哪些方面需要进行补偿? 房产、建筑物及土地的补偿 房产、建筑物的补偿企业的经营性用房主要有工业厂房和仓库,也有部分住宅和办公房,具体的补偿面积以相关房产证明登记的建筑面积为计算标准,因为历史原因无法办理房产证明和土地证明的,可经实际丈量确定。企业房屋及建筑物价值评估...


·公司法长期不缴足注册资金会怎么样?
      公司法长期不缴足注册资金会怎么样? 现在很多人都希望可以自己进行创业,当然自己创业并不仅限于自己设立公司这一种形式,但是自己设立公司还是比较常见的一种创业模式,而且国家为了鼓励大众创业所以降低了设立公司的门槛,但是有些公司的设立还是需要注册资金的,如果不缴足的话还是会受到处罚的...


·公司法资金缴纳期限是什么?
      公司法资金缴纳期限是什么?公司注册过程中需要缴纳注册资金,但是很多人并不了解资本的认缴期限是什么,导致创业者在创业初期会非常的茫然。我们将会在本文中详细解答公司法资金缴纳期限是什么以及公司注册资本缴纳期限应该注意的问题有哪些。 一、资本的认缴期限 目前注册资本制度是认缴制度,也就...


·上市公司境外并购重组流程是怎样的
      上市公司境外并购重组流程是怎样的上市公司,由于发展受限,各种原因造成运行受阻,所以一般公司都会进行资金重组,进行整合公司,对其经济效益、人员状况、内部管理等问题进行调查,那么关于上市公司境外并购重组流程都有什么呢?下面让为我们简单地介绍一下。 一、申报接收和受理程序: 证监会办公...


·分公司签署合同责任由谁承担
      分公司签订合同责任由总公司承担,根据我国《公司法》的规定,公司依法设立的分公司,在营业执照核准的范围内从事的经营活动是合法有效的;分公司不具有法人资格,其民事责任由公司承担。如果经过总公司的授权或追认,也有效。分公司虽然不是独立的法人,但是一般也是领取营业执照了的,可以在总公司的...


·非上市公众公司收购流程是什么?
      非上市公众公司收购流程是什么? 非上市公众公司可以通过证券、现金或者是证券与现金相结合的方式来筹措资金,进行股权收购等等。下文中我们为您搜集了一些有关非上市公众公司收购流程的材料,包括一些保密性要求、收购非上市公司的流程等等,希望可以帮得上您。 一、公众公司及其控股或者控制的...


·有限公司分公司入股有效吗?
      有限公司分公司入股有效吗?不可以,分公司不具有法人资格,不是适格的民事权利主体。分公司不是企业法人,也不能成为合伙人,没有法人财产权,不是持有股权的适格主体。只要公司一方有增加股东的必要,投资方有购股投资的意思,双方一经合意,建立认购契约,即告入股。入股虽以契约方式进行,但不是私...


·公司解除合同什么情况下支付赔偿金,违法解除合同赔偿金怎么计算
      公司解除合同什么情况下支付赔偿金,违法解除合同赔偿金怎么计算 一、用人单位违反本法第四十二条的规定,在法律明确规定不得解除劳动合同的情形下解除劳动合同,即: (一)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作业的劳动者未进行离岗前职业健康检查,或者疑似职业病病人在诊断或者医学观察期间的; (二)患职业...


·收购公司审计流程是什么?
      收购公司审计流程是什么在收购公司审计流程中,审计内容包括以资产清查为核心的财务报表审计、资产主体结果审查等。具体审计的步骤及内容如下:①分析、比较过去几年的财务报表,核实利润的真实性,尤其是重点审计有无应调整而被审计单位未予调整的重要事项。②实地观察机器设备的数量、运转情况、报废...


再审申请民事再审行政再审刑事申诉
执行申诉检察抗诉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电话咨询.|.短信咨询.|.留言咨询
©Copyright Reserverd
南京再审申诉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