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起诉离婚在很多的时候是因为夫妻中的一方想要离婚

起诉离婚在很多的时候是因为夫妻中的一方想要离婚,但是对方不同意离婚的情况下,想要达成离婚就需要进行在司法程序中的诉讼程序进行离婚了。而诉讼离婚的大致程序是首先要由写出民事诉状,关于民事诉状里面的内容要有离婚的原因、原告的姓名和被告的姓名以及双方的出生年月和民族、住所地之类的内容,要把这些内容清楚的写明并作为诉状的第一部分,至于诉状的第二部分就是写出诉讼的请求,也就是离婚的请求,在诉状的第三部分就要交代的是事情的实际情况还有要求离婚的理由是什么,并且在这个部分还要写明什么时候结的婚又是什么时候生的小孩,因为什么原因离婚以及情况都要写清楚,最好最后是打印出来的,在末尾的地方还需要亲手的签名才行。如果在法院受理诉讼后那么就应该准备好应该有的相关材料,比如结婚证、身份证、户口本之类的相关证件如果双方有孩子的还要准备好孩子的相关证件,如果有双方共有的资产,如汽车房子之类的同样是需要准备好相关的证件,并向法院提交。在法院立案后就要进行缴费,在交费后将证明交给法院,之后就可以回家等待通知了,法院会进行排期受理,并将传票送达另一方的手上。但是在法院开庭前将会组织调解,在经过调解后的结果可能是离婚,也可能是不离婚,如果调解不成功的将会开庭判决,但是一般的诉讼离婚第一次是不会被予以离婚请求的,那么可以在失败后六个月之后重新诉讼离婚。人民法院受理和审理离婚类的案件的时候,根据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应该会进行调解,但是如果在调解后确定感情已经破裂,那么调解无效的情况下,法院就会应予离婚,但不会是所有的情况下都会应予离婚的,被判定为应予离婚的需要满足一些条件离婚才会被允许:第一个就是有重婚的现象的或者是在结婚后于其他的人同居的情况发生;第二就是在家里有家庭暴力的情况或是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情况;第三点就是在婚姻双方有一方有赌博或是吸毒等这样恶劣的习惯并且屡教不改的;第四点就是夫妻双方因为感情不和的原因已经分居了两年的情况;第五就是出现了其他可能导致夫妻双方感情破裂的情况,又或者是夫妻中的一方被宣告失踪的,并且另一方提出了离婚的诉讼的,那么就将会被法院判定为应予离婚。在经过了法院的调解后将会出现三种情况,对于这三种不同的情况有不同的处理办法:第一就是在经过了法院的调解后夫妻双方和好了,原告撤销了诉讼,那么诉讼就会直接结束;第二种就不是很好了,也就是双方都达成了离婚协议,再由法院制作调解书,送达当事人后,婚姻关系就解除了;第三种就是调解无效了,一方继续要求离婚,一方拒绝的情况,那么就会按照上面的程序,继续进行诉讼,最后法院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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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在民事诉讼和刑事过程中,如果公民的人身权益遭到法院、人民检察院或者公安机关的侵害,无论该机关的错误与否,都可以申请国家赔偿。申请国家赔偿的事由有很多,最常见的就是冤假错案,在这些案例里面经常会发生错误逮捕的情况。那么,可以申请错误逮捕国家赔偿吗? 一、什么是错误逮捕? 错...


·一、离婚期间转移财产认定的标准是什么?
      一、离婚期间转移财产认定的标准是什么? 对于界定恶意转移财产,法律上是有所限定的。《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一百八十八条 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一条第一款第六项规定的拒不履行人民法院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的行为,包括: (一)在法律文书发...


·关于重婚罪的界定是怎样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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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夫妻之间财产过户可以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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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对于派出所受理重婚罪吗?
      一、对于派出所受理重婚罪吗? 对于重婚罪派出所是会受理的; 重婚罪是自诉案件,不需要报案,受害人可以直接向当地人民法院起诉。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一条 刑事自诉案件是指刑法规定的告诉才处理和其他不需要进行侦查,由人民法院直接受理...


·婚后哪些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婚后哪些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夫妻共同财产,是指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所共同拥有的财产。所谓夫妻关系存续期间,是指夫妻结婚后到一方死亡或者离婚之前这段时间,这期间夫妻所得的财产,除约定的外,均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夫妻对共同所有的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夫妻一方对夫妻存续期间的财产的处...


·农村婚约财产纠纷产生的原因有哪些
      古人在结婚之前一般会先进行订婚,确定当事人之间的婚约关系。虽然,现在订婚不再是结婚的必经程序,但在广大农村地区仍然流行这一做法,并且由此也产生了不少婚约财产方面的纠纷。那您知道农村婚约财产纠纷产生的主要原因都有哪些呢?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吧。 一、农村婚约财产纠纷产生的原因有...


·男方不愿意付抚养费怎么办
      男方不愿意付抚养费怎么办 现实中有很多夫妻离婚后,一方常常对子女生活不管不问,也不给抚养费。这种行为是不对的,因为不管夫妻之间发生什么事情,父母都必须尽到抚养子女的义务。因此,父母离婚也要给孩子抚养费。那么不给抚养费怎么办?怎么要回抚养费? (一)协商解决 子女抚养费的支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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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离婚孩子的探视权是多久一次?探望权的行使可以由当事人协商,协商的内容可作为协议离婚的一部分内容,子女对行使探望权有选择能力的应听取子女的意见,法院有权对协商内容加以审查。对人民法院已经作出的未涉及子女探望权的生效判决,当事人可以依法另行单独起诉,人民法院也应受理。一般法院会判决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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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未成年子女抚养费应从何时算起?
      一、未成年子女抚养费应从何时算起? 子女的抚养费应当从夫妻分居后不与子共同女生活一方未实际支付子女抚养费之日起开始计算。婚姻期间夫妻任何一方不履行抚养义务,都可以要求其支付抚养费。故夫妻分居后,不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未实际支付抚养费时,就已经未承担抚养义务,可以要求其支付抚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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