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再审申诉律师
律师热线 13951899110
再审申请民事再审行政再审刑事申诉
执行申诉检察抗诉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首页 >>文章

一、交通事故误工费是的计算公式是什么?

一、交通事故误工费是的计算公式是什么?

误工费赔偿金额=误工收入(元/月)×误工时间

(1)有固定收入人员的误工费赔偿金额=正常情况下劳动工作收入-事故受伤后的劳动收入

(2)无固定收入,但能举证证明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状况的人员的误工费赔偿金=最近三年收入总和÷3年÷12个月×误工时间

(3)无固定收入,且不能举证证明其最近三年平均收入状况的人员的误工费赔偿金=受诉法院所在地相近行业上-年度职工的平均工资×误工时间

二、误工费的特点:

1、受害人的收入能力和水平差异较大。

客观存在的差异性,决定了不同的受害人在遭受损害后,其损失的误工收入会因人而异。

2、计算的依据各不相同。

因行业和岗位的不同,以及受害人是否就业的不同,收入方式的不同,对于误工费计算的依据,也是因人而异。

3、具有一定的推绎性。

一般而言,应当以受害人在遭受损害前某一时段,能够正常工作、劳动可能取得收入作为参照或者依据。而对于该时段的可能收入,也只能根据一定客观数据,在排除对其收入产生不利或者有利影响因素的情况下,进行推算。

三、误工费证明

1、提供证明收入状况的证据

(一)《收入证明》

有固定收入的,由用人单位提供受害人最近一年的工资表和营业执照副本的复印件,并加盖单位公章。

内容包括受害人在单位的工作时间、职务和最近一年平均的月工资。

(二)《收入状况证明》

没有固定收入的可以提供一段时间(前三年)收入状况证明。

内容包括从事的行业、工作所在地、工作内容,并提供相关政府部门出具的证明文件。

2、提供证明误工时间的证据

(一)《病历》或者《出院小结》。

正常情况下,应当根据医疗机构的病历或者出院小结。

内容包括即医疗机提出的建议休息时间、需要加强营养、需要专人护理的建议。

(二)《误工证明》

所在的工作单位可出具受伤人员误工时间的证明,并加盖单位公章。

(三)《误工期司法鉴定书》

即关于误工时间的司法鉴定文书。可申请司法鉴定机构对误工期长短进行鉴定,凭鉴定文书确定误工时间。

交通事故当中的误工费,还有其他的赔偿费用的计算公式和参考依据其实都是有法可依的,有少部分人可能无法想象,交通事故所涉及的赔偿并非只有误工费这一种,可受害者和肇事者单就在误工费赔偿项目上争执不下。如果只剩误工费的赔偿标准还没有确定下来,没有必要只为了索赔误工费就提起民事诉讼。

·收养孤儿公证需提交哪些材料
      收养孤儿公证需提交哪些材料 一、收养孤儿公证需提交哪些材料 收养孤儿公证需提交的材料主要有: 1、收养人应提交:身份证明(户口簿、居民身份证、护照、户籍滕本),结婚证,要求收养的申请书等。 2、送养人应提交:身份证明,离婚证或法院的判决书、调解书,要求送养的申请书等。 ...


·交通事故是现在道路上的一种常见事故
      交通事故是现在道路上的一种常见事故,在这方面的法律咨询者也是很多的,因为这种事故有的时候不是我们避免就可以不产生的,他很有很多的外界因素,不过一般情况下只要不是故意造成事故有关部门还是会根据当时情况酌情处理的,交通事故发生后还有两类的处罚,一类是扣分,另外一类是罚款,两者既可以同...


·交通事故保险公司赔偿协议
      发生交通事故以后,双方应该协商解决,如果不能协商解决,就需要找交警进行协调,这时候重要的一个步骤就是进行交通事故的损害赔偿,那么保险公司与交通事故双方所签订的一份赔偿协议应该如何写呢?我们为您整理的交通事故保险公司赔偿协议,希望可以帮到您! 交通事故保险公司赔偿协议 甲方(肇...


·一、交通事故人伤协调处理的结果具有法律效力吗?
      一、交通事故人伤协调处理的结果具有法律效力吗?交通事故人伤协调处理的结果具有法律效力,有人受伤的交通事故在立案以后的六个月就可以结案,有人受伤的交通事故也是分成两种不同的情况,如果伤情比较轻轻微,交通事故当中的各方人员完全可以在交警部门的协调下商讨赔偿的事宜。但所谓的受伤如果已经...


·一、交通事故现行垫付收条怎么写?
      一、交通事故现行垫付收条怎么写?一个完整的收条,通常应由标题、正文、落款三部分组成。(一)标题标题写在正文上方中间位置,字体稍大。标题的写法有两种。 一种是直接由文种名构成。即写上“收条”或“收据”字样。另一种是把正文的前三个字作为标题,而正文从第二行顶格处接着往下写。如用“今收...


·一、交通事故中60岁的误工费法院是否支持?
      一、交通事故中60岁的误工费法院是否支持? 符合规定的话法院都会支持的,交通事故中60岁以上的老人也是有误工费的。受害人有固定收入的按照实际减少的收入计算。受害人无固定收入的按照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计算误工费。 根据《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二十条 ...


·交通肇事逃逸致人死亡罪的量刑标准是什么?
      交通肇事逃逸致人死亡罪的量刑标准是什么?《刑法》第133条: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因而发生重大事故,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交通运输肇事后逃逸或者有其他特别恶劣情节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因逃逸致人死亡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


·一、交通事故赔偿后对方又要求赔偿怎么办?
      一、交通事故赔偿后对方又要求赔偿怎么办?1、交通事故达成了赔偿协议,并且已经履行了,对方虽然可以起诉,但想重新要求赔偿,很难。2、因为赔偿协议是合法有效的,是不能反悔的。如果对方当事人认为签订赔偿协议时存在重大误解、显失公平的,或者存在欺诈、胁迫的手段签订的,可以起诉要求撤销赔偿...


·一、摩托车醉驾判刑多久?
      一、摩托车醉驾判刑多久?危险驾驶罪是指在道路上驾驶机动车:追逐竞驶,情节恶劣的;醉酒驾驶机动车的;从事校车业务或者旅客运输,严重超过定额乘员载客,或者严重超过规定时速行驶的;违反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规定运输危险化学品,危害公共安全的行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第二十二条规定,...


·一、交通事故两死三伤判刑吗?
      一、交通事故两死三伤判刑吗? 交通事故两死三伤会被判刑。 (一)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交通肇事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二条交通肇事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1、死亡一人或者重伤三人以上,负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责任的; 2、死亡三人以上,负...


·在我国醉驾发生交通事故做牢吗?
      在我国醉驾发生交通事故做牢吗? 1、《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之一规定,在道路上醉酒驾驶机动车的,处拘役,并处罚金。 2、醉酒驾驶机动车,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依照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之一第一款的规定,从重处罚: (1)造成交通事故且负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责任,或者造成交通事故后逃逸,...


再审申请民事再审行政再审刑事申诉
执行申诉检察抗诉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电话咨询.|.短信咨询.|.留言咨询
©Copyright Reserverd
南京再审申诉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