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再审申诉律师
律师热线 13951899110
再审申请民事再审行政再审刑事申诉
执行申诉检察抗诉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首页 >>文章

防水工程质量验收的有关规定有哪些

防水工程质量验收的有关规定有哪些? 一、防水工程质量验收的有关规定是什么?
防水工程质量验收规范必须要按照我国建筑行业上对于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的规定来做的,比如,要求施工者不能盲目进行施工,有关的施工方或者单位、个人,都一定要按照事先的工程图纸以及有关的防水工程的施工技术去做好工程的防水效果,不可以自己盲目修改工程施工的设计模式,在施工的过程之中,不能出现了偷工减料的情况。
除此之外,管理条例上还规定,必须要在施工的同时,去按照有关的建筑工程上的设计图纸去做,才可以真正意义上实现责任保障,提前实现了工程设计及时完工,当然,这样做,能够明确设计、施工责任,提前完成施工计划。
因为在我国规定的建设工程承包合同之中,明确了防水施工的主体包含了建筑单位以及施工方的承包单位,所以,在施工的时候,工程的承包方必须要切实的按照承包合同上的规定,去完成自己应该完成的权利义务,且对建筑单位负责人。且工程承包的一方,必须要做好对防水工程施工完毕后的施工质量,按照承包合同上规定的标准去进行验收,确保工程质量合格。才算整个防水工程验收结束。
二、防水工程质量查验流程
基层处理、清理。做找平层、结合层、细部附加层、丙烯酸防水层、蓄水试验、保护层施工、二次蓄水试验。
1、 应对厨房、 的标高复核正确,特别注意地漏的标高位置正确。 2、 对地漏、管道根部墙洞质量要仔细检查,墙洞要密实合格,找平层施工时管道根部必须按要求作嵌缝处理。
3、 阴阳角应作成圆弧形,并顺直、平光。
4、 找平层施工:基面有空隙、裂缝、不平等缺陷的,用水泥砂浆修补抹平。使基面必须坚固、平整、干净,无灰尘、油腻、蜡、脱模剂等以及其他碎屑物质。
5、 找平层干燥后方可进行防水层施工,施工期间应防火、防水。施工人员应穿软底鞋。
6、 防水层完成后,要进行成品保护,不得商人走动。经检验确认合格后,方可办理隐蔽工程验收签证后,方可进行下道工序施工。
7、 防水施工完毕后,进行蓄水试验,经过24小时以上无渗漏视为合格。在设备安装完成后进行二次蓄水试验。
综上所述,在以上防水工程质量验收的有关规定问题中,需要明确注意的是在防水施工完毕后一定要进行蓄水试验,确认没有问题后才能成功验收。而且,防水工程一定要按照工程图纸来建造,这样能够更好的保障顺利的通过验收

·工程质量自控主体包括什么?
      在工程建设过程中,主要参与建设的有施工单位、监管单位、政府部门以及设计单位。其中有的部门属于监控主体,有的属于自控主体,比如设计单位和施工单位就属于自控主体。工程质量的把控必须严格按照法律法规进行,那么具体来说工程质量自控主体包括什么?施工单位的主要质量责任有哪些?下面我们就给您...


·现在的用人单位基本上都为员工购买的是有工伤保险的
      现在的用人单位基本上都为员工购买的是有工伤保险的,保险机构对员工工伤进行赔付的关键依据就是要求提供工伤认定结论书,所以工伤以后的工伤认定几乎是一个必须要进行的程序。工伤认定的最根本的目的就是要由国家的机构证明,员工的情况确实是工伤。有人比较关心的一个问题是,工伤认定需要提供住院的...


·公司销售假冒伪劣产品员工怎么处理?
      公司销售假冒伪劣产品员工怎么处理? 一、公司销售假冒伪劣产品员工怎么处理? 1、生产,销售伪劣商品罪:以非法牟利为目的,在从事工商业活动中,违反国家产品质量管理法规,生产、销售伪劣商品,严重损害用户和消费者利益,危害社市场经济秩序,应受到刑法处罚的犯罪行为。 2、 量刑标准...


·厦门劳动合同纠纷律师费是多少
      厦门劳动合同纠纷律师费是多少 一般是按照诉讼标的额的大小来计算。涉及财产类的收费,一般是一万元以下,收取1000元-2000元,超过一万元不到十万元的部分,按照5%-6%计算;超过十万不到一百万的部分,按照4%-5%计算。这种方式要求当事人先交纳代理费,即便是官司输了,费用也不...


·建筑工程质量允许偏差是否有规定
      建筑工程质量允许偏差是否有规定 现在社会上其实建筑行业之间的竞争压力是非常大的。因为现在我国公民不仅要求工程的质量要有所保障,在确保质量的同时,也要追求工程质量的耐用性和美观性等各方面。就比如最基本工程质量,在进行检验的时候,就有着专门的评定标准。下面我们要为您介绍的是建筑工程...


·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自己离职有补偿吗?
      根据我国现行法的规定,职员在与用人单位签署第三次劳动合同时,可以提出希望签署无固定期限的合同的请求,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自己离职有补偿吗?我们知道,并非所有的职员离职的情形,都是可以得到经济补偿金的,那么,可以得到补偿金的情形有哪些呢?一、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自己离职有补偿吗...


·非国家工作人员行贿罪立案标准是什么?
      一、非国家工作人员行贿罪立案标准是什么?立案标准:《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贪污贿赂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七条 为谋取不正当利益,向国家工作人员行贿,数额在三万元以上的,应当依照刑法第三百九十条的规定以行贿罪追究刑事责任。行贿数额在一万元以上不满三万元,具...


·根据我国法律规定工程质保期满验收什么?
       实际生活当中工程这个质量问题一直以来都说过国家非常关注的问题。这主要也是因为我们国家现实生活当中出现了很多工程质量存在着严重的缺陷,所以工程质量是存在着一定的保修期限的,很多人都想要清楚的了解一下。根据我国法律规定工程质保期满验收什么? 一、根据我国法律规定工程质保期满验收什...


·派遣工工伤责任应该谁承担?
       一、派遣工工伤责任应该谁承担? 《劳务派遣暂行规定》明确,被派遣劳动者在用工单位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的,劳务派遣单位应当依法申请工伤认定,用工单位应当协助工伤认定的调查核实工作。劳务派遣单位承担工伤保险责任,但可以与用工单位约定补偿办法。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


·个体工商营业执照办理多久可以拿证
      个体工商营业执照办理多久可以拿证 申请从事个体经营的个人或家庭,应当持所在地户籍证明及其他有关证明,向所在地工商行政管理机关申请登记,对符合条件的准予填写申请登记表,在受理登记15日内,做出审查决定,核准登记的发给营业执照,不予登记的,书面通知本人。国家规定经营者需要具备特定条...


·对工伤认定不服如何起诉
      对工伤认定不服如何起诉 第一条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对劳动保障行政部门作出的下列工伤认定行政行为不服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人民法院应当依法受理:(一)不予受理工伤认定申请的决定;(二)工伤认定决定;(三)涉及工伤认定的其他行政行为。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对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在法定期...


再审申请民事再审行政再审刑事申诉
执行申诉检察抗诉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电话咨询.|.短信咨询.|.留言咨询
©Copyright Reserverd
南京再审申诉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