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再审申诉律师
律师热线 13951899110
再审申请民事再审行政再审刑事申诉
执行申诉检察抗诉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首页 >>文章

公务员适用劳动合同法吗?

公务员适用劳动合同法吗?

公务员不适用《劳动合同法》。公务员应该遵守的是《公务员法》而不是劳动合同。

《劳动合同法》第二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企业、个体经济组织、民办非企业单位等组织与劳动者建立劳动关系,订立、履行、变更、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适用本法。

国家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和与其建立劳动关系的劳动者,订立、履行、变更、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依照本法执行。

公务员,全称为国家公务员,是各国负责统筹管理经济社会秩序和国家公共资源,维护国家法律规定贯彻执行的公职人员。在中国,公务员是指依法履行公职、纳入国家行政编制、由国家财政负担工资福利的工作人员。公务员职位按职位的性质、特点和管理需要,划分为综合管理类、专业技术类和行政执法类等类别。国务院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对于具职位特殊性,需单独管理的,可增设其他职位类别。

在国家机构、机关等单位中,有编制的人员,属于体制内,具体来说就是公务机关中的大部分人、事业单位中的一部分人、大国企尤其央企中的少部分高管,这些叫做体制内在编人员。

在编人员属于体制内,他们也是在被用工,只不过跟你不一样,他们适用《公务员法》,而不是你适用的《劳动合同法》。

这句大家估计不能完全理解,直接一点来说,有如下几点展开:

公务机关中,大多数是在编人员,不需要签订劳动合同,少部分属于聘任制,要签劳动合同,期限为一年至五年,可以续签,也有试用期。

事业单位,比如医院、大中小学校,少部分是体制内在编人员,大部分是没编制的,也要签劳动合同。

央企国企中,极少数的大领导属于体制内,其他绝大多数人都要签合同。

其他单位包括外企、民企、私企等等,尤其都发展壮大成上市公司了,这种企业中几乎每个人都要签劳动合同。

以上,所有签了合同的人,都叫做合同工。

在公务机关、事业单位,在编人员是所谓的正式工,其他签劳动合同的就被认为是合同工,意思就是临时工的意思,不是正式工。

在国企外企民企,则跟本公司签合同的是正式工,跟第三方公司签合同的,被叫做非正式工,他们是“临时工”,这就是个蔑称。

此外,合同期签得长的,也会看不上合同期短的人,称呼后者为“临时工”。

临时工是个轻蔑的叫法,并不是有这个工作,人太多,就喜欢彼此分个三六九等。所以,所谓正式工、非正式工、临时工,等等,都是计划经济遗留下来的陈旧思维,也是民间俗语。

国家作为一种类似的工作单位也自然需要公民进入并完成相应的任务,但是这毕竟只是类似而始终和正常的盈利单位有很大的不同,公务员作为工作者与国家机关之间的劳动关系是基于其他的法律而不是劳动合同法,所以双方并不受到合同的影响而是其他的规章。


·月度工资里含一倍加班工资吗?
      月度工资里含一倍加班工资吗?劳动合同中不可以约定每月工资包含加班费,加班费不属于工资,是劳动者另外加班所补偿的费用。因此没有加班工资一说。通常,用人单位为了免除自己的法定责任、排除劳动者权利,譬如连加班费一起计算以满足本地最低工资要求,或者通过捆绑,可以最大限度免费让工人加班,同...


·劳动关系指的是用人单位与劳动者之间的雇佣关系
      劳动关系指的是用人单位与劳动者之间的雇佣关系。每个工作的额人都需要了解一下劳动关系的相关内容,所以保留劳动关系劳动法中保留劳动关系依据是什么?以及如何能够确定劳动关系?下面为您一一进行解答帮助您理解。 保留劳动关系依据是什么? 劳动关系是指用人单位招用劳动者为其成员,劳动者在...


·工资拖欠半年可以随时辞职吗?
      工资拖欠半年可以随时辞职吗可以的,拖欠工资已经违反了《劳动法》规定。《劳动法》第五十条 工资应当以货币形式按月支付给劳动者本人。不得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的工资。《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 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


·一、广州市工伤死亡赔偿是什么?
      一、广州市工伤死亡赔偿是什么? 广州市工伤死亡赔偿是:丧葬补助金为6个月的统筹地区上年度社会职工月平均工资;配偶抚恤金计算公式:工亡职工本人工资×40%/月=配偶抚恤金;其他亲属抚恤金计算公式:工亡职工本人工资×30%/人/月=其他亲属抚恤金;一次性工亡补助金标准为上一年度全...


·建筑工程质量要求是什么
      工程建设中最基本的要求就是建筑工程的质量,同时,这也是工程建设中最重要的要求。建设工程只有符合对建筑工程质量的要求的、经过验收合格的,才可以被投入使用,只有工程合格了,才能够对人们的人身和财产安全提供保障。因此工程在建设中就要注重质量,在施工中要严格依照质量要求进行。当然,如果工...


·建筑工程施工合同管理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是承包人与发包人签订
      建筑工程施工合同管理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是承包人与发包人签订的合同,对这些合同的订立、质量控制条款进行管理,有利于加强对施工合同的监督,进而提高建筑施工的质量。建筑工程施工合同管理的措施有哪些?接下来,我们为您介绍建筑工程施工合同管理的内容。 一、建设工程合同相关概念及目标 ...


·我们大家都知道在工作的时候工作岗位肯定会给我们签订劳动合同
      我们您都知道在工作的时候工作岗位肯定会给我们签订劳动合同,并且帮我们缴纳社保,这是我们国家的法律规定的。不给签订劳动合同还有不给买社保的情况我们是可以去当地部门进行举报,用人单位可以给我们补偿。那么工作几年没签劳动合同没买社保怎么办? 公司不签劳动合同、不交社保,该怎么办 《...


·不签劳动合同自己离职,需要缴纳违约金吗?
      不签劳动合同自己离职,需要缴纳违约金吗? 不需要缴纳违约金的,即使劳动合同中约定了违约金也是无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二十五条规定:“除本法第二十二条和第二十三条规定的情形外,用人单位不得与劳动者约定由劳动者承担违约金。”《劳动合同法》第二十二条,用人单位为劳动者提供...


·村集体组织发放误工费标准是多少?
      村集体组织发放误工费标准是多少? 1、误工费是根据当事人的误工时间和收入状况确定的。伤者本人的误工时间根据当事人接受治疗的医疗机构出具的诊治证明确定。因伤致残持续误工的,误工时间可以计算至最终评定伤残的前一日。 2、当事人有固定收入的,误工费按照实际减少的收入计算。实际减...


·工程质量管理的手段有哪些
      工程质量管理的手段有哪些? 一般的工程项目投资都比较大,使用周期长,其只有符合质量标准才能交付使用,为业主带来经济利益。因此,加强工程质量管理显得非常重要,这直接关系到工程的使用寿命。工程质量管理是个系统性工程,那么工程质量管理的手段有哪些?下面我们跟随我们重点做个了解。 一...


·有什么情况不辞退员工?
      有什么情况不辞退员工《劳动合同法》对用人单位辞退劳动者的条件作出了严格限制外,第42条还规定,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不得依照本法第四十条、第四十一条的规定解除劳动合同:1、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作业的劳动者未进行离岗前职业健康检查,或者疑似职业病病人在诊断或者医学观察期间的...


再审申请民事再审行政再审刑事申诉
执行申诉检察抗诉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电话咨询.|.短信咨询.|.留言咨询
©Copyright Reserverd
南京再审申诉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