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再审申诉律师
律师热线 13951899110
再审申请民事再审行政再审刑事申诉
执行申诉检察抗诉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首页 >>文章

离婚协议上的抚养费可以更改吗?

离婚协议上的抚养费可以更改吗?

可以;子女抚养费在特定条件下既可增加也可减免。

《民法典》(自2021年1月1日起施行)第一千零八十五条规定:离婚后,子女由一方直接抚养的,另一方应当负担部分或者全部抚养费。负担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前款规定的协议或者判决,不妨碍子女在必要时向父母任何一方提出超过协议或者判决原定数额的合理要求。

基于父母对子女的法定抚养义务,以及抚养费的数额以有利于子女的健康成长为原则,在原定的离婚协议或离婚判决确定的数额已明显不够时,子女当然有权要求父母增加抚养费。

子女要求增加抚养费的情形常为以下几种:

1、随着物价的上涨,经济生活水平的提高,原定的抚养数额已难以满足几年后的实际需要,无法维持当地实际生活水平。

2、子女因上学、患病等原因,所需要的费用已超过原定的数额。

3、有其他正当理由应当增加的。

相对应子女可因特殊原因要求支付超过原定数额的抚养费,有给付抚养费义务的父母,在具备以下情形时,亦可以要求减少或免除支付抚养费:

1、由于长期患病或丧失劳动能力,失去经济来源,确实无力按原协议或判决确定的数额给付,而抚养子女的一方又能够负担,有抚养能力的。

2、因犯罪被收监改造,无力给付的。

3、直接抚养子女的一方再婚后,继父或继母愿意负担子女所需抚养费的一部或全部的。

二、变更子女抚养费的方式:

1、变更子女抚育费,应另行起诉。

在司法实践中,往往提出增加抚育费的情形较多,这种要求变更的主体是子女。变更子女抚育费,不涉及原离婚协议或判决,所以,应另行起诉。

给付抚育费的一方出现下面两种特殊情况时,可以提出减少或免除抚育费:

①抚养子女的一方再婚,其再婚一方配偶愿意负担继子女的抚育费的一部或全部时,他方承担的抚育费可以减少或免除。但如果继父或继母不愿再负担或无力再负担该项费用时,有给付义务一方的生父或生母一方按原定数额继续给付;

②有给付义务的一方因出现某种新情况确有实际困难无法给付。但这种减免也是有条件的,待其情况好转,有给付能力时,应及时恢复给付。

要求变更的主体是抚养子女的一方,即男女当事人在民政部门登记离婚,当时以一方抚养孩子,另一方不负担抚育费或负担部分抚育费达成协议的,经若干时间后,抚养孩子的一方又向法院提起要求对方负担抚育费的诉讼,人民法院应予受理,并根据原告申诉的理由,经调查了解双方经济情况有无变化,子女的生活费和教育费是否确有增加的必要,从而作出变更或维持原协议的判决。

2、符合法定事由,法院应予支持。

变更抚育费必须有法定事由,法院才能给予支持。其法定事由有以下几种情况:

①原定抚育费数额不足以维持当地生活水平的;

②因子女患病、上学,实际需要已超原定数额的;

③有其他正当理由要求增加的。仅有此法定事由还不够,还需要父或母一方有给付能力,法院才能予以支持。

3、父母双方可以协商解决。

无论是增加、减少抚育费,父母双方首先应该协商解决,如协议不成时,可诉请法院解决。

综合上面所说的,离婚协议上虽说是当事人已签订,但是如果双方协商好的话,是可以改变任何一条条款的,特别是抚养费孩子会随着长大而产生的费用就会更多,因此,想要改变抚养费还必须要进行商量,如对方拒绝的话,那么是可以起诉的,但前提是必须要有适当的理由。


·一、离婚后财产到哪里分割?
      一、离婚后财产到哪里分割? 要么自行协商,要么去法院。离婚财产分割一般来说非常的简单,要么共同协商签订协议书办理,要么通过法律手段,去法院起诉办理。 二、离婚财产如何分割 1、夫妻共同财产,一般应均等分割。也就是说,夫妻共同财产,原则上均等分割;根据生产、生活的实际需要和财...


·要回孩子的抚养权流程是如何规定的?
      无论是对于协议离婚还是诉讼离婚的情形,只要在孩子的抚养权确定后,三方之间的关系是不能随意变更的,也即另一方想要回孩子的抚养权是比较困难的,但按照一定的流程也是可以夺回孩子的抚养权的,那么要回孩子的抚养权流程是如何规定的呢? 一、离婚后子女抚养权可以要回吗? 子女抚养权既是权利又是...


·法律规定哪是夫妻共同财产?
      哪是夫妻共同财产?1、生产经营收益。包括生产劳动收入、工业、服务业、信息业等行业的生产经营收入,也包括股票债权买卖收入、投资经营企业收入等。2、工资奖金。包括基本工资部分,也包括各种形式的福利、奖金、补贴,还包裹年薪股份期权等工资性质的收入。3、知识产权收益。知识产权本事只归权利...


·婚内强行发生性关系构成强奸吗
       婚内强行发生性关系构成强奸吗 婚内的强制性行为,如果单从刑法条文来说的话,完全可以定强奸罪,因为《刑法》第236条所规定的强奸罪的描述中,并没有婚姻关系存续期间的夫妻性行为不构成本罪或者夫妻这间的强制性行为不以本罪论处等等但书的例外规定。 因此,从理论上讲,夫妻之间的婚...


·女方离婚争取抚养权的代理词要写明什么内容?
      女方离婚争取抚养权的代理词要写明什么内容? 一、女方离婚争取抚养权的代理词要写明什么内容? 根据《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一条规定,起诉状应当记明下列事项: (一)原告的姓名、性别、年龄、民族、职业、工作单位、住所、联系方式,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


·离婚协议书模板
       在协议离婚的时候,离婚夫妻必须要签订一份离婚协议书,就夫妻之间的事项进行约定、处理。这个离婚协议书可以是手写的,也可以是打印的。但是对于很多人来讲,其实并不是很清楚离婚协议书怎么写,下面我们为您带来离婚协议书模板2016,供你参考。 离婚协议书模板2016 协议人:___...


·一、自书遗嘱夫妻共同财产怎样分配?
      一、自书遗嘱夫妻共同财产怎样分配? 夫妻一方立遗嘱,夫妻的共同财产,自己只有一半的处置权!可以注明,自己死后自己与爱人的共同财产中,应属于自己的部分,由某某人来继承就行! 涉及财产的遗嘱,立遗嘱者,只能将自己具有所有权的财产,以书面形式嘱咐留予某人继承。如果遗嘱涉及的财产并其...


·一、婚前的财产离婚后没有公正共同财产怎么分割?
      一、婚前的财产离婚后没有公正共同财产怎么分割? 婚前的财产属于个人的,但婚后的财产就算是没有公正都需要共同的分割; 根据《婚姻法》第三十九条的规定;“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照顾子女和女方权益的原则判决。”根据《婚姻法》...


·起诉离婚是否可以反悔
      要想解除婚姻关系的,则需要具体选择离婚方式,具体有协议和诉讼两种方式可供选择。实践中,要是协议离婚的夫妻,一般是允许当事人反悔的。那夫妻起诉离婚是否可以反悔呢?对此,我们马上为你做详细解答。 一、起诉离婚是否可以反悔 原告可以反悔,但时间一定是在:起诉之后到宣判之前的离婚案件,在...


·离婚后起诉孩子抚养权归谁?
      离婚后起诉孩子抚养权归谁?离婚后起诉孩子抚养权可能归夫妻的任何一方,其中需要考虑的因素包括夫妻各方的经济能力以及孩子归谁抚养更加有利于孩子的成长等。《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三十六条第三款规定:“离婚后,哺乳期内的子女,以随哺乳的母亲抚养为原则。哺乳期后的子女,如双方因抚养问题发...


·离婚证据收集与保存
      一、结婚证、房产证、身份证等 这类证据在离婚诉讼中非常重要,可以说,缺少了它们,当事人往往很被动。不过,这些证据证明目的一般不会因为一方当事人隐藏、销毁证据而遭搁浅,毕竟,这些证据在相关部门都有备案:结婚证可以通过民政部门的婚姻状况证明替代;房产证可以在房管局查询;身份...


再审申请民事再审行政再审刑事申诉
执行申诉检察抗诉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电话咨询.|.短信咨询.|.留言咨询
©Copyright Reserverd
南京再审申诉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