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再审申诉律师
律师热线 13951899110
再审申请民事再审行政再审刑事申诉
执行申诉检察抗诉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首页 >>文章

关于非法集资员工怎么处理办法是?

关于非法集资员工怎么处理办法是?能够及时退缴上述费用的,可依法从轻处罚;其中情节轻微的,可以免除处罚;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的,不作为犯罪处理”。如公司员工依法退缴所得提成的,可从轻处罚或免除处罚;情节轻微、危害不大的,不构成犯罪,不承担刑事责任。根据《刑法》第三十一条的规定,“单位犯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判处刑罚。本法分则和其他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如公司员工不是直接主管人员或直接负责人员的,对吸收公众存款也未提供过帮助的,是不需要承担刑事责任的。如果公司员工帮助公司直接向公众吸收存款,从中收取返点费、佣金、提成的,其公司员工有可能会被认定为是共同犯罪中的帮助犯,并应承担相应的刑事责任。但根据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办理非法集资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意见》第四条关于共同犯罪的处理问题的规定,“为他人向社会公众非法吸收资金提供帮助,从中收取代理费、好处费、返点费、佣金、提成等费用,构成非法集资共同犯罪的,应当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二、为什么同一公司员工,不同罪名在共同犯罪中,并非一起犯罪就一定被判决同样的罪名。以P2P网贷刑案为例,非法集资案件常常涉案人数众多,十几甚至几十上百的嫌疑人,在侦查阶段通常统一按照涉嫌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进行逮捕,这是因为非吸的入罪门槛较低,收集证据较为便利,一旦发现标的作假(这里的假,不仅包括无中生有,也包括无法匹配到对应债权等),则在移送审查起诉时修改为:部分人员免于刑事处罚,部分人员涉嫌非法吸收公众存款,部分人员涉嫌集资诈骗。区别的关键在于:在共同犯罪中,他们所起的作用不同,对于犯罪起到的贡献度不同,是否存在“以非法占有为目的”不同。通常来说,公司的实际控制人、CEO、CFO、风控负责人,在公司做决策属于“头脑”,可能会被按照最重的罪名起诉;对于公司高级管理人员、销售能手,属于公司“左膀右臂”,由于不了解公司资金真实流向和项目真实情况,通常作为涉嫌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的嫌疑人处理;对于普通销售人员和行政人员,属于公司“细枝末节”,在刑法视野内,通常作为证人处理。综上所述,非法集资的员工如果是为了公司的利益进行集资的,那么要看是否是公司也进行了非法集资,原则上来说单位员工不可能自己铤而走险,所以一般情况下算作是公司的同犯,那么员工如果能退上非法集资的钱是可以从轻处罚的,如果情节不是很严重还是可以不处罚的。


·因工伤亡赔偿金包括哪些费用
      因工伤亡赔偿金包括哪些费用 一、因工伤亡赔偿金包括哪些费用 可以申请工亡,要求支付丧葬费、抚恤金和一次性工亡补助。 丧葬费标准为6个月的单位所在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 1、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工亡职工配偶男年满60周岁、女年满55周岁的;工亡职工父母男年满60周岁...


·订立劳动合同应当遵循以下几个原则:(一)合法原则
      订立劳动合同应当遵循以下几个原则:(一)合法原则。合法是劳动合同有效的前提条件。所谓合法就是劳动合同的形式和内容必须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首先,劳动合同的形式要合法,如除非全日制用工外,劳动合同需要以书面形式订立,这是本法对劳动合同形式的要求。如果是口头合同,当双方发生争议,法律...


·高级建筑装饰工程质量验收标准
      高级建筑装饰工程质量验收标准 在建筑行业中,您最看重的就是建筑工程质量的好坏。合格的建筑工程,不仅可以给人赏心悦目的心情,而且对我们的生活也有一定的保障。建筑工程如果不合格,随时都有可能威胁着我们的生命,那么高级建筑装饰工程质量验收标准是什么呢?我们一起来阅读下文了解一下。 ...


·雇佣关系中雇工意外死亡如何划分责任
      按实际情况而定,雇员在从事雇佣活动中致人损害的,雇主应当承担赔偿责任;雇员因故意或者重大过失致人损害的,应当与雇主承担连带赔偿责任。雇主承担连带赔偿责任的,可以向雇员追偿。另外,雇员在从事雇佣活动中遭受人身损害,雇主应当承担赔偿责任。雇佣关系以外的第三人造成雇员人身损害的,赔偿权...


·家庭装饰工程质量规范的内容是什么?
      家庭装饰工程质量规范的内容是什么? 现在很多商品房都是精装修的,开发商会将装饰装修工程交给装修公司设计施工。为了保证精装修房屋质量,装修公司要按照严格规范操作。如果房子交付后有质量问题,业主可以向开发商投诉,或者找建筑主管部门反映。那么,家庭装饰工程质量规范的内容是什么?下面我...


·外公去世有丧假吗 扣工资违法吗?
      家里有人去世了,此时如果公民已经上班工作的话,则允许其请假回家奔丧,根据法律中的规定,在丧假期间用人单位还需要支付相应的工资才行,也就是需要保障员工的福利待遇。但是不是任何一个亲属去世都可以请丧假呢?外公去世有丧假吗?下面我们为你解答疑惑。 一、外公去世有丧假吗 我国法律未划...


·一、解决劳动合同赔偿金怎么计算?
      一、解决劳动合同赔偿金怎么计算?解除劳动合同,很多时候单位还支付赔偿金给员工。劳动合同法规定,经济补偿金计算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


·合伙开工程公司注意事项是什么?
      合伙开工程公司注意事项是什么 一、合伙开工程公司注意事项是什么 1、确定公司合伙人出资比例 根据《公司法》的规定,为成立公司,股东出资的方式非常丰富,既可以用货币、实物、知识产权、土地使用权或者其他财产权利出资,也可以用劳务出资。这样一来,各方的出资数额就不一定相同。因此,...


·劳动争议仲裁管辖地怎么确定?
      劳动争议仲裁管辖地怎么确定? 一、劳动争议仲裁管辖地 劳动争议仲裁管辖,是指确定劳动争议仲裁机构受理劳动争议案件的权限和范围,即各级或同级劳动争议仲裁机构受理劳动争议案件在职权范围上的具体分工。劳动争议仲裁机构对劳动争议案件进行受理和处理的权限,就是劳动争议仲裁管辖权。在我国,...


·工伤鉴定等级后厂方不赔偿怎么办?
      工伤鉴定等级后厂方不赔偿怎么办? 职工受到工伤后,厂方不按规定赔偿的,可以按照如下步骤为自己维权:1、先申请工伤认定企业作为申请人,在职工发生事故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职工作为申请人,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1年内。提醒注意:要是企业...


·工程质量事故处理的基本要求是什么?
      现如今的工地施工,城市建筑,遍地可见,工程这么多,不可避免的是一定会有存在问题的工程,或是质量,或是工程等等。如果出现了工程的问题,也不要慌张,重要的是如何解决,先从哪些开始,避免一些不要的浪费与工期延误,来看看工程质量事故处理的基本要求是什么?工程质量事故处理的基本要求是什么工...


再审申请民事再审行政再审刑事申诉
执行申诉检察抗诉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电话咨询.|.短信咨询.|.留言咨询
©Copyright Reserverd
南京再审申诉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