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再审申诉律师
律师热线 13951899110
再审申请民事再审行政再审刑事申诉
执行申诉检察抗诉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首页 >>文章

法律规定故意伤害罪该怎么判?

构成故意伤害罪该怎么判根据我国《刑法》第二百三十四条第一款规定:“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犯前款罪,致人重伤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重伤造成严重残疾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根据本条规定,只要构成故意伤害罪,致人轻伤的应当判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致人重伤造成严重残疾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在故意伤害案件中,如果案发前因为被害人有明显过错,被告人一怒之下失手将被害人致伤,情节明显较轻,且案发后被告人又能积极赔偿被害人经济损失的,一般应从轻处罚或免除处罚。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犯罪行为所引起的附带民事赔偿,是属于刑事法律调整的范畴,应具有惩罚性。由于犯罪行为而使被害人遭受经济损失的,对犯罪分子除依法给予刑事处分外,并应根据情况判处赔偿经济损失。即使犯罪情节轻微,不需要判处刑罚,才能予以免予刑事处罚。刑法第37条规定:“可以根据案件的不同情况,予以训械或者责令具结悔过、赔礼道歉、赔偿损失。”二、故意伤害他人都构成犯罪吗判断故意伤害他人是否构成犯罪,重点应把握故意伤害与一般殴打行为的界限。故意伤害,是指伤害他人身体健康的行为,表现为两种情况,一种是对人体组织完整性的破坏,一种是对人体器官机能的损害。而一般的殴打行为,通常只造成人体暂时性的疼痛或神经轻微刺激,并不伤及人体的健康。当然,殴打行为不伤及人体的健康并非绝对,而只能是相对而言的。例如,朝人鼻子打一拳,有可能造成鼻青脸肿的后果;用手撕一下,也可能造成表皮损伤。但这种行为都不属于犯罪,不能以故意伤害罪论处,而只能依照治安管理处罚条例予以行政处罚。需要指出,有时殴打行为与伤害行为在外表形式及后果方面没有什么区别。例如拳打脚踢,有时只造成轻微疼痛或一点表皮损伤、皮下出血,有时则可能造成伤害甚至死亡。那么,在这种情况下如何甄别行为人的行为的性质呢?不能仅以后果为标准,则不能简单地认为,造成伤害他人身体甚至死亡结果的就是故意伤害罪,而没有造成伤害的就是一般殴打行为。而应符合全案情况,考察主观客观各方面的因素,看行为人是否具有伤害他人的故意,是有意伤害他人,还是只出于一般殴打的意图而意外致人伤害或死亡。司法实践中尤其应当注意的是,不能把凡是打一拳、踢一脚造成后果的行为都认定为故意伤害罪。因此,在区分故意伤害与一般殴打时,既要考虑行为是否给人体组织及器官机能造成了损害,又要考察损害的程度。生活中有些人处于泄愤等目的,会实施殴打等伤害他人的行为,但是并没有对身体健康造成损害,只造成人体暂时性的疼痛或神经轻微刺激的,不构成犯罪;如果殴打行为造成轻伤、重伤等损害他人健康的严重后果,就构成了故意伤害罪。也就是说认定是否构成故意伤害罪的,需要看实际造成的损害情况,若是轻伤及其以上的损害,那么就可以认定构成此罪。


·贪污受贿罪的特征是怎样的?
      1、犯罪客体 (1)本罪侵犯的客体是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的职务廉洁性。 2、犯罪客观方面 (2)本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行为人利用职务上的便利,索取他人财物,或者非法收受他人财物,为他人谋取利益。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是指利用本人职务上主管、负责或者承办某项公共事务的权利所形成的便利条件...


·当事人对刑事抗诉提出的程序是怎么样的?
      一、当事人对刑事抗诉提出的程序是怎么样的? 地方各级检察院对同级人民法院第一审判决、裁定的抗诉,应当通过原审人民法院提出抗诉书,并且将抗诉书抄送上一级检察院。原审人民法院应当在抗诉期满后3日以内将抗诉书连同案卷、证据移送上一级人民法院,并且将抗诉书副本送交当事人。 上级检察院...


·构成挪用资金罪的处罚是怎样的
      构成挪用资金罪的处罚是怎样的根据《刑法》第二百七十二条 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挪用本单位资金归个人使用或者借贷给他人,数额较大、超过三个月未还的,或者虽未超过三个月,但数额较大、进行营利活动的,或者进行非法活动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挪用本单...


·拘留探望有没有时间限制?
      拘留探望有没有时间限制?拘留所探视时间:每周一、四下午14:00——15:30。1、会见次数:每名被拘留人在拘留期间会见一般不超过二次。当日每名被拘留人原则上只能会见一次,近亲属(指父母、祖父母、夫妻、子女、兄弟、姐妹等)优先。会见前必须在会见登记窗口登记后方可会见。会见人员一般...


·虐待罪刑法条文及司法解释是怎么规定的?
      虐待罪刑法条文及司法解释是怎么规定的? 一、虐待罪刑法条文及司法解释是怎么规定的? 虐待罪刑法条文及司法解释的规定主要是对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以打骂、捆绑、冻饿、限制自由、凌辱人格、不给治病或者强迫作过度劳动等方法,从肉体上和精神上进行摧残迫害,情节恶劣的行为,将会被处以至少两...


·当事人批捕后最迟多久判刑
      当事人批捕后最迟多久判刑 刑事拘留最长时间是三十七天,但经批捕后逮捕,则可继续羁押,一般侦查期限是两个月,但经批准后可延长。侦查终结后移送审查起诉时间可达一个半月,期间还可退查两次,每次补充侦查时间是一个月,审判阶段一般是一个半月的时间。具体如下: 1、公安机关逮捕以后应...


·满足什么条件会构成过失损坏公用电信设施罪
      满足什么条件会构成过失损坏公用电信设施罪?1、侵犯的客体是与通讯相联系的公共安全。2、在客观方面表现为过失破坏广播电视设施、公用电信设施,造成严重后果,危害公共安全的行为。3、本罪主体是一般主体。既可以是普通公民,也可以是从事广播、电视通讯业务的人员。凡达到法定刑事责任年龄、具有...


·刑事犯罪精神损害赔偿有必要吗?
      一、刑事犯罪精神损害赔偿有必要吗?对精神损害以物质的方式进行赔偿,是加强人权保护的重要手段,是法律赋于受害人及其近亲属的权利。当前在司法实践中,刑事案件中的受害人,雇佣关系中受害的雇员能否得到精神损害赔偿,不同的法院存在着不同的认识和理解,以致造成“同案不同判”的局面,严重影响了...


·民事诉讼伪证罪量刑
      在民事诉讼案件中,有时候会遇到做伪证的情况。那么我们都知道做伪证的行为可能构成伪证罪的,伪证罪是怎么处罚的,民事诉讼伪证罪量刑是怎样的呢,关于民事诉讼伪证罪的量刑问题,在下文中对这个问题进行了相关介绍,请您往下阅读。 一、民事伪证罪定义 民事伪证有罪指的是在民事诉讼中,伪证者...


·遗弃罪自诉状的格式是怎样的?
      起诉状对于您来说并不陌生,只要到法院起诉他人就一定会用到起诉状。但是自诉状很多人就表示不认识了,其实自诉状与起诉状差不多,都是用于控告他人之用,只是起诉状多用于民事诉讼而自诉状常见于刑事案件。那么遗弃罪自诉状的格式是怎么样的呢?下面就由我们为您详细介绍,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


·制造毒品罪最少判几年
      要看毒品的数量和种类。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三百四十七条 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罪 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无论数量多少,都应当追究刑事责任,予以刑事处罚。 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十五年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并处没收财产:...


再审申请民事再审行政再审刑事申诉
执行申诉检察抗诉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电话咨询.|.短信咨询.|.留言咨询
©Copyright Reserverd
南京再审申诉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