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产保险与离婚财产有关系吗?
财产保险与离婚财产有关系吗?
保险分为财产险和人身险,财产险很清楚,其财产保险利益直接作为夫妻共同财产分割,而人身险相对复杂,以下做一下说明:
一、离婚时已产生的保险金
1、以其中一方当事人为受益人的。对于该种情况,按夫妻共同财产进行分割,除非双方当事人有另外约定。
2、双方当事人均为受益人的,按夫妻共同财产进行分割。
3、是受益人为当事人子女或其他人的,保险金为子女或他人的个人财产,不能分割。对于受益人是当事人子女的,离婚时可指定由抚养子女的一方当事人行使监护人的权利。
二、尚在履行期间的保险利益
1、一方或双方为投保人并以自己、对方或双方为受益人的。
离婚时可选择退保,退保产生的现金价值按夫妻共同财产进行分割。也可确定由一方继续履行保险合同,待保险事故发生后产生保险金,再把保险金按夫妻关系存续期间所交的保险费占所已交纳的全部的保险费的比例分出共同财产后,最后进行分割。
2、一方为投保人并以其亲属或对方亲属等为受益人的。
这种情况视为是对受益人的一种赠与,但受益人对于该项权利只是一种期待权,也不产生夫妻共同财产的分割问题,如果继续履行合同的一方当事人在离婚后退保,则按第一种情况进行分割。
3、一方或双方为投保人并以子女为受益人的,对该种情况,可参照以上两种情况进行处理,但应保证父母一方享有维持合同效力的权利,即一方提出解除合同,对方提出继续交纳保险费维持合同效力的要求,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婚后买房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吗
一、属于共同财产的
1、在夫妻婚姻存续期间购买的房子,夫妻双方没有明确约定的话,房产证上只写其中一个人的名字,应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
2、由双方父母出资购买的不动产,产权登记在一方子女名下的,该不动产可认定为双方按照各自父母的出资份额按份共有,但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买的房子属夫妻共有,离婚时,有一方想拥有房屋所用权的,评估单位进行评估,然后对另一方进行分配;如果双方都想拥有房屋所有权的,双方进行竞价;如果双方都不想要房子的,人民法院进行拍卖,然后进行分配。
二、不属于共同财产的
婚后由一方父母出资为子女购买的不动产,产权登记在出资人子女名下的,可按照婚姻法的规定,视为只对自己子女一方的赠与,该不动产应认定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
三、婚后买房的注意事项
共同买房需要特别留意的有四个方面。如签约、房贷申请以及交易过户等环节,都需要夫妻双方到场。此外,夫妻共同买房在证件准备工作等方面,以及申请房贷等事宜,也需要提前研究。
1、签约双方亲自到场
在买房过程中,涉及到诸多签约过程,如签订买卖合同、申请房贷以及交易过户等,这需要夫妻双方同时到场。除了签订房产买卖合同之外,申请房贷、办理过户手续时,也需要双方亲自到场。专家解释说,在申请房贷时,有些时候会以夫妻名义共同申请,因此银行方面需同时考察两人的资质,办理相关手续时也必须同时签字。
另外,办理过户手续时,原则上要求同时到场,因为根据《物权法》规定,夫妻共同购置的房产,到底是共同共有,还是按份共有,需要在买卖合同中体现出来,进而在房产证上载明,因此需要双方到场签字确认。但如果无法到场,也必须办理公证收取委托手续,并将相关事宜交代清楚。
2、证件准备是关键
夫妻共同买房,需要提供的证件比较多,而且一件都不能少。在夫妻共同申请房贷时,需要提供夫妻两人的收入证明,如果两人为非本地居民,还需提供双方提供 1年以上当地纳税证明或社会保险缴纳证明,否则按照非本地居民贷款政策对待。当然,在办理按揭贷款时,如果其中一人收入较高,通过资质审批不成问题,另外一方的收入证明则无需提供。
3、主贷、次贷有讲究
由于信贷政策有变化,因此在确定主贷人和次贷人时,需根据实际情况而定,而不能简单地只看收入的高低程度。夫妻共同还款时,在确定主贷款人、次贷款人时,一定要根据实际情况来定。一般情况下,在银行住房贷款合同中,只把一方作为“贷款人”(常说的主贷款人)而无论房产证上是否写了双方的名字,另一方都可作为“共同贷款人”。在确定主贷款人时,应当选择夫妻间收入较高较稳定者,同时注意年龄的限制,否则会影响到贷款期限。
此外,专家提醒还需注意信贷政策的变化。对于非本地居民来说,如果无法提供1年以上当地纳税证明或社会保险缴纳证明,则会被区别对待,如房贷首付比例提高,利率水平上浮,这无疑会增加购房成本。因此在确定主贷款人时,要考虑到这个因素。
4、所占份额提前定
夫妻共同买房,财产所占份额各是多少,需提前确定,以免日后产生纠纷。依据《婚姻法》规定:“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双方另有约定的除外。”因此在共同购房过程中,即使房产证上没有出现另一方的名字,也不影响其对房屋享有所有权。
但目前有少数夫妻,财产实行AA制,在共同买房时需要考虑财产份额问题。根据相关法律规定,所有者可以选择共有形式,如果是选择共同共有,则双方享有的权益相同;如果按份共有,则需要提前分割,并在房产证上载明。
5、准夫妻买房重登记
在此需要特别提醒的是,目前有不少准夫妻共同买房的现象存在。为了减少纠纷,专家建议应该在房产证登记内容方面下点功夫。
综合上面所说的,财产保险对于夫妻离婚之后是否属于共同财产是特别重要的,财产保险与离婚是有直接连系的,而且这份保险只要是婚后购买的,那么就要按照规定进行平分,所以,在夫妻生活中有很多婚后的共同财产,在离婚的时候真的是要好好的进行协商才可以办理。
·婚姻当事人的重婚是自诉吗
婚姻当事人的重婚是自诉吗重婚罪是自诉案件,也可转为公诉案件。配偶既可以向公安机关报案,请求公安机关立案侦查,移交检察机关审查起诉;也可以直接向法院提起刑事自诉,要求出轨方及第三者承担重婚罪的法律后果,但提起刑事自诉需要配偶一方自己收集证据,此类证据收集难度颇大,法院对于重婚罪的认...
·离婚要走法律程序应该要怎么走
离婚要走法律程序应该要怎么走
一、离婚要走法律程序应该要怎么走
(一)协议离婚
协议离婚为行政方式,夫妻签订离婚协议,到婚姻登记机关办理。
《婚姻登记条例》规定当事人离婚的,必须双方亲自到一方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管理机关申请离婚登记;申请时,应当持下列证件和证明:
1、...
·闪婚什么意思 闪婚的原因是什么
一、闪婚什么意思?闪婚,顾名思义就是认识不久便闪电般结婚,“日久生情”早已沦为陈词滥调。
闪婚族是速食爱情时代的产物,是前卫、开放的代名词,只有另类的人才会闪婚、闪居,但偏偏身边越来越多的朋友加入到“闪婚”一族中。他们认为,“闪婚”既节省了金钱又节约了时间,同时感情上还得到慰藉,...
·我们大家都知道
我们您都知道,交强险是指在发生交通事故之后,保险公司会根据有无责任进行赔偿,那么,交通事故放弃交强险赔偿可不可以?一般来说,放弃交强险赔偿是保险公司最乐意见到的,当然是可以的,但这也说明,因交通事故所造成的费用,均有自己承担。
交通事故可以放弃赔偿,但是必须写明原因,证明书没...
·商家在疫情期间哄抬物价怎么处罚
商家在疫情期间哄抬物价怎么处罚?处罚标准是责令改正,没收违法所得,可以并处违法所得五倍以下的罚款;没有违法所得的,予以警告,可以并处罚款;情节严重的,责令停业整顿,或者由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吊销营业执照。有关法律对《价格违法行为行政处罚规定》第十四条所列行为的处罚及处罚机关另有规定的...
·亲生父母不尽抚养义务怎么起诉
亲生父母不尽抚养义务怎么起诉父母养孩子是生物的天然本性,在我国更是有着这一美好传统美德的继承。父母的离婚会造成孩子从小的成长缺少爱的照顾,生活环境比同龄人有所差距,从而造成幸福感下降。父母在孩子的生活中扮演着不可缺少的角色,那么亲生父母不尽抚养义务怎么起诉。一、亲生父母不尽抚养义...
·怎样做抚养权公证的办理?
夫妻双方离婚之后对于有孩子的家庭,夫妻双方会对孩子的抚养权问题发生争论,若法院已经将抚养权判给了一方,但是因为之后的一些原因,导致拥有抚养权的一方经济能力不行,无法抚养子女的,另一方可以申请变更抚养权。但是抚养权涉及到孩子的人身关系,所以抚养权的变更需要办理公证。那么怎样做抚养权...
·婚内抚养费诉讼是否会得到支持?
一般来说,抚养费的支付是在夫妻双方离婚之后,没有孩子抚养权的一方需要支付的,但是在司法实践中,也存在婚内抚养费诉讼的情形,对于在婚内一方不支付孩子必要的教育、医疗费用的情形,另一方当事人是可以向法院提出婚内抚养费诉讼的请求的。
一、婚内抚养费诉讼是否会得到支持?
承办法官表示,婚...
·二婚一方婚前阴满病情离婚财产怎么分割?
结婚是男女双方共同的大事,一旦婚姻破裂双方可以申请离婚分割财产。但是如果一方在结婚前隐瞒了一些情况,导致婚后另一半知道,婚姻经常处于危机之中。那么,二婚一方婚前阴满病情离婚财产怎么分割?下面就让我们为您整理一下相关的法律知识。
一、根据《婚姻法》第十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
·离婚需要做哪些准备,离婚会有哪些赔偿
婚姻是人生中的大事,无论是结婚还是离婚,都需要做足准备,那离婚需要做哪些准备?很多离婚中,存在过错方,而过错方需要向无过错方进行赔偿,那离婚会有哪些赔偿?关于这两个问题,我们马上在下文中为你做详细解答。
一、离婚需要做哪些准备
当双方的共同生活无法维系,离婚就成为唯一选择。不...
·离婚判决书丢了怎么办
在诉讼离婚当中,如果确认夫妻感情破裂的话,法官最后通常会作出离婚的判决,而当事人就可以拿着这份离婚判决书办了离婚手续。那要是离婚判决书丢了怎么办呢?我们在下文中为您做详细解答。
一、离婚判决书丢了怎么办
如果持有的离婚判决书丢失了,可以带身份证到审理离婚案件的法院查阅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