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再审申诉律师
律师热线 13951899110
再审申请民事再审行政再审刑事申诉
执行申诉检察抗诉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首页 >>文章

湘潭抚养费是怎么规定的?

湘潭抚养费是怎么规定的?根据我国《婚姻法》和相关司法解释的规定,抚养费包括教育、生活、医疗等费用,夫妻双方原则上各承担50%,但由于孩子随夫妻一方生活,所以表现出来就是对方支付抚养费的50%给抚养孩子的这一方。生活费以当地平均生活水平为依据,教育、医疗凭票据结算。如果有年满18岁的子女,但由于还在接受高中教育,无法独立生活,所以还是有权要求父母承担教育、生活、医疗等费用。《婚姻法》子女抚育费的数额,主要参考以下三个方面:1.子女的实际需要;2.父母双方的负担能力;3.当地的实际生活水平。 离婚后,不和子女一起生活的父母一方,根据收入状况分为:①有固定收入的,抚育费数目一般可按其月总收入的20%-30%。负担两个以上子女抚育的,比例可适当提高,但一般不得超过月收入的50%。这里的"月总收入"指工资总额,包括工资、奖金等。可申请法院调查令来调查。无固定收入的,抚育费的数目可依当年的收入或同行业的年平均收入,参照确定。一般参照《道路交通事故赔偿项目参照标准》来确定的年平均人收入、年平均生活费来作为依据。有特殊情况的,如子女长期患有重大疾病、或子女残疾的,可适当增加。《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三十七条 离婚后,一方抚养的子女,另一方应负担必要的生活费和教育费的一部或全部,负担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关于子女生活费和教育费的协议或判决,不妨碍子女在必要时向父母任何一方提出超过协议或判决原定数额的合理要求。《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子女抚养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子女抚育费的数额,可根据子女的实际需要、父母双方的负担能力和当地的实际生活水平确定。有固定收入的,抚育费一般可按其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二十至三十的比例给付。负担两个以上子女抚育费的,比例可适当提高,但一般不得超过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五十。无固定收入的,抚育费的数额可依据当年总收入或同行业平均收入,参照上述比例确定。 有特殊情况的,可适当提高或降低上述比例。综上所述,国家对于抚养费怎么分配有着详细的规定,离婚的父母上方可以依据相关的规定给予孩子抚养费,在离婚之前,也可以依据相关的规定对抚养费问题作出书面的协议。对于没哟自理能力的孩子,父母不可以无故拒不抚养,这样,有可能构成遗弃罪,要承担相关的法律责任。


·分居满多少年可以自动离婚
      分居满多少年可以自动离婚 一、分居满多少年可以自动离婚 根据我国法律的规定,夫妻离婚只能通过协议离婚和诉讼离婚进行,不存在自动离婚一说。也就是说,离婚必须通过向民政局登记离婚或向法院起诉离婚的方式进行。 有些夫妻常常认为分居两年可以自动离婚,这是因为他们误解了《婚姻法》规定...


·一、重婚罪的判刑标准规定是什么?
      一、重婚罪的判刑标准规定是什么?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258条规定:“有配偶而重婚的,或者明知他人有配偶而与之结婚的,处2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司法实践中重婚的类型包括: 1、与配偶登记结婚,与他人又登记结婚而重婚,也即两个法律婚的重婚。有配偶的人又与他人登记结婚,有重...


·起诉离婚诉讼费是多少?
      可以说不管是协议离婚还是诉讼离婚,当事人在办理离婚手续的时候都是需要支付一定费用,自然协议离婚的费用要比起诉离婚的费用少很多。那究竟法律中规定起诉离婚诉讼费是多少钱呢?我们整理了相关资料,马上为你做详细解答。 一、起诉离婚诉讼费是多少 根据案件的不同花费的钱数也是不同的。 ...


·军人退伍安置费夫妻共同财产吗?
      军人退伍安置费夫妻共同财产吗?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夫妻共同财产,是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所共同拥有的财产。所谓夫妻关系存续期间,是指夫妻结婚后到一方死亡或者离婚之前这段时间,这期间夫妻所得的财产,除约定的外,均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夫妻对共同所有的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夫妻一方对夫妻存...


·离婚后小孩抚养权可以变更吗
      离婚后小孩抚养权可以变更吗离婚后可以变更抚养关系。判决子女抚养权的归属,是以有利于保护子女的利益为原则的,如果出现了不利于子女健康成长的情形,就应变更子女的抚养关系。所以,离婚后,子女抚养关系可以变更。抚养关系的变更情形:判决子女抚养权的归属,是以有利于保护子女的利益为原则的,如...


·再婚夫妻一方去世财产怎么分?
      再婚夫妻一方去世财产怎么分? 再婚夫妻一方去世财产怎么分 遗产分配相关的法律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自2021年1月1日起实施) 第一千一百二十三条??继承开始后,按照法定继承办理;有遗嘱的,按照遗嘱继承或者遗赠办理;有遗赠扶养协议的,按照协议办理。 第一千一百二...


·继子女是否有权提起民事赔偿?相关规定是怎样的?
      如果非原生家庭,当事人没有了行为能力之后,继子女是否有权提起民事赔偿呢?对此,关于这个问题,我们特地为您整理了相关的资料,以供您参考。 一、继子女是否有权提起民事赔偿? 民事赔偿不能追加子女为被执行人。如果在判决生效之后,债务人有无偿赠与子女财产,或者转移财产至子女名下的行为...


·国家银行允许倒闭吗
      国家银行允许倒闭吗 一、国家银行允许倒闭吗 目前允许。国家不再为储户在商业银行的存款兜底,允许银行破产倒闭,一旦有银行破产,储户的存款将由存款保险机构赔偿,但赔偿有一定限额。 《中华人民共和国商业银行法》 第六十四条 商业银行已经或者可能发生信用危机,严重影响存款人的利益时...


·怎么样叫重婚罪应当判几年?
      一、怎么样叫重婚罪应当判几年? 重婚罪是指有配偶又与他人结婚或者明知他人有配偶而与之结婚的行为。 重婚罪,须符合以下三个条件中的一个: 1. 与配偶登记结婚,与他人又登记结婚而重婚,也即两个法律婚的重婚; 2. 与原配偶登记结婚,与他人没有登记确以夫妻关系同居生活而重婚...


·家外有家重婚的法律后果是什么
      家外有家重婚的法律后果是什么?重婚罪的刑事责任是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重婚罪的立案标准是:1、本人有配偶而又与他人结婚的;2、本人虽无配偶,但明知他人有配偶而与之结婚的。二、涉嫌重婚服刑后还需要履行对孩子的抚养义务吗?理论上是需要支付抚养费的,依据的是《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


·国家赔偿案件赔赏标准是怎么规定的
      一、国家赔偿案件赔赏标准是怎么规定的?最高人民检察院刑事申诉检察厅2019年5月15日下发通知,要求各级人民检察院办理自身作为赔偿义务机关的国家赔偿案件时,执行新的日赔偿标准315.94元。据最高检刑事申诉检察厅有关负责人介绍,国家赔偿法第三十三条规定:“侵犯公民人身自由的,每日...


再审申请民事再审行政再审刑事申诉
执行申诉检察抗诉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电话咨询.|.短信咨询.|.留言咨询
©Copyright Reserverd
南京再审申诉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