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再审申诉律师
律师热线 13951899110
再审申请民事再审行政再审刑事申诉
执行申诉检察抗诉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首页 >>文章

一、试用期过了解除劳动合同条件?

一、试用期过了解除劳动合同条件有哪些

1、经劳动合同当事人协商一致,劳动合同即可解除。

2)、在下列情况下用人单位可以随时通知劳动者解除其劳动合同:

1. 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2. 严重违反劳动纪律或者用人单位规章制度的;

3. 严重失职,营私舞弊,对用人单位利益造成重大损害的;

4. 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3)、在下列情况下用人单位单方面解除劳动合同,应当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

1.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2.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

3.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原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当事人协商不能就变更劳动合同达成协议的。

4)、用人单位濒临破产进行法定整顿期间或者生产经营状况发生严重困难,确需裁减人员的,要经以下程序:

1. 由人民法院宣布进入法定整顿期,并由政府部门认定达到当地严重困难企业标准。

2. 提前三十日向工会或者全体职工说明情况,并提供有关生产经营状况的资料;

3. 提前裁减人员方案,内容包括:被裁减人员的名单,裁减时间及实施步骤,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和集体合同约定的被裁减人员经济补偿办法;

4. 将裁减人员方案征求工会或者全体职工的意见,并对方案进行修改和完善;

5. 向当地劳动行政部门报告裁减人员方案以及工会或者全体职工的意见,并听取劳动行政部门的意见;

6. 由用人单位正式公布裁减人员方案,与被裁减人员办理解除劳动合同手续,按照有关规定向被裁减人员本人支付经济补偿金,出具裁减人员证明书。

5)、劳动者在正常情况下解除劳动合同应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

6)、在下列情况下,劳动者可以随时通知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

1. 在试用期内;

2. 在用人单位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的;

3. 用人单位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支付劳动报酬或者提供劳动条件的。

在我国相关的试用期的劳动者,也应受到我国的劳动法律的保护。相关的试用期过了,相关的用人单位解除这类劳动合同的。应按照我国的相关劳动法律进行这类解除,相关的劳动者触犯我国劳动法律的、双方进行协商的都可以解除这类劳动合同。

·弱电工程劳务合同
      弱电工程劳务合同 弱电工程劳务合同范本 甲方: 乙方: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以及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原则,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就会所无线覆盖工程施工签定本合同,以便共同遵守,内容如下: 一、工程名称: 弱电综合布线施工及无线网络调试 ...


·在日常生活中,工伤赔偿问题看似离我们很远,实则与我们息息相关
      在日常生活中,工伤赔偿问题看似离我们很远,实则与我们息息相关。工伤赔偿标准,又称工伤保险待遇标准。是指工伤职工、工亡职工亲属依法应当享受的赔偿项目和标准,那么工伤赔偿时间应该如何界定呢?下面由我们为您详细解读这个问题。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一、工伤赔偿时间界定 工伤赔偿最长在...


·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补偿金如何计算?
      劳动合同是劳动者和用人单位联系的纽带,用人单位是不能随意解除劳动合同的,因为需要承担赔偿金,那么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补偿金如何计算?对于这个问题,我们在下文为您简要分析一下,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一、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补偿金如何计算? 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


·可以认定为工伤的情形有哪些
      可以认定为工伤的情形有哪些 职工由于下列情形之一负伤、致残、死亡的,应当认定为工伤: (一)从事本单位日常生产、工作或者本单位负责人临时指定的工作的,在紧急情况下,虽未经本单位负责人指定但从事直接关系本单位重大利益的工作的; (二)经本单位负责人安排或者同意,从事与本单位有...


·加班工资计算公式是什么
      《劳动法》加班工资如何计算公式是什么?1、第四十四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按照下列标准支付高于劳动者正常工作时间工资的工资报酬:(一)安排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一百五十的工资报酬;(二)休息日安排劳动者工作又不能安排补休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


·辞职不批自离有工资吗
      原则上员工自离的情况下有工资的,但是公司以此理由克扣工资也是情理之中,法律没有硬性的限制的。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临时决定,未在30日之前提出书面申请并辞职,依公司规定,可能受到处罚...


·工龄超过十二解除劳动合同的补偿有什么?
       很多员工在考虑到主观感情与客观待遇就可能会选择长时间为公司工作甚至长达十二年之久,对于公司来说这样的员工往往都是有比较大的贡献的,但公司可能也会出于某些特殊原因将与该员工解除合同,那么,工龄超过十二解除劳动合同的补偿有什么? 一、工龄超过十二解除劳动合同的补偿有什么? 12...


·签订劳动合同的通知可以是口头通知吗
      一、签订劳动合同的通知可以是口头通知吗可以的。根据《劳动合同法》的规定,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与劳动者建立劳动关系,且必须与劳动者签订书面的劳动合同。这里的“用工”指的是用人单位实际开始使用劳动者的劳动力,劳动者在用人单位的指挥、监督、管理下提供劳动。而通常所说的“用工之日”也就是...


·劳动关系开始时间该如何确定?
      劳动关系在社会环境中是广泛存在的,相较于各用人单位而言,劳动者不了解相关的法律知识,故而处于弱势地位,故而我国立法机关也制定了相应的保护劳动者权益的法律规范,而劳动者的权益是与其工龄直接相关的,确定工龄则必须要确定劳动关系开始时间。 一、什么是劳动关系? 劳动关系是市场经济中极...


·公司解散员工补偿标准是什么?
      公司解散员工补偿标准是什么 一、公司解散员工补偿标准是什么 根据现行政策规定,因企业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撤销或者用人单位提前解散的,确定终止劳动关系, 经济补偿金从 2008 年 1月1日起每年补偿 1 个月职工个人前12 个月的平均工资,不满半年的按补半个月计算。反之...


·被辞退了还没拿到工资怎么办
      被辞退了还没拿到工资怎么办 一、被辞退了还没拿到工资怎么办 被公司辞退的话,工资没有给,可以去当地劳动部门举报,申请帮助。需依据具体情形确定是否合法以及是否需要支付经济补偿金/赔偿金。若劳动者存在法定过错,即《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之情形,用人单位可单方解除劳动合同,且不需要...


再审申请民事再审行政再审刑事申诉
执行申诉检察抗诉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电话咨询.|.短信咨询.|.留言咨询
©Copyright Reserverd
南京再审申诉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