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再审申诉律师
律师热线 13951899110
再审申请民事再审行政再审刑事申诉
执行申诉检察抗诉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首页 >>文章

员工被辞退怎么赔偿公司要辞退员工

员工被辞退怎么赔偿公司要辞退员工,必须具备法律中规定的法定事由,在履行了提前30日的通知义务或者另外支付给员工一个月工资的代通知费后,方可解除劳动合同。如果不具备上述法律规定的事由,公司辞退员工就属于违法解除劳动合同,需要承担《劳动合同法》第87条规定的“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应当依照本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的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赔偿责任。《劳动合同法》第47条规定,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设区的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二、哪些情况不能辞退员工1、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作业的劳动者未进行离岗前职业健康检查,或者疑似职业病病人在诊断或者医学观察期间的;2、在本单位患职业病或者因工负伤并被确认丧失或者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3、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内的;4、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的;5、在本单位连续工作满十五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五年的;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用人单位要是向辞退员工也并非是不可能的,但此时要求满足《劳动合同法》中规定的情形,不然的话单位辞退员工的行为就属于违法,这种情况下就要求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包括向员工作出一定的赔偿。而在计算赔偿的时候,往往就要结合员工在单位的实际工作年限计算了。


·做工伤认定的时间限制是多长
      不管是用人单位还是受伤劳动者,若需要申请工伤认定的话,则此时一定要注意时间限制,超过规定时间申请认定的,此时认定部门一般就不会再受理申请了。那我国法律中规定做工伤认定的时间限制是多长呢?下面就让我们为你解答疑惑吧。 一、做工伤认定的时间限制是多长 《工伤保险条例》的法律法规根据...


·加班工资的仲裁时效有多长?
      加班工资的仲裁时效有多长?加班,对很多劳动者而言已经不是很陌生了,而且很多劳动者都不愿加班。甚至有些用人单位还会加班工资发生纠纷,那么劳动者应该及时采取措施解决。下面我们在下文就为您简要分析一下加班工资的仲裁时效有多长?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一、加班工资的仲裁时效有多长? 加班工资...


·如何进行家属工伤认定授权?
      我国对于劳动者的权益保障十分完善,对于员工工伤认定也有健全的保障制度。有时候员工在工作时受伤,需要进行工伤认定,但是因为行动不便等种种原因无法本人去办理工伤认定,那么受伤员工如何进行家属工伤认定授权?下面是我们为您整理的答案,一起来看看吧。 1、员工本人申请工伤认定,本人是可以委...


·虽然在劳动合同的期限内
      虽然在劳动合同的期限内,员工也是享有解除劳动合同的权利,但一般情况下需要员工提前告知用人单位,否则的话给单位造成了损失的,需要作出相应的赔偿。而在试用期内需要提前3天告知,但如果是转正之后的话,则要提前30天。至于员工未提前通知解除劳动合同该如何赔偿?请跟随我们一起在下文在进行了...


·建筑工程质量管理规范中处罚的内容是什么?
      建筑工程质量管理规范中处罚的内容是什么 一、建筑工程质量管理规范中处罚的内容是什么? 违反本条例规定,建设单位将建设工程发包给不具有相应资质等级的勘察、设计、施工单位或者委托给不具有相应资质等级的工程监理单位的,责令改正,处50万元以上100万元以下的罚款。 违反本条例规定...


·建筑工程合同预付款是合同价款的多少
      建筑工程合同预付款是合同价款的多少比例对于现在大多数经营建设工程的企业来说,他们会在进行建设项目合作的适合与合作者签订合同,而签完合同后会涉及缴纳预付款,建筑工程合同预付款是合同价款的多少比例进行缴纳的。下面我们整理了一些相关资料,供您了解。一、 建筑工程的合同预付款占合同价款的...


·未成年工的年龄范围是多少岁
      我国对未成年人的年龄规定为未满18周岁,而从劳动法的角度来看的话,这其中又具体区分为了未成年工和童工。其中,我国只允许用人单位招用未成年工,却禁止单位使用童工。而这二者之间的最大的不同就在于年龄,那您知道未成年工的年龄范围是多少岁吗?我们整理了相关资料,将在下文中为你做详细解答。...


·如何开展征地拆迁工作才能更顺利
      如何开展征地拆迁工作才能更顺利一、经研究确定征地拆迁范围 会商相关部门制定最终征地拆迁范围。(此项工作由拆迁部门负责) 二、征地前期摸底调查 (一)经研究确定拆迁范围后,报请当地人民政府下发收回国有土地使用权的通告。同时,拆迁人应告知公安、工商、房管、国土及其它相关部门,暂停...


·一、烟台自己申请工伤认定期限是多久?
      一、烟台自己申请工伤认定期限是多久? 工伤员工可直接向用人单位所在地劳动保障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工伤保险条例》第17条规定,职工发生事故伤害或者按照职业病防治法规定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所在单位应当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向统筹地区劳动...


·工伤鉴定的材料厂拿了自己怎么办
      当自己因为工作的原因而遭受伤害以后,一般情况下做完工伤认定以后,还是需要去做一个详细的工伤鉴定的。但是鉴定机构在为职工本身做工伤鉴定的时候,是需要提交一定的资料才可以进行的。在生活当中,有一部分人可能会遇到工伤鉴定的材料被用人单位拿走了。下面我们就为您介绍一下,工伤鉴定的材料厂拿...


·劳务分包合同注意事项有哪些
      1、严格审查劳务分包单位是否是具有相应资质的企业建设部《建筑业劳务分包企业资质标准》将劳务作业划分为木工作业、砌筑作业、抹灰作业、石制作业、油漆作业、钢筋作业、混凝土作业、脚手架搭设、模板作业、焊接作业、水暖电安装作业、钣金及架线工程作业等13种类别,从事上述劳务作业均需取得相应...


再审申请民事再审行政再审刑事申诉
执行申诉检察抗诉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电话咨询.|.短信咨询.|.留言咨询
©Copyright Reserverd
南京再审申诉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