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再审申诉律师
律师热线 13951899110
再审申请民事再审行政再审刑事申诉
执行申诉检察抗诉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首页 >>文章

丧葬费夫妻共同债务还是其中一方的债务?

丧葬费夫妻共同债务还是其中一方的债务?可以算共同债务。根据婚姻法的规定,对死者生前的法定扶养人是其法定安葬义务主体。因为这些人一般都是死者的近亲属,由他们进行安葬死者,符合传统民俗,人们也容易接受,因为,从另一个角度看,安葬死者也同是其近亲属的一种权利,为安丧葬权提起诉讼的,也经常见诸报端。只有这样,才能达成权利和义务统一。二、夫妻债务的特征1、夫妻共同财产的主体,是具有婚姻关系的夫妻,未形成婚姻关系的男女两性,如未婚同居、婚外同居等,以及无效或被撤销婚姻的男女双方,不能成为夫妻共同财产的主体。2、夫妻共同财产,是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取得的财产,婚前财产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婚姻关系存续期间,自合法婚姻缔结之日起,至夫妻一方死亡或离婚生效之日止。3、夫妻共同财产的来源,为夫妻双方或一方所得的财产,既包括夫妻通过劳动所得的财产,也包括其他非劳动所得的合法财产,当然,法律直接规定为个人特有财产的和夫妻约定为个人财产的除外。4、夫妻对共同财产享有平等的所有权,双方享有同等的权利,承担同等的义务。5、不能证明属于夫妻一方的财产,推定为夫妻共同财产。6、分割夫妻共同财产,原则上应当均等分割。根据生产、生活的实际需要、财产的来源等情况,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照顾子女和女方权益的原则判决。7、夫妻一方死亡,如果分割遗产,应当先将夫妻共同财产的一半分归另一方所有,其余的财产为死者遗产,按照继承法处理。三、债务界定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第二十三条规定:债权人就一方婚前所负个人债务向债务人的配偶主张权利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但债权人能够证明所负债务用于婚后家庭共同生活的除外。夫妻共同债务与个人债务有明确的界限,其范围和偿还方式都有明确区别。夫妻一方的个人债务,依《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财产分割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第17条的规定,有如下情形不能认定为夫妻共同债务,应按个人债务处理,由一方以个人财产清偿:(一)夫妻双方约定由个人负担的债务,但以逃避债务为目的的除外;(二)一方未经对方同意,擅自资助与其没有抚养义务的亲朋所负的债务;(三)一方未经对方同意,独自筹资从事经营活动,其收入确未用于共同生活所负的债务;(四)其他应由个人承担的债务。夫妻共同债务是为维持夫妻共同的家庭生活而产生,应由夫妻双方共同承担,用夫妻共同财产进行偿还;夫妻共同财产不足以偿还的,应以夫妻个人财产偿还。夫妻一方的个人债务用一方用个人财产偿还。确定为个人债务的,债权人不得向另一方要求偿还。综上所述,丧葬费虽然没有明确的在婚姻法中被纳入是共同债务,但如果其中一方死亡,那么丧葬费由死者的直系亲属承担,那么另一方就是丧葬费的承担者,因此丧葬费还是隐晦的算是夫妻共同债务,如果另一方无力承担则另作他算。


·法院认定夫妻共同债务的标准是什么?
      法院认定夫妻共同债务的标准是什么?法院认定夫妻共同债务的标准是只要是不能举证是属于一方的债务就属于共同债务。根据最新司法解释中的规定,夫妻共同债务的一个认定原则就是要“共债共签”,意思就是,夫妻共同债务必须是夫妻共同签署才能认可,只有夫妻一方所负债务是不能认定为夫妻共同债务的,当...


·根据法律规定公司欠债会执行股东吗?
      根据法律规定公司欠债会执行股东吗?根据法律规定公司欠债一般情况下是不会执行股东的。一般来讲,对于公司的债务,按公司法及相关法学理论原则的规定,肯定是由公司来承担的,股东不会承担公司的债务,因为股东对于公司承担的是有限责任,所谓有限责任是指在公司成立时股东须按公司章程约定的股权比例...


·对于夫妻共同债权怎么继承?
      对于夫妻共同债权怎么继承?夫妻俩共有的财产和债权以及债务,在没有事先特殊书面约定前提,属于夫妻共有。两位一人一半权益。根据《民法典》(于2021年1月1日实施)第一千一百五十三条 夫妻共同所有的财产,除有约定的外,遗产分割时,应当先将共同所有的财产的一半分出为配偶所有,其余的为被...


·农村信用社贷款需要什么条件
      农村信用社贷款需要什么条件?农村信用社贷款需要什么条件我国的银行分为很多类型,其中有一种是专门为了给农民提供方便的银行它的银行贷款利率等相对都比较底。那么农村信用社贷款需要什么条件呢?下面您就跟网站的我们一起来具体了解一下吧。一、信用贷款。农村信用社里的信用贷款,只是面向信誉好有...


·构成贷款诈骗罪行为包括哪些
      贷款诈骗罪是金融犯罪的一种,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编造引进资金、项目等虚假理由、使用虚假的经济合同、使用虚假的证明文件、使用虚假的产权证明作担保、超出抵押物价值重复担保或者以其他方法,诈骗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的贷款、数额较大的行为。不过法律中规定的构成贷款诈骗罪行为包括哪些呢?我...


·债务诉讼时效中断的条件有哪些?
      债务诉讼时效中断的条件有哪些?根据民法通则第140条的规定,中断诉讼时效的事由包括提起诉讼(起诉)、当事人一方提出要求(请求)或者同意履行义务(承诺)。这些事由区别于中止诉讼时效的事由,都是依当事人主观意志而实施的行为。诉讼时效的目的是促使权利人行使请求权,消除权利义务关系的不稳...


·债权债务抵销协议双方互抵必须满足什么条件
      债权债务抵销协议双方互抵必须满足什么条件 企业只要存在业务往来就肯定和其他结构之间会建立债务债权关系的,可债务债权不及时清偿也必然会导致公司陷入到一个恶性循环的状态当中,不过在双方都互负债务的情况下,满足了一定的条件债务债权也能相互抵消。在我国,债权债务抵销协议双方互抵首先就必...


·借条必须是书面的吗
      借条必须是书面的吗 一、借条必须是书面的吗 根据《合同法》第十条的规定,当事人订立合同,有书面形式、口头形式和其他形式。借条属于合同的一种,可以是书面的,也可以是口头的,只要是双方的真实的意思表示,就是有效的。如果一方违约,也就是出借人不把钱借给借款人,或者借款人不还钱给出借人...


·情人分手了欠钱不还怎么办?
      情人分手了欠钱不还怎么办? 一、情人分手了欠钱不还怎么办? 情人不还钱依然可以起诉解决 【法律依据】 根据《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九条,起诉必须符合下列条件: (一)原告是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 (二)有明确的被告; (三)有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


·无偿借款合同无效的情形有哪些?
      无偿借款合同无效的情形有哪些 一、无偿借款合同无效的情形有哪些? (一)一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订立合同,损害国家利益的; (二)恶意串通,损害国家、集体或者第三人利益的; (三)以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 (四)损害社会公共利益; (五)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


·债务纠纷诉讼期间合同终止履行吗
      债务纠纷诉讼期间合同终止履行吗?提起诉讼后合同并不会当然终止履行。只有满足了合同终止履行的条件时,才会终止履行。《合同法》第九十一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合同的权利义务终止:(一)债务已经按照约定履行;(二)合同解除;(三)债务相互抵销;(四)债务人依法将标的物提存;(五)债权人免...


再审申请民事再审行政再审刑事申诉
执行申诉检察抗诉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电话咨询.|.短信咨询.|.留言咨询
©Copyright Reserverd
南京再审申诉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