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再审申诉律师
律师热线 13951899110
再审申请民事再审行政再审刑事申诉
执行申诉检察抗诉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首页 >>文章

买方做阴阳合同算违约吗?


一、买方做阴阳合同算违约吗?


阴阳合同在二手房买卖中普遍存在,但合同并不完全无效。根据2014年《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房屋买卖合同纠纷案件疑难问题的会议纪要》第4条房屋买卖合同阳合同效力的规定,当事人在房屋买卖合同中为规避国家税收监管故意隐瞒真实的交易价格,该价格条款无效,但条款无效不影响合同其他部分的效力。当事人以逃避税收为由,要求确认买卖合同全部无效的,不予支持。由该会议纪要的规定可以看出,法院在处理阴阳合同的观点,并非完全无效,而只是关于价格的约定无效。


二、阴阳合同各方,都存在风险


实践中,一般交易价格300万的房子,先签订一个合同是双方真实的意思表示,房屋总价款约定300万,为了避税再签一个合同房屋总价款200万元,装修折价100万元。但是也有的为了省事第二个合同就只写了房屋总价款200万元,这种情况下,卖方就承担一定的风险。买方可能主张第二个合同是对第一个合同的变更,双方协商一致房屋总价款变更为200万元。并且,第二个避税的合同通常也是提交给建委避税的,在建委有备案。买方可能会主张备案的合同效力高于没有备案。因此,如果没有其他证据能够查明双方的真实意思,可能会按照200万的房屋总价来认定。


另一方面,根据《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房屋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指导意见》的规定,当事人在房屋买卖中确实存在规避税收征管、骗取贷款等行为的,必要时可一并建议相关行政主管部门予以处理。即签订阴阳合同被审查或举报后,需要补缴相应的税款,同时有可能面临一定的处罚。


同时,中介作为居间方,也有一定的风险。《房地产经纪管理办法》规定,房地产经纪机构和房地产经纪人员不得为交易当事人规避房屋交易税费等非法目的,就同一房屋签订不同交易价款的合同提供便利。违反的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建设(房地产)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改正,记入信用档案;对房地产经纪人员处以1万元罚款;对房地产经纪机构,取消网上签约资格,处以3万元罚款。


公民在日常生活中都会与他人发生一些约定,为了更好地保障自己的权益,双方也会根据实际情况签订合同,并且要在合同中写明双方的权利和义务,如果在合同中出现了不符合实际情况的约定后,此项合同也是可以被认定是无效合同,出现违约后也是可以通过诉讼解决。



·合同无效与合同解除有哪些
      合同无效与合同解除有哪些区别你知道什么是合同无效吗?由于合同无效多半会导致合同解除,因此有一些人就直接认为合同无效就是合同解除,当然这二者本身就是不同的。那么合同无效与合同解除有哪些区别呢?我们为您解答。 一、合同无效是什么意思 合同无效是相对于合同的有效而言的。它是合同虽然已成...


·电脑产品购销合同一般怎么写?
      电脑产品购销合同一般怎么写? 电脑产品更新换代快,企业会经常采购新电脑来满足办公需要。企业采购部门和电脑供应商通过签署电脑产品购销合同来确定买卖关系。对于采购方来说,合同约定了供应商的义务和责任,所以说购销合同比较重要,那么电脑产品购销合同一般怎么写呢?下面是我们收集了一篇范本...


·商品买卖合同纠纷常见的原因
      商品买卖合同纠纷常见的原因 商品买卖是民间的一种日常商业活动,双方之间会签订一定的合同。在商业活动之中,这也是最容易引发纠纷的。在商品买卖的活动中,会碰到各种各样的原因从而导致合同纠纷。那么商品买卖合同纠纷常见的原因有哪些呢?下面我们将带来相关内容的介绍,希望能帮助到您。 商...


·买卖合同约定的违约金过高怎么办
      买卖合同约定的违约金过高怎么办 一、买卖合同约定的违约金过高怎么办 违约金是由当事人约定或者法律直接规定的,在一方当事人不履行或者不完全履行合同时向另一方当事人支付一定数额的金钱或者其他给付。约定违约金是当事人通过约定而预先确定的,在违约后生效的独立于履行行为之外的给付。《合同...


·可以解除股权赠与合同吗?股权赠与的法律程序是什么?
      可以解除股权赠与合同吗?股权赠与的法律程序是什么? 一、可以解除股权赠与合同吗? 1、有偿股权转让无疑应属于股权转让的主流形态。但无偿的股权转让同样是股东行使股权处分的一种方式。股东完全可以通过赠与的方式转让其股权。股东的继承人也可以通过继承的方式取得股东的股权。 2、在实践中...


·承包合同单方违约怎么赔偿的?
      承包合同单方违约怎么赔偿的?依据民法典的规定,合同的一方出现违约的,违约方要依据合同的约定进行赔偿,如果没有违约赔偿数额的,按造成的实际损失进行赔偿。《民法典》第五百七十七条 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


·电子合同的生效要件具体是什么
      电子合同的生效要件具体是什么电子合同的生效需具备以下几个法定要件:1.行为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行为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的要件在学理上又被称为有行为能力原则或主体合格原则。行为人必须具备正确理解自己行为性质和后果,独立地表达自己的意思的能力。2.电子意思表示真实是指利用资讯...


·要式合同何时成立?
      要式合同何时成立?我国对要式合同有相关规定,要式合同要以书面合同的形式来确立,而且要式合同的成立要满足相关的规定。只有满足条件,要式合同才会成立、生效。那么要式合同何时成立?要式合同成立与生效的区别是什么?下面,就让我们来详细介绍一下!一、要式合同何时成立?要式合同成立时间书面合...


·合同法中保管义务是附随义务吗
      民法典中保管义务是附随义务吗?保管义务不是附随义务,我国《民法典》中对附随义务内容的规定大体包括了以下几个方面:(1)通知义务通知义务又称告知义务,指合同当事人应将对合同相对方利益有重大影响的事项告知对方的义务。关于告知义务。(2)关于说明义务,合同当事人对合同相对方利益有重大影...


·什么是居间合同解除,居间合同如何解除
      什么是居间合同解除,居间合同如何解除 一、居间合同解除 居间合同也是合同的一种,适用解除合同的条件,卖方与中介在解除合同时可以适用约定解除或法定解除。看与中介签订的合同是怎么约定的,如果有合同有明确约定解除的条件依照约定解除,如果没有约定,可以依照民法典第五百六十三条规定:有下...


·用合同章不备案违法吗?
      合同章不备案违法吗?依据相关法律的规定,企业的印章是需要备案的,如果不备案是不能启用的,所以公章不备案启用是违法的行为。  《民法典》(2021年1月1日起实施)第四百九十条??当事人采用合同书形式订立合同的,自当事人均签名、盖章或者按指印时合同成立。在签名、盖章或者按指印之前,...


再审申请民事再审行政再审刑事申诉
执行申诉检察抗诉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电话咨询.|.短信咨询.|.留言咨询
©Copyright Reserverd
南京再审申诉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