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再审申诉律师
律师热线 13951899110
再审申请民事再审行政再审刑事申诉
执行申诉检察抗诉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首页 >>文章

纳税人转让土地使用权不动产应如何计税?

纳税人转让土地使用权不动产应如何计税?

纳税人转让土地使用权不动产应如何计税?

纳税人在转让建筑物或者构筑物时一并转让其所占土地的使用权的,按照销售不动产缴纳增值税。

纳税人仅转让土地使用权的,应按销售无形资产—转让土地使用权缴纳增值税,具体分以下两种情况:

(1)根据财税〔2016〕47号文件规定,纳税人转让2016年4月30日前取得的土地使用权,可以选择适用简易计税方法,以取得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减去取得该土地使用权的原价后的余额为销售额,按照5%的征收率计算缴纳增值税。

(2)纳税人发生除财税〔2016〕47号文件规定情形以外的转让土地使用权行为,一般纳税人应以销售额全额按适用税率即11%计算缴纳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应以销售额全额按3%的征收率计算缴纳增值税。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纳税人转让土地使用权或者销售不动产同时一并销售附着于土地或者不动产上的固定资产有关税收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1年第47号)规定,自2011年9月1日起,纳税人转让土地使用权或者销售不动产的同时一并销售的附着于土地或者不动产上的固定资产中,凡属于增值税应税货物的,应按照《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部分货物适用增值税低税率和简易办法征收增值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09〕9号)第二条有关规定,计算缴纳增值税。凡属于不动产的,应按照《营业税暂行条例》“销售不动产”税目计算缴纳营业税。

纳税人应分别核算增值税应税货物和不动产的销售额,未分别核算或核算不清的,由主管税务机关核定其增值税应税货物的销售额和不动产的销售额。

纳税人销售不动产

根据《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有关事项的规定》第一条第八款: 1、一般纳税人销售其2016年4月30日前取得(不含自建)的不动产,可以选择适用简易计税方法,以取得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减去该项不动产购置原价或者取得不动产时的作价后的余额为销售额,按照5%的征收率计算应纳税额。

2、纳税人应按照上述计税方法在不动产所在地预缴税款后,向机构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进行纳税申报。

3、一般纳税人销售其2016年5月1日后取得(不含自建)的不动产,应适用一般计税方法,以取得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为销售额计算应纳税额。纳税人应以取得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减去该项不动产购置原价或者取得不动产时的作价后的余额,按照5%的预征率在不动产所在地预缴税款后,向机构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进行纳税申报。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的通知》(财税〔2016〕36号)附件2 《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有关事项的规定》第一条第十款:一般纳税人销售其2016年4月30日前取得的不动产(不含自建),适用一般计税方法计税的,以取得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为销售额计算应纳税额。上述纳税人应以取得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减去该项不动产购置原价或者取得不动产时的作价后的余额,按照5%的预征率在不动产所在地预缴税款后,向机构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进行纳税申报。

综合上面所说的,土地使用权是归个人所有,但是当自己在转让或者出售的时候必须要符合法律规定的条件,而且还必须要依法的缴纳各种税钱, 这样才算是合法的,合理的,土地税缴纳的标准就要看转让的面积来进行计算,所以,在转让的时候一定要办理好相关的手续才可以。



·破坏土地多少亩能判刑
      非法占用、毁坏基本农田五亩以上,其他耕地十亩以上构成刑事犯罪。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破坏土地资源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改变被占用土地用途,是指行为人违反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或者计划,未经批准或者骗取批准,擅自将耕地、林地等农用地改为建设用地或者改为其他用途的情况。...


·征地补偿回拔地的标准是什么
      征地补偿回拔地的标准是什么留用地是依照现行征收土地政策规定,在实施征收土地时,按一定比例划回给集体作为解决村民生产生活出路问题。回拨地只是叫法不同。农村土地征收赔偿标准由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青苗及地上附着物补偿费构成。一、土地补偿费土地征收的土地补偿费是如何计算的呢?土地补偿...


·广西征地的标准是如何规定的?
      广西征地的标准是如何规定的? 我们通常所说的征地补偿标准是指在土地被征收后,国家按照土地的原用途支付给公民的补偿金,我国各地由于经济发展水平不同,故而征地补偿的标准也是存在差异的。各地需要干按照标准发放补偿费。今天我们给您带来的是广西征地的标准的相关信息。 广西征地补偿标准 ...


·农村住宅土地使用证怎么办理
       有些人可能以前对土地使用证的这种证件是有偏见的,其实办理土地使用证并不见得就是土地使用权所有人需要去办理的,也就是我们修建了住宅以后需要的不仅是对住宅产权的证明,比如说农村的住宅依然需要有土地使用证来保护产权的完整性。可能有部分农户还不清楚农村住宅土地使用证怎么办理? 一、农...


·结婚彩礼钱离婚时归谁因为各地的风俗不同
      结婚彩礼钱离婚时归谁因为各地的风俗不同,所以给付彩礼后产出的结果也各不相同,例如,有些地区彩礼是给付女方父母的;有些地区彩礼虽然给付女方父母,但在结婚后女方会将彩礼带回与男方。给付彩礼的时间对彩礼的性质也会有影响,有婚前给的,也有婚后给的,所以对彩礼的性质要根据具体情况来判定。但...


·外地人在无锡买房条件是什么?
      外地人在无锡买房条件是什么? 1、已婚人士,能提供结婚证(婚姻证明); 2、本人在本地无房;如果有房,税款可能高一些。 3、能提供出在2年内累积缴纳13个月的税单或是社保;对非本市户籍居民家庭购房的,需要提供一年以上(13个月)纳税或社会保险缴纳证明,才可购房。不过要缴纳房...


·承租的土地使用权入股是合法的吗?
      承租的土地使用权入股是合法的吗? 不管是在以前还是在现在,土地都是人们比较重要的财产之一,您都知道,我国土地的使用权是可以进行承包的。在当代社会,土地可以作为一项财产进行投资,那么,承租的土地使用权入股是合法的吗?接下来我们将为您详细的介绍一下承租的土地使用权入股是合法的吗这个问...


·山林土地征收补偿标准是什么?
      山林土地征收补偿标准是什么?征地补偿在近几年人们比较关注,因为随着我国经济的不断发展城乡的发展也在迅速的崛起,因此在发展过程中肯定会涉及到征用当地百姓的土地的情况,一般在征用的时候需要进行土地征地补偿来保障拆迁户的利益,那山林土地征收补偿标准是什么?下面就对此问题进行详细的介绍。...


·连徐高铁征地补偿标准是什么?
      连徐高铁征地补偿标准是什么?近年来,我国高铁建设突飞猛进,很多地方都在修建高铁,其中连云港到徐州正在修建连徐高铁。在项目前期,建设部门会对铁路沿线土地进行征收,涉及到的农户可以拿到一笔土地补偿款。那么连徐高铁征地补偿标准是什么?下面我们不妨通过下面这篇文章了解下。以下标准仅供参考...


·土地使用期限无规定是否真的?
      土地使用期限无规定是否真的? 在我国,土地的使用权归国家所有。因此,如果企业和个人想要合法使用土地,就要先获得相应的土地使用权。那么,在实际中,如果符合规定的条件,并获得相应的土地使用权,就可以无期限使用土地了吗?相信这是很多人想要了解的问题。接下来,我们将为您解答,土地使用期...


·长春卡伦征地补偿标准是什么?
      长春卡伦征地补偿标准是什么? 土地是国有的,这是毋庸置疑的,所以在国家建设需要的时候,尽管我们在使用这块地,我们也应该积极配合国家,让出使用地,让国家能使用这块地做更好的建设。但是对于居民们来说。这些地是他们耐以生存的地方,他们在这里建造他们自己的房屋,休憩自己的家园。所以在征...


再审申请民事再审行政再审刑事申诉
执行申诉检察抗诉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电话咨询.|.短信咨询.|.留言咨询
©Copyright Reserverd
南京再审申诉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