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再审申诉律师
律师热线 13951899110
再审申请民事再审行政再审刑事申诉
执行申诉检察抗诉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首页 >>文章

一、企业怎样解除劳动合同?

一、企业怎样解除劳动合同?依据我国《劳动合同法》等相关规定,用人单位单方解除劳动合同的,需具备法定理由并依照法定程序进行,此外,属于应该支付经济补偿金情形的,用人单位还应依法支付相应的经济补偿金。1、因劳动者有过错而解除劳动合同(过错性解除)《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明确了用人单位可以过错性解除的情形:(1) 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2) 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3) 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4) 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5) 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6) 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2、劳动者无过错而解除劳动合同(非过错性解除)《劳动合同法》第四十条对用人单位可以进行非过错性解除的情形进行了规定。即:(1) 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2) 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3) 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未能就变更劳动合同内容达成协议的。同时,该法第四十二条明确了用人单位非过错性解除在特定情形下的限制适用。3、经济性裁员,依据《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一条的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用人单位可以裁减人员:(1) 依照企业破产法规定进行重整的;(2) 生产经营发生严重困难的;(3) 企业转产、重大技术革新或者经营方式调整,经变更劳动合同后,仍需裁减人员的;(4) 其他因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经济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的。同时,该法第四十二条明确了经济性裁员在特定情形下的限制适用。如果理由和依据充分,就可以执行解除劳动合同的流程:1、向工会申请解除该员工的劳动合同,工会进行批复。(该流程事实上是程序性流程)2、向员工进行解除劳动合同的告知(可以通过书面形式(当面或者邮寄)和电子邮件形式、短信微信等形式,如果有书面最好签字确认)(一)当然,在解除劳动合同的过程中,要做好交接工作。交接中的注意事项:1、要对公司的财产进行交接,尤其是钱款、财物(车辆、家电、办公设备等)。2、要对公司的资料(电子版和纸质版)进行交接。3、要对接下来的工作进行安排,具体有谁来进行接手,团队建设等问题,接手工作需要注意哪些问题。(二)如果解除的理由不够充分,要做好协商和仲裁的准备。1、如果采用协商的方式,应当以解除协议固定下来,这样将会避免以后带来的麻烦。事实上,有一大部分的企业是在离职员工中采用这样的方式,一方面固定了当下的法律风险,也将未来的法律风险规避;另一方面也可以避免因为员工离职走法律流程带来巨大的经济损失。2、如果协商无法解除,要做好劳动仲裁甚至诉讼的准备,当然即使劳动仲裁,协商的大门并未关闭,还是可以继续协商。至于采用何种方式,因人而异,因时而异,因事而异,要做周详的准备, 才能让企业健康有序的运行。员工在入职前都会和公司签订一个入职合同,这份合同时具有法律效应的,那么公司和员工解除劳务合同时,就需要走规范的途径进行解除,一般会存在两种途径,一种时私下协商,各自按照自己的利弊权衡决定,另一种就是法律仲裁,这种方法就需要消耗大量的人力和物力了。


·单位辞退员工的证明书有什么作用
      单位辞退员工的证明书有什么作用?其作用为:1、可以凭借他和减员表去社保局保险续接手续;2、去新单位办理再就业手续。3、辞退证明是证明失业身份的重要资料,一般是一式四联的退工证明,其中,第一联由受理退工登记备案手续的职介机构留存;第二联为退档凭证存入劳动者个人档案;第三联交被退工的...


·新员工办理入职后多久签合同?
      初入职场的人都知道,在入职后需要签订相关劳动合同。可是由于经验不足,对于入职后的合同签订问题,很多人都不太清楚。那么,新员工办理入职后多久签合同?为此,我们在下文中整理了该问题的相关资料,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什么是劳动合同? 劳动合同,是指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之间确立劳动关系,明...


·仲裁解除劳动关系理由怎样提出
      随着社会制度的完善,当今的劳动市场也比较放松,劳动者在于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后,无论是职工方面还是用人单位方面都可以要求单方面解除劳动关系,那么如果仲裁解除劳动关系理由怎样提出呢?我们通过下文来了解一下。 劳动者提出解除劳动关系,应该在申请劳动仲裁之前向用人单位提出,而不应该在...


·工伤保险待遇属于劳动争议
      工伤保险待遇属于劳动争议 工伤保险待遇纠纷是说已经认定了工伤并且已经鉴定了等级,但是对于赔偿的数额及支付过程没有达成一致。劳动争议纠纷通常是说因确认劳动关系或索取劳动报酬而产生的异议。 你的问题是工伤,那么劳动争议纠纷就是到劳动和社会保障局下设的劳动仲裁委员会申请确认劳动...


·建设工程合同管理法律服务的内容有哪些?
      建设工程合同管理法律服务的内容有哪些? 1、施工合同签订前的律师合理提示。律师应合理提示施工企业履行相应的义务:做好施工前的准备工作,按期开工、确保工程质量,接受发包人的必要监督;施工企业应当按照约定的期限完成工程建设;对建设的工程负瑕疵担保责任;合同一经签订,双方均应严格履行...


·自动离职劳动关系存续期间的认定处理是怎样的?
      正常来说劳动者申请离职是需要用人单位批准和办理相关的离职手续方可离职,但是仍会有一些特殊的情况劳动者无法按照正常程序离职,那么当劳动者自动离职劳动关系存续期间是如何认定和处理的呢?接下来,让我们简单介绍一下。一、自动离职与解除合同的区分根据《关于企业处理擅自离职职工问题的复函》规...


·半月板损伤算几级工伤
      需要看具体情况。如果是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应当属于工伤。法律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二)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


·劳动仲裁需要请律师吗?劳动仲裁律师费是多少
      劳动仲裁需要请律师吗?劳动仲裁律师费是多少在对劳动纠纷进行处理的时候,仲裁是前置程序,即必须要先经过劳动仲裁委员会的处理,当事人对仲裁裁决结果不服的,那才可以向法院提起劳动诉讼。我们发现很多人在仲裁过程中会聘请律师来提供帮助,那劳动仲裁需要请律师吗?下文中我们就来为你做详细解答。...


·一、劳动合同没到期签劳务合同合法吗?
      一、劳动合同没到期签劳务合同合法吗? 劳动合同没到期签劳务合同显然是不合法的,应当解除未到期合同再重新签订劳务合同。如果没有取得职工同意单位无权变更劳动合同如果没有保持原先的合同条件,职工可以离职并且要求支付补偿,并且社保属于强制性保险,可以申请劳动仲裁要求补缴。用人单位与劳动...


·北京市人防工程和普通地下室安全使用管理办法
      北京市人防工程和普通地下室安全使用管理办法 北京市本地人口多,再加上外来人口逐年上升,因此住房问题就更为紧张,而大多北漂人都会选择便宜的地下室居住,所以在此问题上,政府颁布了北京市人防工程和普通地下室安全使用管理办法,以下是我们为您整理编辑的具体内容。 北京市人防工程和普通地...


·一、入职签订的劳动协议算劳动合同吗?
      一、入职签订的劳动协议算劳动合同吗? 入职签订的劳动协议是不算劳动合同的,劳动协议不能替代劳动合同。对于那些内容单一的入职协议之类的简易合同,实质上缺少了劳动合同应当具备的必备条款,并不具备《劳动合同法》意义上的合同概念,所以对于仅有简易合同而未全面约定双方权利义务的,属于未签...


再审申请民事再审行政再审刑事申诉
执行申诉检察抗诉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电话咨询.|.短信咨询.|.留言咨询
©Copyright Reserverd
南京再审申诉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