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再审申诉律师
律师热线 13951899110
再审申请民事再审行政再审刑事申诉
执行申诉检察抗诉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首页 >>文章

一、怎么进行房屋租赁纠纷举证?

一、怎么进行房屋租赁纠纷举证?

1、证明当事人主体适格的证据

(1) 当事人为自然人的,应提交身份证明资料,如身份证或户口本等;

(2) 当事人为法人或其他经济组织的,应提交主体登记资料,如工商营业执照副本、工商注册登记资料或事业法人、社团法人登记证等;

(3) 法人或其他经济组织的名称在讼争法律事实发生后有变更的,应提交变更登记的资料。

2、 证明房屋租赁法律关系成立的证据

(1) 证明房屋产权的证据;

(2) 租赁许可证及租赁登记证明;

(3) 证明转租合法性的证据;

(4) 房屋租赁合同。

3、 证明房屋租赁合同履行情况的证据

(1) 证明出租人是否已将房屋交付承租人使用及交付时房屋状况的证据;

(2) 承租人履行合同情况的证据,如交付定金(或保证金或押金)、租金、管理费、水电费等费用的发票或收据等。

4、 当事人在诉讼请求中具有请求金额的,应提交详细的计算清单。

二、房屋租赁纠纷怎么解决?

(1)调解。它是指在第三者的主持下,出租承租双方当事人经过自愿协商,排除争端,达成和解的一种方法和活动。我国在基层群众性组织村民委员会和居民委员会都设立了人民调解委员会,进行民间纠纷的调解处理,调解特别适用对某些界限不清的事实、责任含糊不究的租赁纠纷,租赁双方就近请调委会调解通过调解,纠纷双方,互谅互让,以达到既解决纠纷又不伤和气的目的。

(2)仲裁。仲裁是一种准司法活动。《仲裁法》第2条内容规定:平等主体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之间发生的合同纠纷和其他财产权益纠纷,可以仲裁。这里的“合同纠纷和其他财产权益纠纷”,包括公民个人之间的房屋租赁纠纷等。房屋租赁纠纷发生后,公民可以根据条款或仲裁提请仲裁机构居中判明事实,分清责任,依法做出仲裁裁决,解决房纠纷。仲裁具有“公正及时,程序简便,专家断案,依裁终局”的优势,可以使当事人避免陷入于官司的旷日持久的纠缠和身心疲惫的针锋相对之中,是一种比较受推崇的争端解决机制。

(3)诉讼。有些租赁纠纷不愿意调解或不服调解,又没有达成仲裁协议的,当事人可以将房屋租赁纠纷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通过法院的诉讼活动而做出的判决的强制力,要远远大于调解和仲裁。

民事纠纷的举证期在民事诉讼法当中规定得非常详细,到时候工作人员也会明确的告知当事人要在指定的时间之内把相关的证据递交到法庭。同时,举证的时候必须要注意自己向法庭提供的这些证据第一是真实的,第二自己收集证据的过程是合法的。同时,是因为什么样的原因引发了房屋租赁纠纷,就要重点收集相关的证据。

·商品房有质量问题怎么办
      商品房有质量问题怎么办购房者在收房时,发现房屋存在质量问题的情况经常发生。那么,实践中,如果商品房有质量问题应该怎么办呢?当然,对于房屋质量问题的解决,最重要就是赔偿了,那从法律的角度看,房屋质量问题应该如何赔偿呢?本文马上为你做详细解答。 一、商品房有质量问题怎么办 1、在房屋...


·一、房屋买卖合同纠纷属于什么案件?
      一、房屋买卖合同纠纷属于什么案件?房屋买卖合同纠纷属于经济纠纷案件,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八条?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导致商品房买卖合同目的不能实现的,无法取得房屋的买受人可以请求解除合同、返还已付购房款及利息、赔偿损失,并可以...


·二手房买房流程与注意事项有哪些
      近年来,房价越炒越高,购房者压力山大。二手房则凭借其明显低于新房的价格备受人们青睐,其热度一直是居高不下。相信您很多也都萌生了购入二手房的打算,今天我们就为您介绍二手房买房流程,以下是详细内容,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一、二手房买房流程 (一)看房:买方看房、买卖双方初步洽谈价格...


·婚前按揭房婚后加名可以吗
      婚前按揭房婚后加名可以吗?婚前按揭房婚后可以加名字,加名字的流程是:1、先去银行办理抵押变更手续,具体程序请咨询贷款的银行。2、带好双方的结婚证、身份证、房产证的正副本,去房屋所在地区的房地产交易中心。二、哪些房产属于夫妻共同财产?1、一方婚前以个人婚前财产买房,支付了全部房款,...


·房产公证书的时效是怎样的
      房产公证书的时效是怎样的 生活中进行房产交易,当事人为了避免不必要的风险,一般会经公证机关进行审查。房产公证虽然不是房产交易的必须环节,但经过公证处的审查,且经公证的购房合同或是协议可以直接向法院申请执行。那么房产公证书的时效是怎样的? 一、房产公证书有效期 公证书中未规定...


·房屋租赁税由谁承担
      房屋租赁税由谁承担 土地使用税纳税人为出租方。对于拥有土地的纳税人不在土地所在地的,由代管人或实际拥有者纳税。土地使用权未确定或权属纠纷未解决的,由实际使用者纳税。租赁的土地根据租赁按双方约定交。房产税由房屋产权人缴纳。产权属全民的,由经营管理的单位缴纳。产权出典的,由承典人缴纳...


·签署哈尔滨二手房买卖合同有哪些注意事项?
      现在在哈尔滨,很多年轻人购房时首先考虑是二手房而不是新房。购买二手房需要和原房屋所有人签署二手房买卖合同。二手房合同是双方进行房屋买卖的重要依据,对双方来说非常重要。那么哈尔滨二手房买卖合同有哪些要点值得注意?下面我们通过我们的这篇文章做个了解。 一、哈尔滨二手房买卖合同六大要...


·申请经济适用房需要什么条件
      申请经济适用房需要什么条件根据《经济适用住房管理办法》规定,城市低收入家庭申请购买经济适用住房应同时符合下列条件:(一)具有当地城镇户口;(二)家庭收入符合市、县人民政府划定的低收入家庭收入标准;(三)无房或现住房面积低于市、县人民政府规定的住房困难标准。以上条件所规定的经济适用...


·个人租房违约金上限是多少?
      个人租房违约金上限是多少?一般来说合同违约金上限是不超过实际损失的30%。但是如果过高或者过低是可以请求法院给予减少或者增加的。《合同法》第114条第2款规定:约定的违约金低于造成的损失,当事人可以请求法院予以增加;约定的违约金过分高于造成的损失,当事人可以请求法院适当减 少。但...


·2017年7月广州颁布了一项楼市新政,在广州市没有房产而租房
      2017年7月广州颁布了一项楼市新政,在广州市没有房产而租房的人员,其子女可以安排到租住地的学校按受教育。这一政策引起了广大群众特别是租房群体的强烈反应,这代表租房人员子女可以享受到与具有该市户籍的孩子同等的入学条件。那广州楼市新政是租购同权还是租售同权?我们将在下文中为您回答这...


·群租房民事诉讼执行程序是怎样的?
      群租房民事诉讼执行程序是怎样的? 群租房民事诉讼启动执行程序,必须符合法定条件。1998年《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执行工作若干问题的规定(试行)》(以下简称《执行规定》)第18条对执行案件的受理条件作了规定,其中第1款第4项对作为执行依据的生效法律文书提出了要求,该项规定:“...


再审申请民事再审行政再审刑事申诉
执行申诉检察抗诉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电话咨询.|.短信咨询.|.留言咨询
©Copyright Reserverd
南京再审申诉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