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再审申诉律师
律师热线 13951899110
再审申请民事再审行政再审刑事申诉
执行申诉检察抗诉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首页 >>文章

我国抢注的商标值多少钱?

我国抢注的商标值多少钱

一、我国抢注的商标值多少钱

抢注的商标没有价值可论,如果非法抢注将会无效。根据商标法第三十二条规定 ,申请商标注册不得损害 他人现有的在先权利,也不得以不正当 手段抢先注册他人已经使用并有一定影响的商标,所以如果您是抢注的商标,最好先看一下对方的商标在市场上的影响力.

二、如果在中国抢注商标能卖钱吗?

不能。《自然人办理商标注册申请注意事项》规定,自然人申请商标注册,将受到一定的限制:一是身份的限制,二是自然人提出商标注册申请的范围不能超出营业执照中所核定的范围。《注意事项》的出台引起热议是正常的。不论是支持还是反对,有一点应当是相同的:商标注册申请必须规范,“商标抢注”再不能成为一种职业。

《注意事项》规定,必须是个体工商户、个人合伙、农村承包经营户等依法获准从事经营活动的自然人才可申请注册商标,且商标注册申请的范围,必须以核准的经营范围为限。这意味着,自然人的商标申请、商标转让将不能如往常那么随心所欲了。

《注意事项》的确像一瓢冷水浇进了热油锅。有人指责商标局颠覆了《商标法》允许自然人申请注册商标的法律原则,有人则对商标局的新政拍手称快,甚至认为“出台太晚”。

我国是世界最大的商标“热锅”

“炸锅”,首先是因为我国的商标注册申请确实是一口沸腾的热油锅。

当年,我国《商标法》放开商标申请主体限制,允许自然人申请注册商标的新规定,不仅被国人盛赞,也确实为掀起商标新热潮立下了汗马功劳。

统计显示,截至2005年底,商标局共受理了55万件自然人提出的注册申请,自然人申请量约占全部申请量的1/4。

“过去由于我国不要求申请注册的商标已经被实际使用或有真实的使用意图,这就在客观上为商标抢注提供了可能。”商标法律专家廖俊敏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说,特别是2001年起,国家允许自然人注册商标,自然人只要提供身份证就可申请注册商标,于是就出现了以抢注商标然后转卖为生的“商标炒家”。

自然人抢注是最恶的一把“邪火”

商标抢注成了一种职业,恶意抢注、恶意异议、恶意转让已成为扰乱中国商标市场上最恶的“邪火”。

“已经抢注成功的商标喊价高得能吓倒人1说到五花八门的恶意抢注,廖俊敏慨叹不已。据了解,“老鼠爱大米”从3000万一路飙升至1个亿,“猪之歌”也一度爆炒至5000万。这种投机性或恶意注册和转让造成了市场秩序的混乱,也带来了不良的社会影响。

还有相当一部分自然人申请注册商标后,并未从事实际的经营活动,造成大量注册商标闲置不用。这样不仅背离了《商标法》的立法目的,也是对有限的商标资源的巨大浪费。廖俊敏说。

“身份证 灵感”模式必须规范

实践证明,自然人商标申请无限制“高烧”是致使商标管理秩序失常的重要原因之一。数量巨大的以自然人名义提出的注册申请,不仅加大了商标局的审查工作任务和行政负担,使原本已处在重压之下的商标审查、商标评审更加不堪重负,而且为“商标掮客”横行、恶意申请、恶意转让大开方便之门,使广大商标申请人在商标注册核准大门外等待的时日更漫长。

专家为“注意事项”支招

多位商标法律专家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他们充分肯定《注意事项》的积极意义,其本质是对商标注册申请作出的程序性规定。

但有专家指出,《注意事项》的法律地位、性质不明,法院在行政诉讼中不能适用。鉴于规定的文件形式和规格关系到其法律效力和司法审查中的适用问题,建议应当以行政规章或行政法规的形式发布。

也有专家认为,《注意事项》单独对自然人作出规定没有必要,也太过敏感,建议吸收以往对于申请的零散规定,制定适用所有申请人的统一规定。

司法界专家建议商标局若根据《注意事项》作出不予受理的行政决定,必须同时援引《商标法》第四条作为法律依据,而不能仅仅援引该《注意事项》,并且应当说明理由。

综上所述,对于此类投机取巧的行为,工商总局正在对注册商标逐渐的规范制度化,而且对于没有注册成功的商标可以提出异议,发现他人抢注商标的,并提供有力证据可以申请他人停用该商标,所以抢注的商标交易不受保护。

·侵犯他人著作权承担的法律责任
      侵犯他人著作权承担的法律责任 (一)民事责任 《著作权法》第47条对上述侵权行为规定了以下几种民事责任的承担方式: 1、停止侵害。是指责令侵权人立即停止正在实施的侵犯他人著作权的行为。无论侵权行为人主观上有无过错,都必须停止侵权行为,防止侵害扩大,以保护受害人的合法权益。被...


·商标权质押的办理
      商标权质押的办理 商标作为现代商品交易人认可的标志,其可给商标拥有者带来经济上的利益。因而商标权也是可以拿来质押的,只是商标权拿来质押需要登记,那么商标权质押的办理需要做好哪些准备?下面我们为你解答。 商标权质押办理需要做的准备: 以注册商标专用权进行质押的,出质人与质权人...


·专利复审委行政复议之间的区别是什么?
      专利复审委行政复议之间的区别是什么? 一、专利复审: 是指专利申请人对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驳回申请的决定不服的,可以自收到通知之日起三个月内,向专利复审委员会请求复审。 这里的复审是专指对驳回专利申请的单一行为。 受理部门是国家知识产权局专利复审委员会。 二、行政复议: ...


·商标显示无效宣告之后该商标还可以继续使用吗
      商标显示无效宣告之后该商标还可以继续使用吗?商标显示无效宣告之后该商标还就不可以继续使用了,《商标法》第四十四条:已经注册的商标,违反本法第十条、第十一条、第十二条规定的,或者是以欺骗手段或者其他不正当手段取得注册的,由商标局宣告该注册商标无效;其他单位或者个人可以请求商标评审委...


·哪些情形可以提起商标行政诉讼
      哪些情形可以提起商标行政诉讼商标行政诉讼是指在商标管理过程中受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的具体行政行为处理的公民、法人或非法人其他组织,对处理不服依据《商标法》及《行政诉讼法》有关规定向人民法院起诉。人民法院在双方当事人及其他诉讼参与人的参加下,对商标行政案件受理、审理、裁判以及执行活动...


·大学生申请专利费用如何减缓
      大学生申请专利费用如何减缓 作为一名在校大学生,想要在校期间通过个人努力申请专利,但是却因为申请费、发明专利申请审查费、复审费等等费用的制约,导致这一计划成为空谈!那么我们该如何有效减少这些经济压力?大学生申请专利费用该如何减缓?我们,为您详细解答。 一、申请专利所需费用 ...


·商标权保护年限及起算时间
      注册商标有效期,是指注册商标专有权的保护期限。我国商标法规定,注册商标的有效期为10年,自核准注册之日起计算。注册商标的有效期届满,需要继续使用的,应当在期满前6个月内申请续展注册;在此期间未能提出申请的,可以给予6个月的宽展期。依据《商标法》第三十九条 注册商标的有效期为十年,...


·商标法规定侵权商品清除商标吗
      商标法规定侵权商品清除商标吗 一、商标法规定侵权商品清除商标吗? 1、侵权商品一般都会清楚商标的,国家工商总局在《关于如何理解〈商标法〉第五十三条有关规定问题的答复》中明确指出:“《商标法》第五十三条中的‘销毁’应为处理被没收的商标侵权商品的一种方式,但并非唯一方式。对依法予...


·著作人身权与一般人身权有哪些区别
      著作人身权与一般人身权有哪些区别1、两者的归属不同:著作人身权只能由作者或者著作权原始主体所有;而著作财产权不仅可以由作者或者著作权原始主体所有,也可以归著作权继受主体所有。2、两者的保护期不同:除发表权外,作者终身享有著作人身权,没有时间的限制。作者死后,作者的著作人身权可依法...


·专利强制许可制度的弊端是什么?
      专利强制许可制度的弊端是什么 一、专利强制许可制度的弊端是什么 国有企业事业单位的发明专利,对国家利益或者公共利益具有重大意义的,国务院有关主管部门和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报经国务院批准,可以决定在批准的范围内推广应用,允许指定的单位实施,由实施单位按照国家规定向专利权人...


·专利管辖权异议申请的条件
      专利管辖权异议申请的条件 1、主体 有权提出管辖权异议的,只能是本案的当事人,其他诉讼参加人无权就管辖问题向法院提出意见,也不得以此为借口不参加诉讼。提出异议的当事人一般是被告和有独立请求权的第三人。原告是提起诉讼的人,故而不会对管辖权提出异议;当然,在发生移送管辖后,原告有...


再审申请民事再审行政再审刑事申诉
执行申诉检察抗诉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电话咨询.|.短信咨询.|.留言咨询
©Copyright Reserverd
南京再审申诉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