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再审申诉律师
律师热线 13951899110
再审申请民事再审行政再审刑事申诉
执行申诉检察抗诉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首页 >>文章

道路交通事故责任确定细则或者标准是怎么样的?

道路交通事故责任确定细则或者标准是怎么样的?

一、道路交通事故责任确定细则或者标准是怎么样的?

(一)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根据当事人的行为对发生道路交通事故所起的作用以及过错的严重程度,确定当事人的责任。

1、因一方当事人的过错导致道路交通事故的,承担全部责任;

2、因两方或者两方以上当事人的过错发生道路交通事故的,根据其行为对事故发生的作用以及过错的严重程度,分别承担主要责任、同等责任和次要责任;

3、各方均无导致道路交通事故的过错,属于交通意外事故的,各方均无责任。

一方当事人故意造成道路交通事故的,他方无责任。

(二)省级公安机关可以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制定具体的道路交通事故责任确定细则或者标准。

(三)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自现场调查之日起十日内制作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交通肇事逃逸案件在查获交通肇事车辆和驾驶人后十日内制作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对需要进行检验、鉴定的,应当在检验、鉴定结论确定之日起五日内制作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

(四)发生死亡事故,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在制作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前,召集各方当事人到场,公开调查取得证据。证人要求保密或者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以及个人隐私的证据不得公开。当事人不到场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予以记录。

二、交通事故赔偿范围是怎么样的?


国务院制定的《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以下简称《实施条例》第95条第二款规定:“交通事故损害赔偿项目和标准依照有关法律的规定执行。”依据这一规定,对于交通事故造成的损失,应当适用《民法通则》及《中华人民共和国侵权责任法》(以下简称“侵权责任法”)的规定确定赔偿的范围及标准。最高人民法院制定的《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以下简称《解释》)与《道路交通安全法》与《实施条例》于同日施行,故对于人身损害赔偿的范围和标准,可适用《解释》的有关规定。

简言之,造成财产损失时,修复费用、折价赔偿费用按照实际价值或者评估机构的评估结论计算。造成人身损害赔偿时,其赔偿项目和赔偿标准依据《侵权责任法》及《解释》的相关规定处理,主要包括下列几项:

(1)残疾赔偿金=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居民人均收入×伤残系数×赔偿年限;

残疾辅助器具费=普通适用器具的合理费用,司法实践中需由鉴定部门出具鉴定意见或者由假肢公司出具相应证明。

(2)丧葬费=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6个月;

(3)住院伙食补助费=国家机关一般工作人员出差伙食补助标准(参见2007年财政部制定的《关于中央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差旅费开支的规定》)×住院天数;

(4)医疗费,据实结算;

(5)误工费=误工收入×误工时间;

误工收入的确定:受害人有固定收入的,按照实际减少的收入计算。无固定收入的,按照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计算;受害人不能举证证明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状况的,参照受诉法院所在地相同或者相近行业上一年度职工的平均工资计算。

(6)护理费,护理人员有收入的,参照误工费的规定计算;护理人员没有收入或者雇佣护工的,参照当地护工从事同等级别护理的劳务报酬标准计算。护理人员原则上为一人,但医疗机构或者鉴定机构有明确意见的,可以参照确定护理人员人数。

护理期限应计算至受害人恢复生活自理能力时止。受害人因残疾不能恢复生活自理能力的,可以根据其年龄、健康状况等因素确定合理的护理期限,但最长不超过二十年。

受害人定残后的护理,应当根据其护理依赖程度并结合配制残疾辅助器具的情况确定护理级别。

(7)死亡赔偿金,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标准,按二十年计算。但六十周岁以上的,年龄每增加一岁减少一年;七十五周岁以上的,按五年计算。

另:还应有交通费、住宿费、直接财产损失费、车辆停运损失费、精神损害抚慰金等。

综合上面所说的,道路交通事故在发生之后就会涉及到责任的划分,一般在划分的时候执法人员就会结合道路权的原则以及还有安全的原则来进行确定,只要涉及到一方全部责任的话,那么就公赔偿整个事故案件的全部责任,这样才算是合法的。


·强迫交易罪和抢劫罪有什么区别
      买卖交易过程中,需要双方建立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之上,不能有强买强卖的情况出现,如若不然就有可能会构成《刑法》中规定的强迫交易罪。由于在强迫交易过程中会伴随着暴力行为,因此很多人无法区分开强迫交易罪和抢劫罪,下面我们就来为你解答疑惑吧。 一、强迫交易罪和抢劫罪有什么区别 区分抢劫罪...


·免息贷款买车法律上合法的吗?
      因为社会的快速发展,现在不少人想要买车作为代步工具,但是一次结清非常困难。但是贷款又利息太高。于是现在出现了免息贷款买车。但是有不少人担心,这里会有陷阱。下来为您解答免息贷款买车的有关问题。有律师专业解答,请仔细阅读。 一、免息贷款买车 “首付25%,开走沃尔沃”,“0购置税0利...


·股权转让如何交税呢?
      股权转让如何交税呢? 一、当转让方是个人   如果转让方是个人,要交纳个人所得税,按照20%缴纳。   二、当转让方是公司   如果转让方是公司,则需要涉及的税费较多,详见参考资料《公司股权转让的税费处理》。具体如下:   (一)内资企业转让股权涉及的税种  公司将股权...


·什么情形下属交通肇事逃逸
      什么情形下属交通肇事逃逸(一)明知发生交通事故,交通事故当事人驾车或弃车逃离事故现场的;(二)交通事故当事人认为自己没有事故责任,驾车驶离事故现场的;(三)交通事故当事人有酒后和无证驾车等嫌疑,报案后不履行现场听候处理义务,弃车离开事故现场后又返回的;(四)交通事故当事人虽将伤者...


·公司法关于关联交易的规定是怎样的
      公司法关于关联交易的规定是怎样的?何为关联,即两者或两者以上存在着密不可分的关系。企业之间自然也存在着关联交易的关系,互惠互利、互补互足,公司法规范企业运作,是规范企业的标杆,所以公司法关于关联交易究竟有何规定的问题就值得我们探讨了。一、基本态度禁止不正当关联交易正是由于关联交易...


·没有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工伤认定是否可以?
      没有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工伤认定是否可以? 如果相关的机关不出具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的话,那么,不进行工伤认定,当然是需要交警部门来承担一定的责任的。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第(六)项规定:“职工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应当...


·如何确定交通事故管辖法院
      若当事人想要就遇到的交通事故纠纷向法院提起诉讼的话,要先确定好交通事故管辖法院,因为我国不同的法院对不同的案件拥有管辖权,法院找不对,那么案件就有可能不会被受理。那么具体说来,如何确定交通事故管辖法院呢?以下是具体介绍。 一、如何确定交通事故管辖法院 一般而言,发生交通事故后...


·我们知道,如果司机在酒后驾车是违反我国相关法律的,根据国家相
      我们知道,如果司机在酒后驾车是违反我国相关法律的,根据国家相关规定,酒驾当事人如果血液中的酒精含量达到?80mg/100ml就已经构成醉驾,醉驾是要承担刑事责任的。而对于一些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来说,醉驾的处罚会更为严厉,甚至会被开除公职。那警察醉驾是否开除公职?一起来了解一下吧。 ...


·车俩高空坠物砸损保险怎么赔?
      一.车俩高空坠物砸损保险怎么赔?1.高空坠物损坏车辆分三种情况,一种是明显能找到致害方的,比如居民楼坠落花盆砸到车顶而且大概能够确定是谁家掉的,那么就优先找致害方索赔,保险公司不赔。另一种情况是找不到致害方的,保险公司根据情况可能会协商70%赔付,剩余30%应由高空坠物的责任人赔...


·介绍他人贩毒交易是否会被追究刑事责任
      介绍他人贩毒交易是否会被追究刑事责任 一、介绍他人贩毒交易是否会被追究刑事责任? 一般会被追究刑事责任的,此行为在法律上没有明确规定,但明知他人贩卖毒品而为其居间介绍,其行为是帮助贩卖毒品,也应当以贩卖毒品罪共犯处。居间介绍买卖毒品,通常是指行为人为毒品交易双方提供交易信息、...


·交通规则中的扣分处罚是如何规定的?
      交通规则中的扣分处罚是如何规定的? 自我国交通法规中对驾驶人的交通违章实行扣分处罚以来,就提高驾驶人安全意识、减少交通违章行为起到了良好的效果,由于按照计分规则每名驾驶人一年只有十二分,因此,只要有一两起较严重违章或稍多点轻微违章行为,当年计分就会被扣完,驾驶人因驾照失效丧失驾驶...


再审申请民事再审行政再审刑事申诉
执行申诉检察抗诉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电话咨询.|.短信咨询.|.留言咨询
©Copyright Reserverd
南京再审申诉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