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再审申诉律师
律师热线 13951899110
再审申请民事再审行政再审刑事申诉
执行申诉检察抗诉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首页 >>文章

收养子女后在什么情况下,可以解除收养关系

收养子女后在什么情况下,可以解除收养关系根据《民法典》26、27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解除收养关系:1、养父母与成年养子女关系恶化,无法共同生活的;2、收养人不履行抚养义务,有虐待、遗弃等侵害未成年子女合法权益行为的;3、送养人行使对养父母子女关系的解除权的;4、因养子女成年后,虐待、遗弃养父母的。养子女年满10周岁的应征得本人同意。被收养人仍未成年的,收养人不得解除收养关系。但收、送养双方协议解除的除外。二、解除收养关系的后果(一)解除收养关系后权利义务的变化。根据我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一十七条的规定,收养关系解除后,养子女与养父母之间的身份和权利义务即行消除,彼此不再具有抚养教育、保护、赡养扶助和继承遗产等关系。与此同时,养子女与养父母的其他近亲属间的权利义务关系也随之消除。未成年的养子女与生父母及其他近亲属的权利义务关系自行恢复。但成年养子女与生父母及其他近亲属间的权利义务关系是否恢复,可以由成年养子女与生父母协商确定。(二)解除收养关系后成年养子女的生活费给付义务和养父母的补偿请求权。依照我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一十八条的规定,解除收养关系后,在法定的情形下,成年养子女对养父母负有给付生活费的义务,养父母享有一定的补偿请求权。收养关系解除后,经养父母抚养的成年养子女,对缺乏劳动能力又缺乏生活来源的养父母,应当给付生活费。该生活费的数额,应不低于当地居民的一般生活费用标准。解除收养关系时,养父母还有劳动能力,未要求要子女负担赡养义务,但随着年龄的增长或其他意外情况,养父母丧失劳动能力,养父母能否要求养子女再负担赡养义务。有观点认为,解除收养关系时,养父母未要求成年养子女给付必要的生活费用,收养关系解除后,双方的权利义务关系已经消除,养父母再主张要求养子女给付生活费无事实依据,人民法院应不予支持。但我们认为,此观点不符合《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一十八条第二款的立法本意,立法机关立法之时,表述为“收养关系解除后”,而不是“收养关系解除时”,非简单的一字之差,而是经过深思熟虑,《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一十七条规定,收养关系解除后,养子女与养父母之间的权利义务关系即行消除,紧接着第一千一百一十八条规定,收养关系解除后,成年养子女,对缺乏劳动能力又无其他生活来源的养父母,应当给付生活费。该条是对二十九条的补充,是特殊规定,因为存在特殊情形,在解除收养关系时,养父母具有劳动能力,不需要他人扶助,但随着年龄的增长或者其他意外情形的出现,导致养父母出现了缺乏劳动能力,有无其他生活来源,此时,如果养子女不负担其必要的生活费,则不合情不合理。无其他生活来源如何认定,生活来源包括其各项收入,及赡养、抚养义务人的经济支持,如上述案例,养父母有其他成年养女,且具有赡养能力,应当认定为其有其他生活来源。(三)因养子女成年后虐待、遗弃养父母而解除收养关系的,养父母有权要求养子女补偿收养期间支出的生活费和教育费。此处的补偿收养期间支出的生活费和教育费以何种标准计算,是按照实际抚养期间的生活标准,如果按照当时的生活标准,市场物价波动较大,如本案,如按照当时的标准计算,一年生活费、教育费不过数百元,以此标准来计算,显然不符合立法本意,我们认为,应当结合一审期间本地的消费水平,以及实际支出情况的综合情况,来确定补偿的数额。(四)生父母要求解除收养关系的,养父母有权要求生父母适当补偿收养期间支出的生活费和教育费。但因养父母虐待、遗弃养子女而导致收养关系解除的,养父母无权要求生父母补偿收养期间养子女的生活费和教育费。养子女未成年之前,为了保护未成年人,我国《民法典》中明确规定了,被收养人成年之前,收养人不得要求解除收养关系。但收养人和送养人协议可以协议解除收养关系,如果被送养人年满10周岁以上,应当征得被送养人同意。


·什么情况下法院不准予离婚
      在什么情况下法院不准予离婚1、夫妻感情尚未破裂,判决驳回诉讼请求的情形:(1)第一次起诉离婚,被告表示不同意离婚,没有原则性矛盾,夫妻感情尚未完全破裂的;(2)正在下岗待业的职工,对方因另一方下岗,经济困难第一次起诉离婚的。2、离婚起诉书中的起诉理由不充分。3、没有法定离婚理由也...


·离婚时分居期间如何分割财产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
      离婚时分居期间如何分割财产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第四条、第八条的规定,夫妻分居两地分别管理、使用的婚后所得财产,应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对夫妻共同财产,原则上均等分割。根据生产生活的实际需要和财产的来源等情况,具体处理时也可以有所差别。对...


·通常情况下残疾人离婚孩子判给谁
      当今社会虽然经济不断发展,但是很多人的家庭也因此受到了影响,好多人因为家庭经济的原因而离婚,当然也不排除那些确实感情上存在问题的,不过就现实而言中国的离婚率确实有了名校的提高。那么对于残疾人而言,因为自身身体受限制的原因,残疾人离婚孩子判给谁成了一个问题,至于具体是怎样的呢,下面...


·商铺过户要户口本结婚证吗
      不需要,要签订房屋买卖合同或购房合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和建设部《城市房地产转让管理规定》等法律法规规定,凡在城市规划区国有土地范围内从事房地产买卖赠与等转让行为,转让当事人必须签订书面转让合同。合同应当载明的主要内容包括:双方当事人的姓名或名称住所,房地产权...


·大家一起打麻将犯法么?
      您一起打麻将犯法么?不犯法,但是如果用麻将馆来赌博就是犯法,麻将馆的娱乐是有限制和界限的,现在国家规定在一定限额内的金额的娱乐或者和家人之间带金钱输赢的娱乐不算赌博。所以现在麻将馆多是一什么活动中心、娱乐中心之类的名义出现的。看是否“以营利为目的”,以区分是赌博行为还是娱乐行为-...


·无效婚姻的类型有哪些
      您对无效婚姻了解吗?知道法律中规定的无效婚姻的类型有哪些吗?通常婚姻缺乏规定的要件时,那么就可以认定该婚姻无效了,此时就要按照无效婚姻的规定进行处理。下面我们先来告诉您关于无效婚姻的类型问题。 一、无效婚姻的类型有哪些 无效婚姻又是指不具备婚姻条件的不发生法律效力的婚姻。 ...


·配偶重婚报警警察会立案吗 一、配偶重婚报警警察会立案吗?
      配偶重婚报警警察会立案吗 一、配偶重婚报警警察会立案吗? 会,重婚罪的立案标准: 1、与配偶登记结婚,与他人又登记结婚而重婚,也即两个法律婚的重婚。有配偶的人又与他人登记结婚,有重婚者欺骗婚姻登记机关而领取结婚证的,也有重婚者和登记机关工作人员互相串通作弊领取结婚证的。 ...


·婚姻法重婚罪要判多少年
      一、婚姻法重婚罪要判多少年1、刑事处罚:犯重婚罪的,判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2、民事处罚:基于事实上的重婚、变相纳妾、第三者插足等行为,是对夫妻忠实义务的违反,它严重侵犯无过错方的同居权、贞操保持权等一系列配偶权利。由此决定法律不但应当对重婚者予以刑事惩罚,而且还应当由重婚...


·两周岁以下的子女,一般会判给女方。
      两周岁以下的子女,一般会判给女方。 两周岁以下的子女,属于哺乳期内,为保证婴儿的发育成长,一般应随母方生活。除非母方有下列情形: 1.母方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其他严重疾病(如癌症),子女不宜与其共同生活; 2.母方有抚养条件不尽抚养义务(指对子女有遗弃、虐待行为),而...


·起诉离婚前转移财产会怎样
      起诉离婚前转移财产会怎样?1、根据《民法典》规定,离婚时,一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夫妻共同财产,或伪造债务企图侵占另一方财产的,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夫妻共同财产或伪造债务的一方,可以少分或不分。离婚后,另一方发现有上述行为的,可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再次分...


·配偶出轨,另一方能否离婚?
      从法律角度,我们将婚姻关系定义为“两性契约关系”或许显得有些冷冰冰。的确,婚姻包含了情感,是两个家庭的结合,似乎不能仅用契约关系来概括,但婚姻从某种程度上就是一种特殊的契约关系,两个人自愿订立以一生为期、互相照顾扶持、不离不弃的契约,本身并不冰冷。只是现实中,存在太多导致“两性契...


再审申请民事再审行政再审刑事申诉
执行申诉检察抗诉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电话咨询.|.短信咨询.|.留言咨询
©Copyright Reserverd
南京再审申诉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