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再审申诉律师
律师热线 13951899110
再审申请民事再审行政再审刑事申诉
执行申诉检察抗诉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首页 >>文章

抚养费变更的法律依据有哪些

夫妻在离婚的时候,如果有未成年子女的,那么就要对子女的抚养权和抚养费问题作出处理。但这其中的抚养费数额并不是一直不变的。换言之,日后也是可以变更抚养费。那么我国法律规定的抚养费变更的法律依据是什么么?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
一、抚养费变更的法律依据是什么
最高人民法院的相关司法解释规定,对子女的抚养问题,应当依法从有利于子女身心健康,保障子女的合法权益角度出发,结合父母双方的抚养能力和抚养条件等具体情况妥善解决。离婚后,子女抚养关系可以变更,但必须符合法律规定:1、变更子女抚养关系的,应另行起诉。离婚后,一方要求变更子女抚养关系的,或者子女长到有识别能力时,主动提出与另一方一起生活时,应另行起诉。离婚后,变更子女抚养关系的请求,不涉及原离婚案件,不是对原离婚案件子女抚养问题的判决、调解协议的纠正,而是出现了处理原离婚案件当时不存在的子女抚养方面的新情况,所以,应当作新的案件另行起诉。2、具有法定事由,应予支持变更抚养关系。具体的法定事由:(1)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因患严重疾病或因伤残无力继续抚养子女的;(2)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不尽抚养义务或有虐待子女行为,或其与子女共同生活对子女身心健康确有不利影响的;(3)10周岁以上未成年子女,愿随另一方生活,该方又有抚养能力的;(4)有其他正当理由需要变更的。一方要求变更子女抚养关系有上述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此外,父母双方协议变更子女抚养关系的,应予准许。
二、抚养关系的变更情形
判决子女抚养权的归属,是以有利于保护子女的利益为原则的,如果出现了不利于子女健康成长的情形,就应变更子女的抚养关系。所以,离婚后,子女抚养关系可以变更,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一方有权要求变更子女抚养关系:1、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因患严重疾病或因伤残无力继续抚养子女的;2、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不尽抚养义务或有虐待子女行为,或其与子女共同生活对子女身心健康确有不利影响的;3、十周岁以上未成年子女,愿随另一方生活,该方又有抚养能力的;4、有其他正当理由需要变更的。随着子女生活学习的需要,以及当地消费水平的提高、父母一方经济收入情况发生改变,此时都是可以变更抚养费数额的,至于是增加还是减少,则需要根据实际情况作出判定和处理。关于抚养费变更的法律依据的内容,我们就为您整理到此,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孩子是女孩对方无抚养能力怎么办?
      孩子是女孩对方无抚养能力怎么办? 在孩子未独立之前离婚的,双方应当明确协商孩子抚养以及抚养费支付的问题,如果双方协商不成的,可以到法院进行起诉离婚,通过法院的判决确定抚养权的归属,以及抚养费的支付标准及支付方式。那么,孩子是女孩对方无抚养能力怎么办?详情参考下文。 孩子抚养权应...


·1、与卖家协商解决
      1、与卖家协商解决 任何纠纷解决的首选方法都是协商,因为协商不需要走太过正式的法律程序,耗费时间短,虽然也存在着难以达成一致意见等缺陷,但在有些情况下反而是比较有效的方法。所以当纠纷发生,购房者开始还是应该选择与卖家面对面协商,摆出有关的事实依据,并提出和解的要求。如果能够协商...


·分居起诉离婚需要什么材料
      分居起诉离婚需要什么材料?(1)民事起诉状,第一部分需要写明双方的姓名、性别、出生年月、民族和住所地。第二部分需写明诉讼请求,如请求离婚、小孩抚养权问题、财产分割问题。第三部分需要写明离婚的事实和理由;(2)双方身份证复印件;(3)结婚证;(4)小孩出生证或户口本;(5)相关财产...


·实际上很多人都觉得一个男人有了自己的家庭和孩子以后
      实际上很多人都觉得一个男人有了自己的家庭和孩子以后,理论上是应该越来越成熟一些的,但现实比较残酷的却是很多男人都是在自己的老婆怀孕期间就已经有第三者了。但是起诉离婚不会因为老公有小三就有什么不一样的,所以您也不应该对发现老公有小三起诉离婚怎么办的这个问题用特别的眼光去看待。 发...


·一、离婚夫妻孩子的抚养费怎么算?
      一、离婚夫妻孩子的抚养费怎么算? 根据司法解释,夫妻双方协议离婚后,孩子的抚养费可按以下标准支付: 1、有固定收入的,抚育费一般可按其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二十至三十的比例给付。负担两个以上子女抚育费的,比例可适当提高,但一般不得超过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五十。 2、无固定收入的,抚育...


·离婚关于孩子抚养权如何争取?
      有的家庭出于各种各样的原因,其父母会选择离婚,选择结束彼此的婚姻关系,而父母的离婚关系到孩子的成长,对孩子的一生甚至都可能会有影响。因此,孩子的抚养权问题成为离婚案件的一大争议问题。那么,离婚关于孩子抚养权应如何争取呢?接下来我们将为您介绍。 一、如何争取子女的抚养权 在律师代...


·离婚时孩子抚养权应该怎么处理
      离婚夫妻一方获得抚养权的,意味着在离婚之后就有这一方实际照顾子女的生活起居,但对于另一方而言不会因为离婚就免除其抚养义务,此时也是需要支付孩子抚养费的。而在抚养权问题上,离婚夫妻很多时候会产生争议,那一般离婚时孩子抚养权该怎么处理呢?下文中我们为你做详细解答。 一、离婚时孩子抚...


·夫妻分居多久后能离婚
      生活中,导致夫妻分居的原因比较多,而这里面很多时候会因为感情不和的分居,而最终造成夫妻离婚。这种情况下,对夫妻分居时间有要求。那么夫妻分居多久后能离婚呢?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 一、夫妻分居多久后能离婚 1、法律对分居时间的规定——因感情不合分居满2年 根据《民法典》有...


·怎样向法院申请婚姻无效
      申请法院对夫妻之间的关系进行解除的话,必须要有正当的理由才可以。除了一些正常情况下能够证明夫妻感情破裂的离婚案件诉讼以外,如果是属于无效婚姻的话,在这种情况下,我国法院大多数在一审的时候就会判决解除夫妻之间的关系。下面我们就为您介绍一下,怎样向法院申请婚姻无效? 怎样向法院申请...


·离婚协议公证的法律效力
      离婚的时候,是否需要离婚协议公证?离婚协议公证是否一定具有法律效力吗?那么离婚协议公证的法律效力在于?您一定会对相关的法律知识产生了一系列疑惑,一起来和我们更具体的了解吧。 一、离婚协议公证还能反悔吗? 离婚协议书一旦经过公证,那么它的真实合法性就得到了法律的认可。离婚协议书公证...


·环境污染损害是一种比较严重的现象,对大家的生存环境会十分不利
      环境污染损害是一种比较严重的现象,对您的生存环境会十分不利,而且对您的健康也会有所损害。那么,您知道,环境污染损失鉴定机构的要求有哪些吗?下面,我们将会为您详细的介绍一下相关的知识。 一、环境污染损害 环境污染事故发生过程中或发生后造成的各类损害,包括污染环境行为直接造成的区...


再审申请民事再审行政再审刑事申诉
执行申诉检察抗诉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电话咨询.|.短信咨询.|.留言咨询
©Copyright Reserverd
南京再审申诉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