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再审申诉律师
律师热线 13951899110
再审申请民事再审行政再审刑事申诉
执行申诉检察抗诉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首页 >>文章

合同到期保密是否有效

合同到期保密是否有效 一、合同到期保密是否有效
合同到期后,保密协议没有到期的,保密协议有效,劳动者离职时负有依据保密协议或者条款来保守用人单位商业秘密和与知识产权相关的保密事项的义务。
1、如果劳动者既没有与用人单位签订保密协议,也没有签订竞业限制条款,则劳动者离职后拥有完全的自由择业权,在择业方面是不受任何限制的,即使从事与原单位业务相同的工作,原用人单位也无权追究劳动者的责任。
2、如果劳动者既没有与用人单位签订竞业限制协议,也没有在保密协议或者劳动合同中约定竞业限制条款,劳动者离职时只负有依据保密协议或者条款来保守用人单位商业秘密和与知识产权相关的保密事项的义务,但不受竞业限制的约束,可以从事与原单位业务相同的工作,用人单位也不需要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
3、行竞业限制约定的前提下,劳动者不但负有遵守保密协议约定的义务,而且要受到竞业限制条款的约束。劳动者在离职后一定期间内(最长不超过二年)不能到与本单位生产或者经营同类产品、从事同类业务的有竞争关系的其他用人单位工作,或者自己开业生产或者经营同类产品、从事同类业务。
二、保密协议的期限是多久
一般情况下,保密协议都约定2年或3年保密期限,当然具体情况还要根据双方当事人的约定来看。
关于保密期限许多企业认为员工在任职期间对企业有保密义务,而员工离职之后,便不再负有保密义务,实际上这些认识是不全面的。保密协议中的商业秘密无论是在任职期间还是离职后,知悉企业商业秘密的员工都负有保密的义务,这是法定义务。
员工在离职之后,若擅自公开或使用,则构成侵权,严重的构成侵犯商业秘密罪。而对于一般的保密信息,离职之后,员工一般不负有保密义务。很多企业通常约定保密期限为任职期间及离职后2至3年,这样的约定会给员工造成误解即离职后过了2至3年后即可公开或使用商业秘密了,这样的约定是不可取的。因此,企业应区别约定,对商业秘密的保密期限应为任职期间及离职后无限期期间。
合同到期保密是否有效?其实保密协议和合同是可以独立存在的,也就是说如果合同到期后,而保密协议没有到期的,公司与劳动者签订的保密协议依然是有效的,如果劳动者违背了保密协议的约定,则要承担违约责任,对公司进行相应的赔偿。




·合同履行的情况承诺书怎么写?合同履行有哪些情况?
      合同履行的情况承诺书怎么写?合同履行有哪些情况? 一、合同履行情况承诺书范文: 合同履行情况承诺书 甲方:z市z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乙方: 第一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以及与广东省、z市的地方法规不相抵触的本公司的规章制度,经双方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条件下,签订本承诺...


·附条件的赠与合同撤销规定有哪些?
      附条件的赠与合同撤销规定有哪些?在《民法典》中规定附条件是指双方在缔结合同时附加一定条件作为合同生效或解除的条件。但是在赠与合同与一般合同不同,它是一种单务、实践合同,在赠与合同中附条件是一种赠与方单方赠与财产时附加的条件,要求受赠方在接受财产时必须履行所附条件。不仅包括合同生效...


·哪些合同争议可申请仲裁
      哪些合同争议可申请仲裁 一、哪些合同争议可申请仲裁 1、经济合同纠纷。包括购销、建设工程承包、加工承揽、货物运输、供用电、仓储保管、财产租赁、借款、财产保险以及其他经济合同纠纷。 2、房地产合同纠纷。包括房地产转让、房地产抵押、房屋租赁合同纠纷。 3、技术合同纠纷。包括技术开发...


·店面合同违约赔偿应该怎样计算一般参照造成的损失进行计算
      店面合同违约赔偿应该怎样计算一般参照造成的损失进行计算,大概相当于3个月左右租金。如果房东违约提前收回门面,合同中没有规定违约金,承租人有权要求房东赔偿各种损失,包括转账费用和继续经营期间可能获得的利润。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根据违约情节向另一方支付一定数额的违约金,也可以约定违约金...


·合同效力和物权效力的区别有哪些?
      合同效力和物权效力的区别有哪些?按照我国《物权法》的相关规定,对于合同效力和物权效力之间的区别有着明确的说明:1.按照第九条规定,如果是依法登记的话,那么不动产物权的变更,转让,消灭和设立,就可以最终发生一定的效力。如果没有并没有登记的话,就不会发生效力,但是如果法律有另外规定的...


·可变更合同的种类
      可变更合同的种类 一、什么叫可变更合同? 可变更合同在我国现行《民法通则》和《合同法》里称为可变更、可撤销合同。可变更事由有以下: ①欺诈。故意隐瞒与订立合同有关的重要事实或者提供虚假情况。 ②胁迫。 ③乘人之危; ④重大误解。对合同性质的误解(如将保管作务赠与);对合同当事人...


·无书面合同生效的条件是怎么规定的
      无书面合同生效的条件是怎么规定的?1、合同当事人订立合同时具有相应的缔约行为能力。2、合同当事人意思表示真实。3、合同不违反法律或社会公共利益。所有合法有效的民事法律行为都不得违反法律或社会公共利益,易言之,符合公序良俗的要求。因此,合同不违反法律或社会公共利益是合同有效的当然条...


·合同陷阱都有哪些形式?
      合同陷阱都有哪些形式? 一、合同陷阱都有哪些形式 1、人去楼空是三无公司在经济交往中惯用的骗术。这些人往往以签订数额巨大的购销合同取得对方的欢心,尔后以少量预付款骗取大宗货物,或以少量货物骗取巨额资金,最后就人去楼空逃之夭夭。 2、搞文字游戏,伺机混水摸鱼,蒙到一个算一个。...


·买卖合同争议究竟应该怎么解决
      买卖合同当事人履行合同时,应注意履行事项、履行时间、履行地点、履行方式等方面。双方应当按照法律的规定以及合同中的约定履行,并且要关注对方当事人的相关情形,避免对方违约,自己还蒙在鼓里。一旦发生纠纷要及时解决。那买卖合同争议究竟应该怎么解决呢?本站我们马上为做详细解答。 一、卖方履...


·承包荒山合同到期了怎么办?
      承包荒山合同到期了怎么办? 我们知道,依照我国的有关法律规定犁地的承揽期是三十年,草地的承揽期是三十年至五十年。林地的承揽期为30—70年。经国务院林业行政主管部门同意能够延伸。你承揽荒山应当按造上述的规则应当合同期限,假如你承揽该荒山用以开发林木期限是为30—70年甚至是更长...


·买卖合同解除设立抵押怎么办?
      买卖合同解除设立抵押怎么办?可以诉讼来进行处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第四十九条和《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第一百九十一条第二款规定,除非经抵押权人同意,用转让抵押财产所得的价款清偿债务,或者受让抵押物的人代为清偿债务消灭抵押权以外,抵押人不得转让抵押财产。但上述法律的禁止性...


再审申请民事再审行政再审刑事申诉
执行申诉检察抗诉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电话咨询.|.短信咨询.|.留言咨询
©Copyright Reserverd
南京再审申诉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