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抢夺未遂罪量刑标准是什么

抢夺未遂罪量刑标准是什么根据被抢夺物品的价值决定,即使抢夺未遂,依然要追究法律责任。被抢夺的物品价值满足抢夺罪立案标准的,应根据《刑法》第二百六十七条规定,对犯罪嫌疑人定罪量刑。《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抢夺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一条 抢夺公私财物价值一千元至三千元以上、三万元至八万元以上、二十万元至四十万元以上的,应当分别认定为刑法第二百六十七条规定的“数额较大”“数额巨大”“数额特别巨大”。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高级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可以根据本地区经济发展状况,并考虑社会治安状况,在前款规定的数额幅度内,确定本地区执行的具体数额标准,报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批准。《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九条 盗窃、诈骗、哄抢、抢夺、敲诈勒索或者故意损毁公私财物的,处5日以上10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500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处10日以上15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1000元以下罚款。《刑法》:第二百六十七条 【抢夺罪;抢劫罪】抢夺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携带凶器抢夺的,依照本法第二百六十三条的规定定罪处罚。二、抢夺罪其他严重情节和其他特别严重情节分别是什么抢夺公私财物,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刑法第二百六十七条规定的“其他严重情节”:(一)导致他人重伤的;(二)导致他人自杀的;(三)具有《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抢夺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二条第三项至第十项规定的情形之一,数额达到《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抢夺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一条规定的“数额巨大”百分之五十的。抢夺公私财物,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刑法第二百六十七条规定的“其他特别严重情节”:(一)导致他人死亡的;(二)具有《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抢夺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二条第三项至第十项规定的情形之一,数额达到《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抢夺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一条规定的“数额特别巨大”百分之五十的。成立抢夺罪,要么在数额上达到要求,要么符合法律规定的严重情节。当然,有些情况下,即使数额没有达到要求,但是却存在法定情节的,也可按照抢夺罪论处。不过,抢夺公私财物数额较大,但同时并未造成他人轻伤以上伤害,行为人也是初犯,认罪、悔罪,退赃、退赔,且具有法定情形之一的,可以认定为犯罪情节轻微,不起诉或者免予刑事处罚;必要时,由有关部门依法予以行政处罚。


·缓刑之后算累犯吗2023
      缓刑之后算累犯吗这要看具体的情况。不一定构成累犯,也不是绝对不构成累犯。《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缓刑犯在考验期满后五年内再犯应当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之罪应否认定为累犯问题的批复》。批复指出,被判处有期徒刑宣告缓刑的犯罪分子,在缓刑考验期满后五年内再犯应当判处有期徒刑以上...


·2023江苏省诈骗罪最新量刑标准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制定的常见罪名的量刑标准,各省市的高级人民法院也尽快的出台了本地区对常见犯罪的具体量刑情况。其中江苏省可以算是其中比较积极的。而其中也对诈骗罪的具体量刑进行了调整,那现在江苏省诈骗罪最新量刑标准是怎样的呢?请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吧。 从《江苏省高级人民法院<关于...


·最高法关于刑事诉讼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中自诉案有哪些?
      最高法关于刑事诉讼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中自诉案有哪些? 在司法实践中,大部分案件的办案程序是公安机关侦破后,将案件移交给人民检察院,人民检察院作为公诉机关向法院进行起诉,法院经过审理后予以审判,但根据我国相关法律规定,有些案件当事人是可以自己直接至法院起诉的,那么,最高法关于刑事诉讼...


·诈骗罪主观故意的认定的参考依据是什么
      诈骗罪主观故意的认定的参考依据是什么?在司法实践中,诈骗罪的客观要件,认定比较容易。但被告人是否存在非法占有的故意属于被告人的主观心理状态范筹,异常听见像,被告人到底其怎么想的,只有他自已清楚,外人不得而知。因心理状态的抽像性决定了诈骗罪的主观犯意认定存在一定的难度,也是司法实践...


·刑事案件申诉审理期限各自的标准是什么?
      刑事案件申诉审理期限各自的标准是什么?刑事案件的申诉期限和审理期限是两个不同的概念。刑事案件的申诉期限指的是申诉人能够提起申诉的时间范围,而刑事案件的审理期限指的是为申诉人的申诉进行审查和处理的时间范围,所以要先有申诉然后才会有审理。那么刑事案件申诉审理期限各自的标准是什么?我们...


·抢劫罪中暴力的认定是怎样的
      之所以规定抢劫罪的量刑标准比抢夺罪重,主要是因为在实施抢劫的过程中,行为人往往会针对被害人人身实施暴力行为,以达到压制对方反抗的目的。此时就很容易造成被害人人身的损害,因而在处罚上面自然也是要重一些的。但现实中对抢劫罪中暴力的认定比较复杂,下面就请跟随我们一起了解一下吧。一、抢劫...


·批捕跟刑拘在逃的区别有什么?
      一、批捕跟刑拘在逃的区别有什么? 1、在逃指身份是嫌疑人情况下在逃;批捕在逃,指已经被检察院出示逮捕令的情况下在逃,刑拘在逃,当然指的是被公安机关刑事拘留的情况下,找机会逃跑。 2、在逃是指违法犯罪人员为了逃避法律惩罚而采用方法。批捕在逃与刑拘在逃的执行形式是一样的,但是...


·涉嫌构成受贿罪怎么量刑处罚
      根据《刑法》第三百八十五条第一款规定,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索取他人财物的,或者非法收受他人财物,为他人谋取利益的,是受贿罪。对犯受贿罪的,根据受贿所得数额及情节,依照本法第三百八十三条(贪污罪)的规定处罚。那具体来说涉嫌构成受贿罪怎么量刑处罚?以下是具体介绍。 一、涉...


·检察院制作的刑事抗诉书如何送达
      一、检察院制作的刑事抗诉书如何送达? 一般都是直接或邮寄送达。根据我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八十一条、第二百零五条第三款,以及人民检察院实施刑事诉讼法规则的规定,地方各级人民检察院认为本级人民法院第一审的判决、裁定确有错误时,在法定时限内,应当向上一级人民法院提出抗诉。这通常被...


·非吸罪量刑我国刑法是怎么规定的?
      一、非吸罪量刑我国刑法是怎么规定的?刑法第一百七十六条规定,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或者变相吸收公众存款,扰乱金融秩序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单位犯前...


·刑事律师回避的情形有什么
      一、刑事律师回避的情形有什么 根据《律师执业行为规范》第五十一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律师应当告知委托人并主动提出回避,但委托人同意其代理或者继续承办的除外: (一)接受民事诉讼、仲裁案件一方当事人的委托,而同所的其他律师是该案件中对方当事人的近亲属的; (二)担任刑事案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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