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再审申诉律师
律师热线 13951899110
再审申请民事再审行政再审刑事申诉
执行申诉检察抗诉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首页 >>文章

合同保全的两种权利是什么

合同保全的两种权利是什么?合同保全有代位权和撤销权两种。(一)代位权。它是因债务人怠于行使其到期债权,对债权人造成损害的,债权人可以向人民法院请求以自己的名义代位行使债务人的债权。代位权的要件:需债务人对第三人享有债权,倘若债务人没有对外的债权,就无所谓代位权;需债务人怠于行使其债权,债务人应当收取债务,且能够收取,而不收取;债务人怠于行使自己的债权,已害及债权人的债权;债务人已陷于迟延履行。对于代位权的行使,只要具备代位权的条件,债权人即可行使债务人的权利,以自己的名义请求第三人向债务人清偿债务,也可以向人民法院请求以自己的名义代位行使债务人的债权。债权人行使代位权,对第三人、债务人和债权人本人都会产生法律效力。(二)撤销权当债务人的行为损害了债权人的债权的时候,债权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撤销其行为,债权人可以行使撤销权的情形有:1、债务人放弃其到期债权或者无偿转让财产,对债权人造成损害的;2、债务人以明显不合理的低价转让财产,对债权人造成损害,并且受让人知道该情形的;3、债务人放弃其未到期的债权或者放弃债权担保,对债权人造成损害的;4、债务人恶意延长到期债权的履行期,对债权人造成损害的;5、债务人以明显不合理的高价收购他人财产,给债权人造成损失的。二、合同保全具有哪些主要特征?第一、合同的保全是合同相对性规则的例外。第二、合同的保全主要发生在合同有效成立期间。第三、合同的保全的基本方法是,确认债权人享有代位权或撤销权。合同保全跟财产保全是不一样的,合同保全制度仅限于债务合同,法律上规定的合同保全制度完全是为了维护债权人的合法利益,因为有部分债务人在债务清偿期到期后,可能会通过各种各样的手段逃避还债义务,那债权人要根据当时的情况灵活选择应对方法。


·非诉讼业务委托合同内容有哪些?
      非诉讼业务委托合同内容有哪些? 一、非诉讼业务委托合同内容有哪些? 甲方: 乙方: 甲方因 事宜,现委托乙方指派的 律师为其代理上述事宜的有关非诉讼法律事务。 甲方委托乙方律师的具体法律事务为: 甲方应如实反映情况,提供材料配合乙方开展工作,乙方应积极履行职责,根据法...


·签订合同应注意的问题有哪些?
      签订合同应注意的问题有哪些? 签订合同应注意的问题有哪些 1、签订合同应注意当事人的姓名或者名称一定要准确,要用全称。 当事人是个人的,应写明姓名全称、性别、住址、出生年月日、工作单位及职业、联系方式、身份证号码等内容。当事人是单位的,应写明单位全称、注册地址、办公地址、法...


·招商合同管理程序有哪些
      招商合同管理程序有哪些 一、招商合同管理的概念 招商合同管理:是招商管理的重要部分,合同的建立是商户与公司合作的开始,合同数据决定了商品的销售,利润的计算,租金的核算,招商价外收入的计算及收取等业务。其中包括联营、租赁的合同管理,商品扣点的调整,月租金的调整,联保方案的维护等模...


·如何才能辨别重大误解 重大误解合同该如何处理
      在实践中,有些当事人在签订合同之后,会主张自己是对相关事项产生了误解,才会签合同的,所以这个合同不能作数。那么,在签订合同的时候应该如何才能辨别重大误解呢?只有经过准确的辨别,才能正确的处理重大误解合同。那在法律上,对重大误解合同应该如何处理呢?下面将为您做一个较为具体的阐述。一...


·怎么区别合同担保的抵押和质押
      怎么区别合同担保的抵押和质押 一、怎么区别合同担保的抵押和质押 债务人或第三人为出质人,债权人为质权人,移交的动产或权利为质物。抵押是指债务人或第三人对债权人以一定财产作为清偿债务担保的法律行为。提供抵押财产的债务人或第三人称为抵押人;所提供抵押财产称为抵押物;债权人则为抵押...


·没有委托人签字别人代签的合同有法律效力吗
      没有委托人签字别人代签的合同有法律效力吗一、没有委托人签字别人代签的合同有法律效力吗这种情况,可以事后追认。合同的效力是待定的,如果当事人不认可,则协议无效。 当然,如果代写人有表见代理的情节,则合同还是有效的。所以,这种情况比较复杂, 具体可以联系网站咨询。《民法典》(自202...


·毁约和中止合同的区别是什么?
      毁约和中止合同的区别是什么? 一、毁约和中止合同的区别是什么? 毁约和中止合同的区别是适用的情况还是不一样的,前者它主要是其中一方不履行合同所导致的,而后者的话它是出现了一些事由导致不能够继续履行合同,但是等待相关的情况消除之后还需要继续履行。 (1)二者的效力不同。合同的...


·赠与合同具有哪些法律特征
      赠与合同具有哪些法律特征 一、赠与合同的性质是什么 赠与合同一般具有下列性质: (一)双方行为。赠与合同须当事人双方意思表示一致才能成立,如果赠与人有赠与的表示,但受赠人并没有接受的意思,则合同仍不能成立,故与馈赠这种单方行为不同。 (二)诺成行为。多数国家承袭罗马法的传统,规...


·合同诈骗报警与诉讼的规定是什么
      合同诈骗报警与诉讼的规定是什么?合同诈骗应该到犯罪行为发生地的公安机关报案,合同诈骗的诉讼是由检察院提起的,但受害人可以提起附带民事诉讼。合同诈骗属于公诉案件。合同诈骗属于经济犯罪,经济犯罪案件由犯罪地的公安机关管辖,犯罪地包括犯罪行为发生地、犯罪行为实施地、犯罪结果发生地和实际...


·抵押合同是要式合同吗?
      抵押合同是要式合同吗? 一、抵押合同是要式合同么? 抵押合同是由当事人约定应当采用书面形式的合同,抵押合同属于要式合同的一种。抵押合同是抵押权人(通常是债权人)与抵押人(既可以是债务人,也可以是第三人)签订的担保性质的合同。抵押人以一定的财物(既可以是不动产,也可以是动产)向抵...


·合同履行抗辩权的含义是什么?
      合同履行抗辩权的含义是什么? 在实践中,对双方的约定订立合同是一种常见的行为,订立合同之后,双方的 约定就有了法律上的保障,对于双方义力的履行也就有了法律上的约束。但在合同履行过程中,由于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而产生纠纷的情况较多,所以法律了赋予了合同当事人合同履行抗辩权。下面我们...


再审申请民事再审行政再审刑事申诉
执行申诉检察抗诉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电话咨询.|.短信咨询.|.留言咨询
©Copyright Reserverd
南京再审申诉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