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再审申诉律师
律师热线 13951899110
再审申请民事再审行政再审刑事申诉
执行申诉检察抗诉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首页 >>文章

最新江西职务侵占罪量刑标准

针对很多犯罪,尤其是财产类的犯罪,在我国不同的地方规定的具体量刑标准是不同的。包括盗窃罪、抢劫罪、职务侵占罪等等。而今天,我们主要为您讲解的就是江西职务侵占罪量刑标准的相关规定,希望对你有所帮助。一、职务侵占罪量刑标准职务侵占罪,是指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将本单位财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的行为。犯本罪的,数额较大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数额巨大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可以并处没收财产。2017年最新修订: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常见犯罪的量刑指导意见》1.构成职务侵占罪的,可以根据下列不同情形在相应的幅度内确定量刑起点:(1)达到数额较大起点的,可以在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幅度内确定量刑起点。(2)达到数额巨大起点的,可以在五年至六年有期徒刑幅度内确定量刑起点。2.在量刑起点的基础上,可以根据职务侵占数额等其他影响犯罪构成的犯罪事实增加刑罚量,确定基准刑。二、职务侵占最新数额规定
?按照《关于办理贪污贿赂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中的规定来看,《刑法》第二百七十一条规定的职务侵占罪中的“数额较大”“数额巨大”的数额起点,按照本解释关于受贿罪、贪污罪相对应的数额标准规定的二倍、五倍执行。现行最新司法解释关于职务侵占罪的量刑标准为六万元以上(数额较大)、一百万元以上(数额巨大)。关于职务侵占罪由于要根据实际的犯罪数额定罪处罚,而各个地区经济发展情况不同,同一数额可能有的地方是属于数额巨大,而有的地方则属于数额较大。因此有必要允许各地区根据当地的具体情况制定相关法律的量刑标准。以上就是我们为您带来的江西职务侵占罪量刑标准的内容,希望对你有所帮助。


·不作为犯罪的概念是什么
      一、不作为犯罪的概念是什么 不作为犯罪,是指行为人违反法律直接规定,负有法定义务而拒绝履行,情节严重或情节恶劣的行为。 二、不作为犯罪有哪些特征 (一)违反法律直接规定。是指《刑法》有直接规定的罪名,才构成犯罪,即罪刑法定原则:“法无规定不为罪”,严禁“类推”。以《刑法》确...


·经济案一审三年二审改判缓刑可能吗
      经济案一审三年二审改判缓刑可能吗可能的。缓刑的前提之一是要被判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拘役。根据所述情况,如果不存在减轻处罚情节的,一般不可能被二审法院判缓刑。二、相关法律知识《刑法》第七十二条 对于被判处拘役、三年以下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可以宣告缓刑,对其中不满...


·犯故意销毁财务会计报告罪既遂严重吗
      犯故意销毁财务会计报告罪既遂严重吗?犯故意销毁财务会计报告罪的性质是很严重的,会被判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六十二条 之一 【隐匿、故意销毁会计凭证、会计账簿、财务会计报告罪】隐匿或者故意销毁依法应当保存的会计凭证、会计账簿、财务会计报告,情节严重...


·集资诈骗罪三千元的认定标准是什么
      现在社会中存在着很多想要不劳而获还挣大钱的人,他们没有正当的经济来源,还幻想着挣钱,只能通过诈骗的方式获得金钱。他们打着集资的名义但是性质是诈骗,这种行为是触犯法律的,但是还是有的人为了利益忽视法律。那么集资诈骗罪三千元的认定是什么? 一、集资诈骗罪三千元的认定 诈骗公私财物价...


·构成失火罪该怎么进行处罚?
      失火罪与放火罪不同,虽然都是危害了公共安全,但前者属于过失性犯罪,而后者则是故意犯罪,《刑法》在对这两个法律的量刑规定上面也是不同的,很显然对失火罪的处罚是要轻与放火罪的。那现实中,构成失火罪该怎么进行处罚?我们马上为你做详细解答。 一、构成失火罪该怎么进行处罚? 我国刑法规定...


·怎么样才构成诱骗投资者买卖期货合约罪?
      怎么样才构成诱骗投资者买卖期货合约罪? 一、怎么样才构成诱骗投资者买卖期货合约罪? 满足以下要件就会构成诱骗投资者买卖期货合约罪: 1、客体要件。 本罪所侵害的客体是复杂客体,包括证券、期货市场正常的交易管理秩序和其他投资者的利益。 2、客观要件。 本罪在客观方面表现...


·刑事诉讼法中管辖的种类有哪些?
      随着国家的日益强大,国家对刑事诉讼法中管辖也越来越严谨,我国对刑事诉讼也极其重视,当今社会,触犯法律的纠纷问题不计其数,为了更加有效地解决问题,国家将十分注重刑事诉讼法中管辖,这些是以法律为标准规定,由许多部门共同管理,分工也十分明确,那么刑事诉讼法中管辖的种类有哪些呢,那么下面...


·监视居住后判刑的概率大吗?
      监视居住后判刑的概率大吗?被监视居住与判刑概率大小其实并没有直接关系,监视居住只是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限制其人身自由的一种强制措施,待审判后如果构成刑事犯罪一样要判刑的。监视居住是指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和人民法院为了保证刑事诉讼的顺利进行,而依法对刑事案件的犯罪嫌疑人、...


·我国对减刑刑期有什么规定
      虽然在减刑之后,罪犯实际服刑的刑期要稍微短一些的,但是不可能说通过减刑就让其很快出狱,毕竟我国对减刑刑期也是作出了严格规定的,不然对罪犯进行刑事处罚就达不到惩处的效果。下面我们就来告诉您我国对减刑刑期有什么规定吧。 一、我国对减刑刑期有什么规定 减刑的限度与幅度减刑是在原来判处...


·新刑诉法81条具体规定是什么?
      一、新刑诉法81条具体规定是什么?《刑事诉讼法》第八十一条:对有证据证明有犯罪事实,可能判处徒刑以上刑罚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采取取保候审尚不足以防止发生下列社会危险性的,应当予以逮捕:1、可能实施新的犯罪的;2、有危害国家安全、公共安全或者社会秩序的现实危险的;3、可能毁灭、伪...


·被判有期徒刑是不是坐牢?
      被判有期徒刑是不是坐牢?被判有期徒刑就是坐牢,但也存在缓刑的适用情形。有期徒刑是刑罚中的一种监禁刑。所谓的“监禁”,就是被依法关押,接受劳动改造。有期徒刑的适用对象可依刑期不同而有所不同。刑法分则规定了较宽的有期徒刑的法定刑幅度;同时还根据各种犯罪的危害程度规定了各种罪可处的最高...


再审申请民事再审行政再审刑事申诉
执行申诉检察抗诉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电话咨询.|.短信咨询.|.留言咨询
©Copyright Reserverd
南京再审申诉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