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再审申诉律师
律师热线 13951899110
再审申请民事再审行政再审刑事申诉
执行申诉检察抗诉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首页 >>文章

公司单方面解除劳动合同赔偿多少?

公司单方面解除劳动合同赔偿多少?用人单位单方面解除劳动合同,依照本法第47条规定的经济补偿标准的2倍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的,不再支付经济补偿。赔偿金的计算年限自用工之日起计算。根据《劳动》第47条规定了终止劳动合同的补偿具体标准:1、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1年支付1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6个月以上不满1年的,按1年计算;不满6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2、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3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3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12年。3、本条所称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12个月的平均工资。按照劳动者应得工资计算,包括计时工资或者计件工资以及奖金、津贴和补贴等货币性收人。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12个月的平均工资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按照当地最低工资标准计算。劳动者工作不满12个月的,按照实际工作的月数计算平均工资。二、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情形有哪些?(一)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用人单位可以单方面解除劳动合同;(二)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用人单位可以单方面解除劳动合同;(三)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用人单位可以单方面解除劳动合同;(四)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用人单位可以单方面解除劳动合同;(五)劳动合同无效的,用人单位可以单方面解除劳动合同;(六)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用人单位可以单方面解除劳动合同。对于公司单方面解除劳动合同的,可以依据上述法律规定来进行赔偿处理,因为我国法律上明确规定合同双方都是不可以随意解除劳动合同的,所以劳动者被用人单位单方面解除劳动合同后,可以申请劳动仲裁来申请赔偿。


·做工伤鉴定需要多少钱
      做工伤鉴定需要多少钱 (一)收费依据:自治区物价局、财政厅《关于劳动能力伤残等级鉴定收费标准的通知》。 (二)收费对象:申请劳动能力伤残等级鉴定的单位和个人。 (三)收费主体:市劳动局。 (四)收费标准: 1、自治区鉴定每人每次300元 2、地、市级鉴定每人每次250...


·撤销劳动仲裁裁决的情况?
      撤销劳动仲裁裁决的情况有哪些 一、适用法律、法规确有错误 当适用的法律法规确有错误时,可申请撤销仲裁裁决。主要是指: (一)适用已失效或尚未生效的法律法规的; (二)援引法条错误的; (三)违反法律关于苏激励的规定的。 二、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无管辖权 依据《劳动仲裁...


·工程欠款的诉讼时效是多久
      工程欠款的诉讼时效是多久随着各地工程建设的开展,实践中围绕工程欠款而产生的问题也不少。们在追讨工程欠款时要注意不要错过了诉讼时效。那么工程欠款的诉讼时效是多久呢?而债权人又该如何追讨工程欠款呢?我们将在下文中一一为您解答。一、工程欠款的诉讼时效是多久大多数拖欠工程款已历时相当久,...


·没有养老保险退休工人工伤可以享受工伤待遇吗
      没有养老保险退休工人工伤可以享受工伤待遇吗 一、没有养老保险退休工人工伤可以享受工伤待遇吗? 退休工人在工伤中部可以享受工伤待遇,退休后聘用人员,已超过国家法定退休年龄,其作为劳动者的主体资格已消失,已经无法再与用人单位建立正常的劳动关系,故退休应聘人员发生事故也就无法进行工...


·违法解除劳动合同的情形
      违法解除劳动合同的情形 根据劳动合同法的有关规定,用人单位违法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是指如下情形;1、用人单位违反劳动合同法第36条规定,应当协商解除的劳动合同,用人单位却单方强行解除的。2、用人单位违反劳动合同法第39条规定,劳动者尚未达到过失性辞退的条件,用人单位单方解除劳动合同...


·工程索赔内容有哪些
      工程索赔内容有哪些?如何索赔?一、索赔处理的原则: 1、必须以合同为依据。 2、及时、合理地处理索赔,以完整、真实的a索赔证据为基础。 3、加强主动控制,减少索赔。 二、前提条件 1.与合同对照,事件造成了承包人工程项目成本的额外支出,或直接工期损失。 2.造成费用增加或工期损失...


·泰安市工伤鉴定机构在哪里?
      一、泰安工伤鉴定机构是哪里? 劳动者的伤被认定为工伤后,为了获得与其伤残情况相匹配的补偿劳动者需要到具有工伤鉴定资格的机构进行工伤鉴定,工伤鉴定的结果直接决定劳动者的工伤赔偿内容。泰安市工伤鉴定机构是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一般称为劳动局)。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收到劳动能力鉴定申请...


·工伤赔偿标准抚养费的计算依据
      工作的过程中有的时候会有一些劳动者会受伤,这就是您所说的工伤,受了工伤以后就需要进行赔偿。劳动法对于工伤赔偿的标准进行了明确的规定,对工伤赔偿标准抚养费做了说明。工伤赔偿涉及到的内容也是非常多,赔偿合理并且符合标准也是劳动利益之所在。接下来,我们将介绍一下工伤赔偿的内容。 一、...


·最高检察院信息公开工作规定有哪些?
      最高检察院信息公开工作规定有哪些? 最高检察院信息公开工作规定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保障人民群众对检察工作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进一步深化检务公开,增强检察机关执法办案的透明度,规范司法办案行为,促进公正执法,根据有关法律规定,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人民检察院公...


·女员工哺乳期能辞退吗,如被辞退我们应当如何维护自己的权利?
      女员工在怀孕、产假、哺乳期的权利,国家的法律法规是有明确规定的,如果我们没有享受到应有的待遇我们可以用法律的手段维权。我们在下文就来大致的了解一下女员工哺乳期能辞退吗,如被辞退我们应当如何维护自己的权利?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一、女员工哺乳期能辞退吗 1、《中华人民共和国妇女权...


·扬州工伤鉴定时间上是否限制《工伤保险条例》规定:
      扬州工伤鉴定时间上是否限制《工伤保险条例》规定:职工发生事故伤害,所在单位应当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起三十日内,向劳动保障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用人单位未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的,工伤职工或者其直系亲属、工会组织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起一年内,可以直接向单位所在地劳动保障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再审申请民事再审行政再审刑事申诉
执行申诉检察抗诉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电话咨询.|.短信咨询.|.留言咨询
©Copyright Reserverd
南京再审申诉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