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再审申诉律师
律师热线 13951899110
再审申请民事再审行政再审刑事申诉
执行申诉检察抗诉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首页 >>文章

离婚时有哪些少分财产的情形

离婚时有哪些少分财产的情形?1、离婚时,一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夫妻共同财产,或伪造债务企图侵占另一方财产的,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夫妻共同财产或伪造债务的一方,可以少分或不分。2、夫妻书面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归各自所有,一方因抚育子女、照料老人、协助另一方工作等付出较多义务的,离婚时有权向另一方请求补偿,另一方应当予以补偿。3、离婚时,如一方生活困难,另一方应从其住房等个人财产中给予适当帮助。二、离婚财产分割的方式都有哪些?夫妻离婚财产分割方法包括:(一)实物分割,即在不影响财产的作用、价值和特定用途下,对财产进行实际分配。双方各自根据其分割的份额取得应得财产。(二)折价补偿,即由夫妻一方取得共有物,另一方获得相当于共有物一半价格的补偿。共有物的价格,可以由双方协商确定,如协商不成,可以进行评估,按照评估确定的价值进行分割。(三)价金分割,即将共有物拍卖,双方对拍卖所得进行分割。价金分割是在双方均不主张共有物的所有权或共有物不能分割或分割后有损其财产的作用、价值和特定用途时使用的分割方法。三、离婚分割财产的基本原则有哪些?1、男女平等原则。男女平等原则既反映在《民法典》的各条法律规范中,又是人民法院处理婚姻家庭案件的办案指南。该原则体现在离婚财产分割上,就是夫妻双方有平等地分割共同财产的权利,平等地承担共同债务的义务。2、照顾子女和女方利益原则。这里的“照顾”,既可以在财产份额上给予女方适当多分,也可以在财产种类上将某项生活特别需要的财产,比如住房,分配给女方。毕竟从习惯势力上、从传统因素的影响所造成的障碍上、从妇女的家务负担、生理特点上讲,离婚后一般妇女在寻找工作和谋生能力上也较男子要弱,更需要社会给予更多的帮助。同时,在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要特别注意保护未成年人的合法财产权益。未成年人的合法财产不能列人夫妻共同财产进行分割。3、有利生活,方便生活原则。4、权利不得滥用原则。离婚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不得把属于国家、集体和他人所有的财产当作夫妻共同财产进行分割,不得借分割夫妻共同财产的名义损害他人合法利益。其实,有些夫妻在离婚的时候为了让另一方尽可能的少分一些共同财产,通过各种各样比较隐晦的方法去转移夫妻共同财产,关键是即便当事人有这种行为,自己也得向人民法院提供充分的证据才行。


·重婚罪自首如何判刑,自首如何认定?
      我们知道,构成重婚罪是要被判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的,但是如果构成重婚罪后,犯罪分子心生悔意,主动去公安机关交代了自己的罪行,这种情况下又该如何判刑了?关于重婚罪自首如何判刑,请看我们下文讲解。 一、重婚罪自首如何判刑 我国《刑法》第67条规定,犯罪以后自动投案,如实供述...


·一、离婚抚养费可以一次性付清吗?
      一、离婚抚养费可以一次性付清吗?夫妻离婚时,子女抚养费的支付可以一次性付清,但日后情况发生变化,原定数额不足以维持子女生活的,则其有权要求增加抚养费。《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子女抚养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第十八条规定:子女要求增加抚育费有下列情形之一,父或母有给付...


·一、有孩子有老人离婚财产怎么分配?
      一、有孩子有老人离婚财产怎么分配?夫妻离婚分割财产是不会因为有老人和小孩而发生变化的,还是按照夫妻平等原则进行均等分割的。人民法院在审理离婚案件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应当遵循以下原则:1、男女平等原则。男女平等原则既反映在《婚姻法》的各条法律规范中,又是人民法院处理婚姻家庭案件的办...


·未婚生子分手抚养费是否需要给付?
      一、未婚生子分手抚养费是否需要给付? 未婚生子分手抚养费是需要给付,因为在这种状况之下,仍然是属于孩子的父亲,所以他对于孩子是拥有这样的一种抚养的义务的,并且在确定具体的数额的时候,需要根据子女的实际教育学习的费用来确定的。 1、女方要承担抚养费,人民法院在确定子女抚养费的数...


·最高检关于国家赔偿的规定是什么?
      一、最高检关于国家赔偿的规定是什么? 根据国家赔偿法以及有关法律的规定,结合刑事赔偿工作实际,对办理刑事赔偿案件适用法律的若干问题解释如下: 第一条赔偿请求人因行使侦查、检察、审判职权的机关以及看守所、监狱管理机关及其工作人员行使职权的行为侵犯其人身权、财产权而申请国家赔偿,...


·没结婚彩礼钱返还给男方吗?
      没结婚彩礼钱返还给男方吗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以下简称司法解释(二)〕第十条作出了如下规定:当事人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的,如果查明属于以下情形,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一)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的;(二)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


·离婚诉讼的法律规定有哪些
      我国离婚诉讼在诉讼管辖、诉讼代理、离婚受理的条件等等方面都是做出了全面和明确的法律规定的,那你知道具体的相关法律规定是怎样的吗?在下文为你做了解答,详情请跟随我们阅读下文。 一、离婚诉讼的法律规定有哪些 1、诉讼管辖 (1)夫妻一方离开住所地超过一年,另一方起诉离婚的案件由原告...


·离婚后小孩抚养费标准是多少钱?
      我国对于离婚夫妻对未成年子女的抚养义务进行了十分明确的规定。不仅规定了支付抚养费的情形,还对具体支付数额和支付方式进行的说明。可是人们对此还会有所疑问:离婚后小孩抚养费标准是多少钱?本文就对有关问题答案进行了总结。 离婚后小孩抚养费标准是多少钱? 夫妻离婚抚养孩子的一方可以从以下...


·法律上陪嫁和彩礼归谁
      法律上陪嫁和彩礼归谁 彩礼带有以缔结婚姻为目的的赠予性质,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第十条规定: 当事人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的,如果查明属于以下情形,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 (一)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的; (二)双方办理结婚登...


·孩子归男方离婚女方用给抚养费吗?
      在大城市,居民离婚的情况很普遍,涉及到孩子的话,双方最好能够协商的方式确定抚养权。在离婚案件中,大部分和争夺孩子抚养权有关。一般情况下,孩子是由女方抚养的,但是也有男方抚养的情况。那么,孩子归男方离婚女方用给抚养费吗?下面我们就给您做个简单分析。 一、孩子归男方离婚女方用给抚养费...


·什么情形下女方可以拒绝离婚
      女方哪些情形可以拒绝离婚在诉讼离婚中对女方的特殊保护。依据婚姻法第34条、妇女权益保障法第45条的规定,在女方怀孕期间、分娩后1年内或中止妊娠后6个月内,男方不得请求离婚。女方提出离婚的或人民法院认为确有必要受理男方的离婚请求的不在此限。婚姻法第34条规定主要是为了保护妇女和儿童...


再审申请民事再审行政再审刑事申诉
执行申诉检察抗诉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电话咨询.|.短信咨询.|.留言咨询
©Copyright Reserverd
南京再审申诉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