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再审申诉律师
律师热线 13951899110
再审申请民事再审行政再审刑事申诉
执行申诉检察抗诉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首页 >>文章

刑事案件如何赔偿民事赔偿

刑事案件如何赔偿民事赔偿

一、刑事案件如何赔偿民事赔偿

应当根据犯罪行为造成的物质损失,结合案件具体情况,确定被告人应当赔偿的数额。犯罪行为造成被害人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付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zhi的收入。造成被害人残疾的,还应当赔偿残疾生活辅助具费等费用;造成被害人死亡的,还应当赔偿丧葬费等费用。驾驶机动车致人伤亡或者造成公私财产重大损失,构成犯罪的,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内交通安全法》第七十六条的规定确定赔偿责任。

附带民事诉讼当事人就民事赔偿问题达成调解、和解协议的,赔偿范围、数额不受第二款、第三款规定的限制。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一百五十五条附带民事诉讼作出判决,应当根据犯罪行为造成的物质损失,结合案件具体情况,确定被容告人应当赔偿的数额。

二、哪些属于刑事附带民事诉讼的赔偿范围

刑事赔偿分为两类,一是侵犯人身权的刑事赔偿,二是侵犯财产权的刑事赔偿。

侵犯人身权的赔偿包括:

1、无罪羁押赔偿,又称冤狱赔偿或错案赔偿,有错拘、错捕、错判三种情况。

2、以下情况下发生侵犯公民生命健康权的赔偿:逼供或者以殴打等暴力行为或者唆使他人以殴打等暴力行为造成公民身体伤害或者死亡的;违法使用武器、警械造成公民身体伤害或者死亡的。

侵犯财产权的赔偿范围是:

1、违法对财产采取查封、扣押、冻结、追缴等措施的;

2、依照审判监督程序再审改判无罪,原判罚金、没收财产已经执行的。

三、刑事附带民事诉讼什么时候提出

《刑事诉讼法》第九十九条规定:“被害人由于被告人的犯罪行为而遭受物质损失的,在刑事诉讼过程中,有权提起附带民事诉讼。”

《解释》最高人民法院根发布了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一百四十七条还规定:“附带民事诉讼应当在刑事案件立案后及时提起。”

因此,在侦查、审查起诉、审判等刑事诉讼各环节均可提起附带民事诉讼。

1、在诉讼阶段提起附带民事诉讼

被害人没有在审查起诉阶段提起附带民事诉讼的,可以直接向法院提出附带民事诉讼。

最好在法院审判前提出,法院好安排与刑事案件合并审理。

被害人在法院开庭后提出附带民事诉讼,刑事案件尚未作出判决的,法院仍应当受理,有审判刑事案件的同一法庭另行开庭审理。

法院已经对刑事案件作出判决的,不能再审理附带民事诉讼。

2、在刑事诉讼后提起民事诉讼

在刑事案件审理终结后,被害人仍有要求赔偿的权利,不过不能再提起刑事附带民事诉讼,而应当直接提起民事诉讼。

刑事案件审理终结后提起民事诉讼的,由法院的民事审判庭审理。被告人在监狱服刑的,法官可以到监狱提讯被告人。

与刑事案件合并审理的,法院可以进行调解,被告人主动赔偿的可以从轻判刑。刑事案件结案后,单独起诉民事赔偿的,被告人不会再接受调解,法院的判决又难于执行,属于对原告人不利。

身体受到伤害要求赔偿的,单独提起民事诉讼的时效为一年。超过一年的法院不予受理。刑事附带民事诉讼则不受时效的限制。

刑事案件中的民事赔偿是根据受害人实际的情况支付的,如果犯罪人没有经济能力偿还的情况下,人民法院会中止判决,待有犯罪人有财产时再次执行,如果犯罪人有财产不执行的,人民法院会实行强制执行犯罪人的财产进行偿还债务。

·犯罪中止形态的特征有哪些
      犯罪中止形态的特征有哪些(一)行为人主观上具有中止犯罪的决意。行为人在客观上能够继续犯罪和实现犯罪结果的情况下,自动作出的不继续犯罪或不追求犯罪结果的选择。首先,行为人明确认识到自己能够继续犯罪或实现犯罪结果;其次,中止行为的实施是行为人自动作出的选择;再次,中止犯罪的决意必须是...


·浙江绍兴网络诈骗罪的相关法律规定是什么?
      浙江绍兴网络诈骗罪的相关法律规定是什么? 在现代这个社会,网络世界是一个虚拟的世界,但是有很多人都沉迷于此,在网络世界里,存在着很多的诈骗分子,想要利用网络手段进行诈骗,从而获取利益。那么,浙江绍兴网络诈骗罪的相关法律规定是什么?接下来我们将为您详细的介绍一下浙江绍兴网络诈骗罪的...


·轮奸中止犯罪自首判几年
      涉嫌强奸犯罪,一般情节,可以判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中止犯罪、自首可以从轻。具体量刑看情节。投案自首的,依法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但不是必然。至于如何判决还应当由法院根据具体案情、犯罪嫌疑人在作案中所起作用、给被害人带来的伤害后果综合考虑,依法判决。在认定犯罪中止的时候要注...


·有期徒刑的最低刑期是多久
      一、有期徒刑的最低刑期是多久《刑法》第45条规定,有期徒刑的期限为6个月以上15年以下。但是,有两种情况例外:第一,根据《刑法》第50条的规定,判处死刑缓期执行的,在死刑缓期执行期间,有重大立功表现,二年期满以后,减为二十五年有期徒刑。第二,根据《刑法》第69条的规定,数罪并罚时...


·拘役最长多少时间 拘役的执行方式是怎样的
      拘役属于刑事处罚中主刑的一种,同时也是人身刑中的一种,虽然此时不会对罪犯剥夺人身自由,但也会对其人身自由进行一定的限制。而一般被判拘役的往往就是在拘役所、看守所或者其他监管场所执行,基本不会在监狱里面服刑。那法律中规定的拘役最长多少时间?现在就让我们来为你解答疑惑吧。 一、拘役...


·2023抢夺罪多久判刑处罚
      2023抢夺罪多久判刑处罚 一、抢夺罪多久判刑处罚 构成抢夺罪的必要条件是:抢夺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或者情节严重的,才构成犯罪。数额不大,或者没有其他严重情节的,不构成犯罪。 《两高关于办理抢夺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第一条 抢夺公私财物价值一千元至三千元以上、...


·刑事诈骗和解了可以放人吗
      可以放人,构成诈骗罪立案之后,犯罪嫌疑人取得被害人谅解的,可以不起诉或者免于刑事处罚,但是单独和解是不行的。根据《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诈骗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三条规定诈骗公私财物虽已达到本解释第一条规定的“数额较大”的标准,但具有下列情形之一,且行为人认罪、悔...


·诈骗罪不得减刑吗
      参照我国《刑法》及相关法律规定,我们结合了一下,简单的讲,诈骗罪就是以不合法的手段占有他人财物为目的的,用不真实的事实或者是隐瞒事实真相的方法,骗取数额较大的公共或私有财物的一种行为。在法律上对于诈骗罪的判处有以下几方面:一、诈骗公共财物或私人自财物,诈骗金额达到3000至100...


·刑事诉讼要经过哪些步骤
      刑事诉讼要经过的步骤有:立案、侦查、起诉、审判和执行。立案指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人民法院对报案、控告、举报和犯罪人的自首等方面的材料进行审查。侦查指由特定的司法机关或者行政机关为收集、查明、证实犯罪和缉获犯罪人而依法采取的专门调查工作和有关的强制性措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销售有毒食品罪立案规定是什么?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销售有毒食品罪立案规定是什么?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销售有毒食品罪立案规定,是根据《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危害食品安全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六条规定,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刑法第一百四十四条规定的“其他严重...


·偷税罪移送的条件有哪些?
      偷税罪移送的条件有哪些? 一、偷税罪移送的条件有哪些? 1、纳税人采取欺骗、隐瞒手段进行虚假纳税申报或者不申报,逃避缴纳税款,数额在五万元以上并且占各税种应纳税总额百分之十以上,经税务机关依法下达追缴通知后,不补缴应纳税款、不缴纳滞纳金或者不接受行政处罚的; 2、纳税人五年...


再审申请民事再审行政再审刑事申诉
执行申诉检察抗诉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电话咨询.|.短信咨询.|.留言咨询
©Copyright Reserverd
南京再审申诉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