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再审申诉律师
律师热线 13951899110
再审申请民事再审行政再审刑事申诉
执行申诉检察抗诉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首页 >>文章

《合同法》第62条都有什么内容

《合同法》第62条都有什么内容《合同法》第六十二条 当事人就有关合同内容约定不明确,依照本法第六十一条的规定仍不能确定的,适用下列规定:(一)质量要求不明确的,按照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履行;没有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的,按照通常标准或者符合合同目的特定标准履行。(二)价款或者报酬不明确的,按照订立合同时履行地的市场价格履行;依法应当执行政府定价或者政府指导价的,按照规定履行。(三)履行地点不明确,给付货币的,在接受货币一方所在地履行;交付不动产的,在不动产所在地履行;其他标的,在履行义务一方所在地履行。(四)履行期限不明确的,债务人可以随时履行,债权人也可以随时要求履行,但应当给对方必要的准备时间。(五)履行方式不明确的,按照有利于实现合同目的的方式履行。(六)履行费用的负担不明确的,由履行义务一方负担。二、合同法第62条释义本条规定了对质量、价款、履行地点、履行方式、履行期限、履行费用的确定。当事人在合同中对质量、价款、履行地点、履行方式、履行期限、履行费用未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既不能通过协商达成补充协议,又不能按照合同的有关条款或者交易习惯确定,可以适用下列规定:(一)质量标准不明确的,有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的,按照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履行。没有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的,按照同类产品或者同类服务的市场通常质量标准或者符合合同目的特定标准履行。这里讲的通常标准,指的是同一价格的中等质量标准。(二)价款不明确的,除依法必须执行政府定价、政府指导价的以外,按照同类产品、同类服务订立合同时履行地的市场价格履行。(三)履行地点不明确的,如果是给付货币,在接受给付一方的所在地履行。交付不动产的,在不动产所在地履行。其他标的在履行义务一方的所在地履行。(四)履行期限不明确的,债务人可以随时向债权人履行义务,债权人也可以随时请求债务人履行义务。不能即时履行的,应当给对方必要的准备时间。(五)履行方式不明确的,按照标的物性质决定的方式或者有利于实现合同目的的方式履行。(六)履行费用的负担不明确的,由履行义务一方负担履行费用。合同成立以后客观情况发生了当事人在订立合同时无法预见的、非不可抗力造成的不属于商业风险的重大变化,继续履行合同对于一方当事人明显不公平或者不能实现合同目的,当事人请求人民法院变更或者解除合同的,人民法院应当根据公平原则,并结合案件的实际情况确定是否变更或者解除。


·《民法典》对合同相关规定有哪些
      《民法典》对合同相关规定有哪些我国民法典(.1.1生效)当中的对合同的相关规定是为了平衡双方当事人的利益,合同双方如果决定了要签订合同的话,必须要保证是真实的意思表示。我们已经为您整理出来了,希望能够帮助到您。《民法典》对合同相关规定有哪些第三编?合同第一分编 通则第一章?一般规...


·一、无限期合同可以随时辞职吗?
      一、无限期合同可以随时辞职吗? 无限期劳动合同跟固定期限劳动合同辞职是一样的,劳动者只需要提前一个月通知用人单位就可以解除劳动关系。劳动者提前30天提出的书面离职,不需要用人单位批准就可以离职。其中,试用期提前3天书面提出;用人单位有义务结清工资办理离职手续。劳动者可以通过快递...


·证券合同模板要怎么写?
      证券合同模板要怎么写?证券合同有很多种类型,如证券中的期货代理、网上证券、期货承销都是各自有各自的证券合同模板的。因此,在本文中整理出的证券合同模板仅仅是一个总体模板,如果有更加具体的需要最好还是得依照更细的分类去找证券合同模板。证券合同模板甲、乙双方根据公平、自愿、平等的原则,...


·订立合同的形式有哪些?
      订立合同的形式有哪些合同的形式,是指合同当事人意思表示一致的外在表现形式。我国民法典规定:当事人订立合同可以采用口头形式、书面形式和其他形式。合同的口头形式指当事人只有口头语言为意思表示订立合同,而不用文字表达协议内容的合同形式。口头形式优点在于方便快捷,缺点在于发生合同纠纷时难...


·一、没解除租赁合同出租人停水断电构成违约吗?
      一、没解除租赁合同出租人停水断电构成违约吗?在租赁合同明确约定停水停电条款的情况下,法院一般认定出租人采取的停水停电措施符合合同约定情形,并且承租人应交纳停水停电期间的租金。需要注意的是,部分司法实践对出租人停水停电措施的程度有一定限制,即如果出租人采取停水停电的措施给承租人带来...


·委托合同订立内容有哪些
      委托合同订立内容有哪些 当事人要是无法亲自办理相关事项的时候,此时可以向他人出具一份委托代理书,将办理事项的权利委托给他人。此时需要签订一份委托合同,那么您知道委托合同订立的内容有哪些吗?请阅读下文进行了解。 一、委托合同订立内容有哪些 委托合同一般应具备下列条款: ⑴委...


·无效合同的处理是怎样的
      无效合同的处理是怎样的?现实中,不管是怎样的合同,要是在签订之后被认定为无效的话,自然合同的内容约定的再好也是没用,毕竟此时也不会为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提供保障。而针对无效的合同也是需要做出处理的,那一般无效合同的处理是怎样操作的呢?请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 一、无效合同怎么确认 无...


·保管合同的特征是什么
      保管合同的特征是什么在保管合同中,对于保管合同的有偿与否,就得当事人自己在现实生活中多加注意。保管合同有其独特的特征。那么,在保管合同中我们应该注意什么呢?保管合同的特征又是什么?今天,我们对这些问题做了以下的回答。 一、保管合同的特征 1、保管合同是提供劳务的合同。保管合同以物...


·先合同附随义务包括哪些?
       一、先合同附随义务包括哪些? 我国《民法典》中对附随义务内容的规定大体包括了以下几个方面: (1)通知义务通知义务又称告知义务,指合同当事人应将对合同相对方利益有重大影响的事项告知对方的义务。关于告知义务。 (2)关于说明义务,合同当事人对合同相对方利益有重大影响的...


·承租方提前解除租赁合同违约责任如何承担?
      很多年轻人刚参加工作的时候都会租一间房子,房东会提供一份房屋租赁合同,双方签字后各自保留一份。租赁合同会写清租期、租金及违约条款等。有时候因为工作单位变动,租客会不想继续住下去,提前解除租赁合同。那么承租方提前解除租赁合同违约责任如何承担?我们一起看看我们的说法。一、承租方提前解...


·应该怎么预防合同欺诈行为?
      合同欺诈,是指在订立合同的过程中,一方当事人故意实施某种欺骗他人的行为,并使他人陷入错误认识而订立合同的行为。但具体怎么判断是否构成合同欺诈要看是否具备其构成要件,那么合同欺诈的构成条件是什么呢,又该怎么预防合同欺诈行为呢?您读读下文就知道了。 一、合同欺诈的构成条件是什么 合同...


再审申请民事再审行政再审刑事申诉
执行申诉检察抗诉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电话咨询.|.短信咨询.|.留言咨询
©Copyright Reserverd
南京再审申诉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