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再审申诉律师
律师热线 13951899110
再审申请民事再审行政再审刑事申诉
执行申诉检察抗诉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首页 >>文章

签三年的劳动合同可以辞职吗

签三年的劳动合同可以辞职吗

一、签三年的劳动合同可以辞职吗

劳动者无论与用人单位签订多少年的劳动合同,劳动履行期间,劳动者都可以辞职。用人单位不得以劳动者辞职为由克扣工资,否则用人单位违法。如果用人单位克扣工资,劳动者可以申请劳动仲裁要求支付克扣的工资。 个人提出离职分三种情况:

1、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合同法》第38条的情况,劳动者书面提出解除劳动关系后可以立即走人不需要用人单位的批准,并可以要求支付剩余的工资及经济补偿金(每工作1年支付1个月工资)及办理离职手续等;

2、依据《劳动合同法》37条,劳动者提前30天提出的书面离职,不需要用人单位批准就可以离职。其中,试用期提前3天书面提出;用人单位有义务结清工资办理离职手续。

3、没有提前30天提出离职,用人单位也不存在《劳动合同法》第38条的情况,劳动者直接提交辞职信就走人,这个时候就是劳动者违法,给用人单位造成的直接经济损失、招聘该劳动者产生的费用,用人单位可以要求承担。

二、辞职以后怎么交社保?

解决办法,下面分三种情况进行讨论:

1、看户籍和单位所在地是不是在一个城市

(1)职工户籍和单位所在地一样的人员,可以选择灵活就业形式前往社保部门,自行缴纳社保。

(2)职工户籍和单位所在地不一样的人员,暂时还不能自己缴纳,但在个别地区,非户籍地人员也可以以灵活就业人员身份参加职工医疗保险,职工养老保险。

缴费基数一般在上年度社平月工资的60%~300%区间,参保人可自行选择缴费基数。

但是很多地方,非户籍地是无法按照灵活就业形式缴纳社保的。

这时候可以采取以下方法进行中转:

与辞职前的老东家协商,代缴社保费用。如果之前的老板同意的话,可以将自己的社保挂靠在原来公司名下,自己出钱缴纳社保。这种方式可行,不过很多公司不同意这么做,但是对个人来说,这是一种可以试一试的方法。

2、后续找到新工作,还是在原来城市,重新就业的

由于原来的单位已经办理了减员,五险一金已经处于停缴状态,重新上班后,可由新单位办理增员手续,无需转移,继续缴纳即可,社保个人账户的资金会累计。

3、去其他城市找到新工作,重新就业的

如果不是一个城市,办理社保转移即可,手续也很简单,并没有小伙伴们想的那么复杂。

具体办理流程:

第一、需要在原来的城市社保部门,开具《社会保险参保缴费凭证》,现在很多地区开通了网上办理通道,直接打印,连本人到现场办理都不需要了,避免了跨城市办理的麻烦。

第二、将上述材料,直接带去新单位所在城市社保部门,直接办理转入即可。

首先,对于劳动合同签订的期限,我国法律中并未做出规定,因而一般都是由当事人双方协商确定。其次,在劳动合同期限内,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双方都享有解除权。只不过,一方要求提前解除劳动合同的话,需要符合双方的约定或者有关法律中的规定。

·工伤认定没下来可以停发工资么?
      工人参加劳动,由于外界因素导致受伤的,基本属于工伤,要经过认定确定等级。工伤认定需要一定的期限,一般来说,劳动局会在六十日内出具工伤认定书。在这段期限内,工人可能在医院接受治疗,无法参加工作。那么,工伤认定没下来可以停发工资么?下面我们跟随我们做个简单了解。 一、工伤认定没下来...


·国家日常加班工资标准怎样计算的?
      国家日常加班工资标准怎样计算的在工作时延长劳动时间的,应支付不低于劳动者工资的150%的工资报酬。在法定节假日期间,用人单位安排劳动者工作的,应支付不低于劳动者工资的300%的工资报酬,并不得以调休、补休替代。在休息日期间,安排劳动者工作又不能安排调休或补休的,应支付不低于劳动者...


·农村住宅工程质量标准是如何规定的,注意事项有哪些
      农村住宅工程质量标准是如何规定的,注意事项有哪些? 我国的房屋大致可以分为两大类,一则开发生修建的房屋,一则自建房,在城镇由于一个地方的城区建设是由规定的,所以自建房一般是会被批准的,故而,自检方一般只出现在农村。自建房也算做是一个工程,农村住宅工程质量标准是如何规定的? ...


·一、劳动合同工是企业正式员工么?
      一、劳动合同工是企业正式员工么?劳动合同制员工是正式工的。严格来说现在的所有在岗人员应该都是合同工,但是劳动合同制员工签约时间长,有合同做保障。因为劳动法规定都要签订劳动合同,只有达到一定标准才能签无固定期限合同。不过现在很多国有企业仍有这种区分。实行劳动合同制的工人,其工资和保...


·解除劳动合同的工资包括加班费吗?
      解除劳动合同的工资包括加班费吗? 一、解除劳动合同的工资包括加班费吗? 不包括加班费,对于解除劳动合同的工资待遇应当包括经济补偿金、代通知金等,与加班工资是没有关系的。根据《劳动合同法》第46条规定,用人单位按照上述第36条、第40条、第41条的规定解除劳动关系的,应当向劳动...


·劳动关系仲裁代理词应该怎么写
      关于劳动关系而发生的纠纷问题,我们时有听说。当与用人单位发生了劳动纠纷以后,有些市民会利用法律的手段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在向法院提起诉讼以后,需要写一份关于劳动关系仲裁代理词,向法院陈诉相关的问题。所以了解劳动关系仲裁代理词应该怎么写,是很重要的。 劳动关系仲裁代理词应该怎么...


·九级工伤怎么赔偿
      这几年来,经常发生一些员工由于工作原因而受伤,因工致伤的医疗费等问题不需要太过担心,有公司负责相关问题,比如医疗费用是由用人单位全额垫付的。但是有一些情况需要受伤的工人了解清楚,比如说工伤的赔偿是怎样计算的,又是通过什么样的方式进行赔偿的,这些问题关系到工人的切身利益,但绝大数工...


·市政道路对工程质量验收评定的标准是如何规定的?
      市政道路对工程质量验收评定的标准是如何规定的? 我国法律明确规定,各类工程在完工后,都是需要按照机既定的验收规范进行验收的,对于验收不合格的现象,不得交付使用。为了人们出行方便,各地都修建了市政道路,在该项工程施工前,需要按照法律规范对验收的规定,制作市政道路对工程质量验收评定...


·一、建设工程合同审查的重点是什么?
      一、建设工程合同审查的重点是什么1、这类合同特别要注意审查合同总额或称工程总价和款项支付条款之间的联系,别要注意是否有对工程款的审计的条款。有些合同在工程概况条款中约定了合同总额,该数额是确定的,但在付款条款中又约定了经审计后再付款,显然,这样的合同条款是相互矛盾的,因当在合同总...


·虽然现实中很多时候都是由劳动者向单位提出辞职或者申请离职
      虽然现实中很多时候都是由劳动者向单位提出辞职或者申请离职,但从《劳动合同法》中的规定来看,不管是劳动者本人还是用人单位其实都是有解除劳动合同的权利,但实际解除劳动合同的时候必须要符合法律规定的情形,否则就要承担不利责任。那究竟劳动合同的解除有几种情形呢?详细内容请一起在下文中进行...


·终止劳动合同通知书发出时间应该在何时?
      随着社会法制化进程加快,企业在招工的同时会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但是在遇到不合格的劳动者时,许多企业则不太清楚终止劳动合同通知书发出时间应该在何时,今天我们就为您讲解一下终止劳动合同通知书的发出时间。 一、劳动合同通知书发出时间应该在何时? ? 提前30天告知劳动者本人,并由其本...


再审申请民事再审行政再审刑事申诉
执行申诉检察抗诉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电话咨询.|.短信咨询.|.留言咨询
©Copyright Reserverd
南京再审申诉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