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缓刑人员可申请扩大范围区域吗?

缓刑人员可申请扩大范围区域吗?依据我国刑法的规定,缓刑员要离开所居住的县时,需要向考察机关提出申请,考察机关批准后,才能离开居住的县。根据《刑事诉讼法》第七十五条 【缓刑犯应遵守的规定】被宣告缓刑的犯罪分子,应当遵守下列规定:(一)遵守法律、行政法规,服从监督;(二)按照考察机关的规定报告自己的活动情况;(三)遵守考察机关关于会客的规定;(四)离开所居住的市、县或者迁居,应当报经考察机关批准。二、缓刑的考验期怎么计算缓刑考验期,是指法律规定的对宣告缓刑的犯罪分子在社会上对其进行考察的期限。被判处拘役的犯罪分子的缓刑考验期限为原判刑期以上1年以下,但不能少于二个月。根据刑法第42条的规定,拘役的期限为1个月以上6个月以下,数罪并罚不能超过1年。即使犯罪分子被判处一个月的拘役,拘役的缓刑考验期限也不能少于2个月;如果实行数罪并罚,犯罪分子被判处1年的拘役,缓刑的考验期限最高也只能在1年以下、2个月以上的范围内确定。被判处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的缓刑考验期限为原判刑期以上5年以下,但是不能少于1年。决定缓刑考验期限,应当根据犯罪分子犯罪的情节,悔罪的表现以及判处的刑期,在考验期限的幅度内决定犯罪分子的考验期限。缓刑考验期限,应当从判决确定之日起计算,所谓判决确定之日,即判决发生法律效力之日。它包括两种情况:一种是没有提出上诉、抗诉的一审判决的法定上诉、抗诉期满的第2天;另一种是第二审人民法院判决确定之日。判决前先行羁押的日期不予折抵缓刑考验期限。因为羁押期限能折抵刑期,而缓刑考验却不是刑期。对宣告缓刑的犯罪分子,一审宣判后,已无须再予关押。如果判决发生法律效力之前,犯罪分子仍然在押,第一审人民法院可以先作出变更强制措施的决定,改为监视居住或取保候审,并通知有关的公安机关,待判决发生法律效力后,再依法由公安机关将犯罪分子交其所在单位或者基层组织予以考察。缓刑的适用是有相关条件的限制的,涉及到缓刑人员根据实际的情况需要,可以合法的申请离婚指定的区域,但必须遵守有关法律规定,并且在得到批准后才可以离开,对于存在违法行为或者私自离开的,可以立即收监处理。


·共同犯罪缓刑条件都有哪些,缓刑如何执行
      现实中,即使是共同犯罪也是可能对犯罪分子适用缓刑的,当然适用缓刑也是需要严格满足《刑法》中规定的条件才行,否则肯定就不能适用。那具体来说共同犯罪缓刑条件都有哪些呢?我们整理了相关资料,将在下文中为你做详细解答。 一、共同犯罪缓刑条件都有哪些 缓刑,是有条件的不执行原来判决的刑罚...


·行贿罪和串标罪并罚吗?
      一、行贿罪和串标罪并罚吗?是否会进行并罚就要看案件的实际情况,只要行贿和串标是属于两种行为就会进行并罚,如果行为人为了串通投标而行贿,即以贿赂招标人的手段串通投标的,因为只存在一个行为,是想象竞合犯,故可以择一重罪处理。二、数罪并罚怎么罚判决宣告以前一人犯数罪的,除判处死刑和无期...


·犯集资诈骗罪处罚措施有哪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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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遗失物能否盗窃,盗窃罪的成立条件是什么?
      在生活中,人们会因为自己的疏忽而导致自己的东西遗忘在某个地方。这时候这个物件就成为了遗失物。往往人们看见有无人认领的遗失物时都会容易产生贪恋占为己有,那么问题来了,遗失物能否盗窃,也许您对遗失物的法律认识不多,下面我们为您整理了相关的法律内容,您可以作为参考。 一、遗失物能否盗窃...


·法律上强奸罪的定义是怎样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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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省抢夺罪入罪标准是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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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涉嫌逃避商检罪法院会判多久
      涉嫌逃避商检罪法院会判多久?逃避商检罪的判刑标准是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三十条 【逃避商检罪】违反进出口商品检验法的规定,逃避商品检验,将必须经商检机构检验的进口商品未报经检验而擅自销售、使用,或者将必须经商检机构检验的出口商品未...


·犯罪未遂特征包括了哪些
      犯罪未遂特征包括了哪些1、行为人已经着手实行犯罪,是指行为人开始实施刑法分则规定的作为某种具体犯罪构成要件的行为。实行行为的着手:是指犯罪分子已经开始实施刑法分则所规定的某种犯罪构成要件的行为。在这种情况下,着手是实行行为的起点。应该从主客观统一的意义上把握着手:主观上,行为人实...


·网络刷到单诈骗会判刑吗?
      网络刷到单诈骗会判刑吗?网络刷单若是构成诈骗是会被判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诈骗罪】诈骗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


·生产、销售假药罪的构成要件是什么?
      1、本罪的犯罪客体,是国家药品监管秩序和人的健康权利。2、本罪的犯罪客观方面,根据我国刑法的规定,只要具有生产、销售假药的行为,即构成本罪。至于所生产、销售的假药是否足以严重危害人体健康,在所不问。因为只要生产、销售了假药,就会破坏国家的药品监管秩序。如果生产、销售的假药对人体健...


·信用卡诈骗犯罪如何处罚
      实践中,有利用信用卡骗取银行打包贷款的行为,既触犯本罪法条,又触犯第193条贷款诈骗罪,这种情况下就是一个行为同时触犯了两个不同的法益,那此时应该从一重进行处罚,还是数罪并罚了,这就关系到了信用卡诈骗犯罪的罪数问题了,下面我们来为您解答这个问题。 一、信用卡诈骗罪的罪数形态 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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