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再审申诉律师
律师热线 13951899110
再审申请民事再审行政再审刑事申诉
执行申诉检察抗诉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首页 >>文章

用人单位不认定工伤后费用由谁承担

用人单位不认定工伤后费用由谁承担

一、用人单位不认定工伤后费用由谁承担

《工伤保险条例》规定:职工发生事故伤害或者按照职业病防治法规定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所在单位应当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向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遇有特殊情况,经报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同意,申请时限可以适当延长。

用人单位未在本条第一款规定的时限内提交工伤认定申请,在此期间发生符合本条例规定的工伤待遇等有关费用由该用人单位负担。

由此可知三十天内未申请工伤认定期间发生的费用由用人单位承担。

工伤保险费是国家向用人单位征收的一种社会保险费,是为了保障工伤职工能及时获得医疗救治和经济补偿,分散用人单位的工伤风险。《工伤保险条例》第十七条规定看似是对劳动者权益的维护,实质上也是对企业自身合法权益的保护。劳动者发生事故伤害主要的治疗费用都会发生在受伤首月,如果不及时申请工伤认定,用人单位将承担高额的医疗费用,该责任不会因企业办理了工伤保险而免除。只有企业按照规定及时向社保行政部门申请工伤认定,治疗工伤的医疗费、住院伙食补助费才能从工伤保险基金中支付。

二、这9种情形,不认定为工伤

1、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非因工作原因受到伤害

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的规定,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应当认定为工伤。

上述内容,也就是所谓的“三工”,即工作时间、工作场所、工作原因。

其中“工作原因”是最核心的要素。

根据最高法院相关司法解释的规定,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受到伤害,用人单位或者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没有证据证明是非工作原因导致的,则推定为工作原因,也可以认定为工伤。反之,则不能认定为工伤。

2、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非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伤害的

工伤保险条例规定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伤害”可以认定为工伤。也就是强调了所受到的伤害与履行工作职责之间需要存在因果关系。

换句话说,如果员工受伤是因为个人利益、个人恩怨等原因导致,则不应认定为工伤。

3、因公外出期间从事个人活动受到伤害

工伤保险条例规定职工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应当认定为工伤,这里强调必须是工作原因。

如果员工外出受伤是因为个人原因,那就不应认定为工伤。

4、在上下班途中发生交通事故但本人负主要责任或者全部责任的

工伤保险条例规定,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可认定为工伤。

也就是说,如果交警部门出具的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认为交通事故的发生职工承担主要责任或者全部责任,不能认定为工伤。

5、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岗位,突发疾病抢救无效在48小时后死亡的

工伤保险条例规定“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岗位,突发疾病死亡或者在48小时之内经抢救无效死亡的”视为工伤。

如果员工虽然是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岗位突发疾病但是经过抢救无效48小时之后才死亡的,不属于视同工伤的情形。

6、非因工作原因对遇险者实施救助导致伤亡又未经有关部门认定为见义勇为的

工伤保险条例第15条第二项规定在抢险救灾等维护国家利益、公共利益活动中受到伤害的视同工伤。

但是在司法实践中,非因工作原因对遇险者实施救助导致伤亡的,如果未经有关部门认定为见义勇为,通常不认为是工伤。

7、故意犯罪导致伤亡的

工伤保险条例第16条规定,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认定为工伤或者视同工伤:

(一)故意犯罪的

其中,所谓故意犯罪指的是明知自己的行为会发生危害社会的后果,希望或者放任这种结果的发生,并因而构成犯罪。

需要注意,过失犯罪不影响工伤的认定。

8、醉酒或者吸毒死亡的

醉酒导致事故发生不作为工伤处理,这样也是为了对醉酒行为进行法律层面的控制。

另外,吸毒的危害比饮酒更重更大,所以吸毒就更排除在外了!

9、自杀或者自残的

自杀自残行为属于员工故意为之,所以理应排除其作为认定工伤的理由。

劳动者在被劳动行政部门认定为工伤后。如参加工伤保险的企业,除去一部分由工伤保险基金承担,企业需承担的费用有:停工留薪期间的工资待遇、伤残津贴以及员工与公司之间解除劳动关系之后的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等将由企业承担。

·国庆中秋一天几倍工资
      中秋遇上国庆当天加班工资还是按照三倍给付,与正常节假日加班工资发放一致。我国《劳动法》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按照下列标准支付高于劳动者正常工作时间工资的工资报酬:(一)安排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一百五十的工资报酬;(二)休息日安排劳动者工作又不...


·工程建筑合同违约责任从什么角度写
      工程建筑合同违约责任从什么角度写 工程建设合同中违约责任的形式介绍 在工程建设合同中其中一种最常见的免责事由是不可抗力。因为不可抗力的因素而造成合同不能履行或者是不能完全履行时, 合同不履行方不需要承担成违约责任。但是如果当事人未如实按期履行合同, 在逾期的时间内发生不可抗力...


·工程质量概念是什么?
      工程质量概念是什么意思? 在工程建设过程中,各个部门都在强调工程质量的重要性,工程质量的好坏会决定工程完工之后是否耐用,如果工程发生质量问题,不仅会造成无法使用,甚至还会造成经济损失与人员伤亡。您都知道工程质量如此重要,那工程质量概念是什么意思?我们一起来了解一下吧。 一、工...


·本人工资是指工伤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
      本人工资是指工伤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前12个月平均月缴费工资。 缴费工资显然是对受伤时已参加工伤保险的职工而言的,而对于受伤时未参加工伤保险的职工,未参加工伤保险并不影响其享受工伤待遇。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六十条的规定,用人单位依照本条例规定应当参加工伤保险而未参...


·违反劳动纪律的表现有哪些
      违反劳动纪律的表现有哪些1、不按时上下班、考勤打卡。2、提前下班早退离开工作岗位的。3、工间休息工间操超过规定的休息、做操时间的。4、上班时间内作私活的。5、在班不在岗,脱离自己应在岗位的。6、请霸王假,未经许可自行次日不到岗工作的。7、酒后上岗、值班中饮酒。8、在工作时间内从事...


·职工丧葬费和抚恤金的规定是什么
      职工丧葬费和抚恤金的规定是什么? 各省、市、自治区标准略有不同,但大体差不多,具体咨询所在社保部门。比如河南省,根据《河南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关于调整企业职工和离退休人员因病或非因工死亡待遇等问题的通知》,具体标准、对象和支付渠道如下: 1、丧葬补助费 在职人员因病或非因工死...


·工伤保险待遇月平均工资怎么计算?
      工伤保险待遇月平均工资怎么计算? 依据《工伤保险条例》之规定,停工留薪期的工资标准按照原工资标准计算。 (一)发生工伤前在本单位工作已满12个月的,按工伤前12个月应发工资的月平均工资(含基本工资、奖金和津补贴以及加班工资)计算其原工资标准; (二)发生工伤前在本单位工作未...


·企业雇佣员工未满一年没签劳动合同会怎样?
      劳动者应该学会保护自己的权益,几年来由于劳动者的法律知识薄弱,很多雇佣单位利用霸王条款给予劳动者不公平的劳动待遇。企业雇佣员工未满一年没签劳动合同劳动者应该如何利用法律武器夺回属于自己的权益呢?接下来我们就来详细介绍一下。 企业雇佣员工未满一年没签劳动合同会怎样 第一,根据《中华...


·劳动关系的实质是什么?
      劳动关系是我们对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之间法律关系的称呼。劳动关系双方在劳动过程中发生争议的例子并不少见,通常我们会认为劳动者是劳动关系中弱势的一方,事实上,用人单位在劳动关系中也承担了较大风险。那劳动关系的实质是什么?一起通过以下文章来了解一下吧。 一、劳动是一种结合关系 因为从劳...


·一、公司拖欠工资可以随时辞职吗?
      一、公司拖欠工资可以随时辞职吗? 可以的,拖欠工资已经违反了《劳动法》规定。 《劳动法》第五十条 工资应当以货币形式按月支付给劳动者本人。不得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的工资。 《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 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未按照劳动合同...


·不予执行劳动仲裁裁决的情形有哪些?
      不予执行劳动仲裁裁决的情形有哪些 一、不予执行劳动仲裁裁决的情形有哪些? (一)裁决的事项不属于劳动争议仲裁范围,或者劳动争议仲裁机构无权仲裁的; (二)适用法律确有错误的; (三)仲裁员仲裁该案时,有徇私舞弊、枉法裁决行为的; (四)人民法院认定执行该劳动争议仲裁裁决...


再审申请民事再审行政再审刑事申诉
执行申诉检察抗诉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电话咨询.|.短信咨询.|.留言咨询
©Copyright Reserverd
南京再审申诉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