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缓刑考验期应遵守的规定有什么

缓刑考验期应遵守的规定有什么《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七十五条【缓刑犯应遵守的规定】被宣告缓刑的犯罪分子,应当遵守下列规定:(一)遵守法律、行政法规,服从监督;(二)按照考察机关的规定报告自己的活动情况;(三)遵守考察机关关于会客的规定;(四)离开所居住的市、县或者迁居,应当报经考察机关批准。【解析】根据本条规定,被宣告缓刑的犯罪分子,应当遵守下列规定:1、遵守法律、行政法规,服从监督,是指遵守国家法律、国务院行政法规,自觉服从公安机关、所在单位以及基层组织监督。2、按照考察机关的规定报告自己的活动情况,是指按照公安机关的规定,定期或不定期地报告自己的活动情况,如报告自己的思想、改造和遵纪守法的情况等。3、遵守考察机关关于会客的规定,是指遵守公安机关向其宣布的有关会客的要求和规定。4、离开居住的市、县或者迁居,应当报经考察机关批准。未经批准不得擅自离开居住的市、县或者迁居。二、缓刑犯的考察和处理的情况第一,缓刑犯在缓刑考验期限内如果又犯新罪,或者发现在判决宣告以前还有其他罪没有判决的,应当撤销缓刑,对新犯的罪或者新发现的罪作出判决,把前罪和后罪所判处的刑罚,按照刑法第9条的规定,实行数罪并罚。第二、缓刑犯在缓刑考验期限内如果违反法律、行政法规或者有关缓刑的监督管理规定,情节严重的,应当撤销缓刑,执行原判刑罚。第三,缓刑犯在缓刑考验期限内如果没有上述情况,缓刑考验期满,原判刑罚就不再执行,并且应当公开予以宣告。要知道,缓刑是一项执行刑罚的方法,而不是刑罚的种类。而缓刑的考验期限,是指对受缓刑宣告的犯罪分子进行考察的一定期限。拘役的缓刑考验期限为原判刑期以上1年以下,但是不能少于2个月。有期徒刑的缓刑考验期限为原判刑期以上5年以下,但是不能少于1年。此外,缓刑的考验期限,从判决确定之日起计算,判决确定之日即判决发生法律效力之日。判决以前先行羁押的时间,不能折抵缓刑的考验期限。


·从犯的量刑情节都有哪些
      一般在共同犯罪中才会出现从犯,而法律中明确规定了一旦认定为从犯的,那么对其的量刑肯定是会比主犯要轻一些的。而具体在对从犯量刑处罚的时候也要实际考虑犯罪情节,那么从犯的量刑情节都有哪些呢?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 一、从犯的量刑情节都有哪些 (一)酌定量刑情节 酌定情节,又...


·危害公共卫生罪有哪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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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法266条的诈骗罪是怎么规定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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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用卡诈骗罪条文的相关规定是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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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犯罪中止必须符合哪些特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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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持刀犯罪中止怎么处罚?
      持刀犯罪中止怎么处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十四条的规定,犯罪中止是指在犯罪过程中,自动放弃犯罪或者自动有效地防止犯罪结果的发生的行为。对于中止犯,没有造成损害的,应当免除处罚;造成损害的,应当减轻处罚。中止行为本身不是犯罪,而是刑法所鼓励的行为;犯罪中止形态则是犯罪的状...


·指定监视居住折抵刑期九天吗?
      指定监视居住折抵刑期九天吗?新刑诉法规定,指定居所监视居住的期限应当折抵刑期。被判处管制的,监视居住一日折抵刑期一日;被判处拘役、有期徒刑的,监视居住二日折抵刑期一日。原法并未规定监视居住可以折抵刑期,这次修改规定指定监视居住可以折抵刑期,指定监视居住这种强制措施在限制人身自由程...


·零口供认罪都有哪些过程、什么样的法律依据?
      在当今的社会中,犯罪案件的增多随之而来的是案件的办理后破获也成多元化发展。许多犯罪分子以为不招认或者零口供就能躲过法律的制裁,但法网恢恢疏而不漏法律终将对其作出应有的判罚。下面我们就零口供认罪都有哪些过程、什么样的法律依据为你做相关的解答。 一、根据《刑事诉讼法》第四十六条的规定...


·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的构成要件主要包括什么
      客体要件该罪侵犯的客体是公共安全,即不特定的多数人的生命、健康或者重大公私财产的安全。如果行为人用危险方法侵害了特定的对象,对不特定的多数人的生命、健康或重大公私财产的安全并无危害即不危害公共安全,就不构成该罪。二、客观要件该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以其他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的行为。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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