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再审申诉律师
律师热线 13951899110
再审申请民事再审行政再审刑事申诉
执行申诉检察抗诉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首页 >>文章

工伤鉴定完多久出结果2023

工伤鉴定完多久出结果在被认定为工伤且伤情稳定后,可向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申请劳动能力鉴定。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自受理申请之日起60日内作出劳动能力鉴定结论;必要时,可以延长30日。即劳动能力鉴定受理后最长需九十日。法律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二十五条 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收到劳动能力鉴定申请后,应当从其建立的医疗卫生专家库中随机抽取3名或者5名相关专家组成专家组,由专家组提出鉴定意见。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根据专家组的鉴定意见作出工伤职工劳动能力鉴定结论;必要时,可以委托具备资格的医疗机构协助进行有关的诊断。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应当自收到劳动能力鉴定申请之日起60日内作出劳动能力鉴定结论,必要时,作出劳动能力鉴定结论的期限可以延长30日。劳动能力鉴定结论应当及时送达申请鉴定的单位和个人。二、工伤鉴定后多久可以拿到赔偿劳动能力鉴定结果下来后,多久能得到赔偿款是不确定的,具体要视案件发展情况而定:发生工伤事故,经劳动能力鉴定后,职工可获得的赔偿主要是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的一次性医疗补助金和伤残补助金,这二块赔偿可在劳动能力鉴定后直接向当地社保部门申请,一般情况下经一个月左右会拿到赔偿。如果职工与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关系的,还应由用人单位支付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职工在经劳动能力鉴定后,如果能与单位协商处理的,单位同意支付的,则职工能很快拿到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如果双方不能协商的,则需要通过劳动仲裁处理;如果对仲裁裁决不服的,可以向法院起诉;如果对法院的一审判决不服的,又可以上诉进行二审;如果单位不履行判决的,还需要向法院申请执行。这样时间有可能会相对较长,而且是不能确定具体拿到赔偿款的时间的实务中,用人单位或工伤人员对初次劳动能力鉴定结论不服的,可以在收到鉴定结论之日起15日内向市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提出再次鉴定申请。市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作出的再次鉴定结论为最终结论。而自劳动能力鉴定结论作出之日起1年后,工伤人员或者其直系亲属、用人单位或者经办机构认为伤残情况发生变化的,可以提出劳动能力复查鉴定申请。


·装修工程质保期规定是多久
      装修工程质保期规定是多久?在现实生活中,当我们购买房子之后,对于房子的装修装饰是十分注重的。这是因为对于房子的装修,不仅影响房子的美观,并且关系到房子的实用性的问题。为了促进装修工程的质量建设,我国对于装修工程质保期作出了相关规定。接下来,我们针对装修工程质保期规定的问题为您作出...


·劳务派遣新规定有哪些内容?
      在最近一次对《劳动合同法》的修改中,重点强调了劳务派遣员工的问题,换言之也就是在不断的加强对劳务派遣劳动者的法律保护。那么劳务派遣新规定都有哪些内容呢?请阅读下文进行了解。 一、劳务派遣新规定有哪些内容 1、加强了对劳务派遣单位的约束,主要表现在以下方面: (1)劳务派遣单...


·依法辞退员工员工要补偿是否合理
      依法辞退员工员工要补偿是否合理?依法辞退员工员工要补偿的行为是不合理的,公司可以辞退员工的情形:1、劳动者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2、劳动者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3、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


·给员工发放的高温费属于福利吗?
      一、给员工发放的高温费属于福利吗 高温费不算在最低工资标准范围内,也就是说属于职工福利,这一部分福利被算在“应付职工薪酬”范围内并以此来核算。高温费通过“应付职工薪酬”科目核算。 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9号——职工薪酬》规定,防暑降温费等职工福利费应纳入应付职工薪酬科目核算。 ...


·强行减少上班天数减工资合法吗?
      强行减少上班天数减工资合法吗?新员工入职到新的单位时候,需要签订劳动合同,劳动合同签了才保障自己的劳动关系的合法性,要是自己没有签订劳动合同,自己的权益就可能会受到公司的侵犯。《劳动合同法》中规定,当事人订立和变更劳动合同,应当遵循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原则,不得违反法律、行政法规...


·中国自古以来就有酒文化,现今很多工作的谈判也是在酒桌上进行的
      中国自古以来就有酒文化,现今很多工作的谈判也是在酒桌上进行的,很多人被迫在喝完酒之后还要自己驾车回家,以至于到现在很多人都会酒后驾车,不管是什么原因酒后驾车都是违反交通法的,醉驾被抓之后,醉驾有什么办法不坐牢呢? 醉酒驾驶被判三个月有如下情形,可以申请监外执行。 《暂予监外执...


·劳动争议管辖法院是哪里?
      劳动争议管辖法院是哪里?根据《劳动争议案件适用法律解释一》第8条的规定:劳动争议案件由用人单位所在地或者劳动合同履行地的基层人民法院管辖。劳动合同履行地不明确的,由用人单位所在地的基层人民法院管辖。劳动争议的处理采用仲裁前置的处理程序,对仲裁结果不满意的,一方可以依法到法院起诉。...


·劳动仲裁律师费的参考标准是什么
      劳动仲裁律师费的参考标准是什么员工和用人单位相比,本来就处于一个相对弱势的地位,尤其在发生劳动关系争议以后。员工是肯定要在律师的帮助之下才有可能要求公司对自己承担相应的责任的,虽然说我国的劳动能力仲裁委员会是不需要收费的,但是聘请律师的话,肯定您比较关心的问题也是,劳动仲裁律师费...


·应聘者被单位录取后,会在规定
      应聘者被单位录取后,会在规定期限内办理好入职手续。同时,按照劳动法规定,单位同劳动者建立劳动关系,应该从用工之日起算,并在一个月内订立劳动合同。员工应该主动要求单位签署合同,那么员工办理入职后一般何时签合同?下面我们一起跟随我们了解下吧。 一、员工办理入职后一般何时签合同?...


·工伤伤残鉴定的程序
      工伤伤残鉴定的程序 1) 职工发生工伤,经治疗伤情相对稳定后存在残疾、影响劳动能力的,应当进行劳动能力鉴定。2) 劳动能力鉴定是指劳动功能障碍程度和生活自理障碍程度的等级鉴定。劳动功能障碍分为10个伤残等级,最重的为一级,最轻的为十级。生活自理障碍分为3个等级:生活完全不能自理、...


·厦门市征地拆迁工作经费管理办法
      厦门市征地拆迁工作经费管理办法 厦门市征地拆迁工作经费管理办法 ? 为规范省级土地储备项目征地搬迁安置补偿款和工作经费的管理,根据《会计法》、《行政事业单位财务规则》以及国家有关财务管理规章制度的规定,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制度。 一、管理原则 厉行节约,制止奢侈浪费;项目...


再审申请民事再审行政再审刑事申诉
执行申诉检察抗诉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电话咨询.|.短信咨询.|.留言咨询
©Copyright Reserverd
南京再审申诉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