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再审申诉律师
律师热线 13951899110
再审申请民事再审行政再审刑事申诉
执行申诉检察抗诉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首页 >>文章

自立遗嘱房产如何买卖?

自立遗嘱房产如何买卖?自立遗嘱的房主有权依法将房屋进行买卖。另外,房地产转让,应当签订书面转让合同,合同中应当载明土地使用权取得的方式。房地产转让时,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载明的权利、义务随之转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的规定:第四十一条 房地产转让,应当签订书面转让合同,合同中应当载明土地使用权取得的方式。第四十二条 房地产转让时,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载明的权利、义务随之转移。二、自立遗嘱无效的情况有哪些?(1)无行为能力或限制行为能力人所立的遗嘱无效。遗嘱作为一种单方民事法律行为,其实施时应要求行为人具有完全的民事行为能力,否则将导致该民事法律行为无效,公民是否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应以设立遗嘱时行为人的民事行为能力为标准,也就是说,设立遗嘱时遗嘱人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则该遗嘱有效,即使其后遗嘱人很快丧失民事行为能力亦不影响该遗嘱的效力,相反若设立遗嘱时遗嘱人是无民事行为能力或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则该遗嘱无效,其后即使具有了完全民事行为能力,该遗嘱也不因此而具有法律效力。对此,最高院司法解释有明确规定:“遗嘱人立遗嘱时必须有行为能力。无行为能力人所立的遗嘱,即使本人后来有了行为能力,仍属无效遗嘱。遗嘱人立遗嘱时有行为能力,后来丧失了行为能力,不影响遗嘱的效力。”(2)违背遗嘱人真实意思,胁迫、欺骗遗嘱人所立的遗嘱。遗嘱必须表示遗嘱人真实意思,凡是胁迫、欺骗所立的遗嘱,一律无效。所谓真实意思,是指遗嘱人自主自愿地作出的,完全是其本人内心意愿的反映,遗嘱人没有受到外界压力或诱惑。只有反映了本人真实意思的遗嘱才有效。(3)遗嘱处分了遗嘱人无权处分的财产,该无权处分财产的部分无效。遗嘱人处分财产必须以其对该财产拥有合法的所有权为前提,如果其没有处分财产的权利,则其处分行为必然侵犯他人利益,从而导致该处分行为无效。对此,最高人民法院司法解释有明确规定:“遗嘱人以遗嘱处分了属于国家、集体或其他人所有的财产,遗嘱的这部分,应认定无效。”(4)伪造的遗嘱。伪造的遗嘱不是被继承人所订立的,根本不能反映其本人真实意思,这样的遗嘱显然应属无效。(5)遗嘱被篡改的。遗嘱被篡改的,仅篡改的内容无效,因为仅该部分内容不是遗嘱人的真实意思表示,而其他部分乃遗嘱人本人意思表示的记载,故仍应有效。我国法律上明确规定了自立遗嘱的房产可以按照法律规定的程序来进行合法的买卖处理,涉及到造成了房产交易纠纷的,当事人之间可以通过协商的方式来进行合法的处理,也可以起诉到法院来对相关事项进行合法的认定。


·婚后房子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吗
      有家才会有归属感。如今很多夫妻都是在结婚之后才共同买房的,那么婚后房子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吗?这是很多夫妻都比较关注的内容,下面是我们整理的一些相关资料,帮助各位了解有关情况。 一、属于共同财产的 1、在夫妻婚姻存续期间购买的房子,夫妻双方没有明确约定的话,房产证上只写其中一个人的名...


·房屋的产权纠纷要怎样避免
      房屋的产权纠纷可以说是房屋问题中最严重,也是最常见的纠纷了。不管是怎样的房屋买受人,购买房屋最根本的目的还是为了获得房屋的产权。而要是在这方面产生纠纷,那就有可能对自身利益造成损害。因此就需要购房者知道该怎么避免这类纠纷,下面我们为你做详细解答。 (一)产权交易是否有限制。如存在...


·以往的住房是需要购买才能享受周边的一切配套,今年7月广州市政
      以往的住房是需要购买才能享受周边的一切配套,今年7月广州市政府发布了加快房屋租赁市场的通知,提到了租售同权,租房人享有和买房人一样的基本公共服务。这样也一来可以缓解人们的买房热情,租房人的权利体系也得到了认可。那跟我们一起来了解租售同权地区试点城市有哪些以及租售同权到底有没有用吧...


·房产证上写的我俩的名字这个房子是属于共有的吗?
      房产证上写的我俩的名字这个房子是属于共有的吗 《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中有关内容的规定 第三十一条男女双方自愿离婚的,准予离婚。双方必须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婚姻登记机关查明双方确实是自愿并对子女和财产问题已有适当处理时,发给离婚证。 第三十二条男女一方要求离婚的,可由有...


·怎么确定商品房的保修责任
      怎么确定商品房的保修责任 一、怎么确定商品房的保修责任 (一)国务院颁布的《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第四十条则规定,在正常使用条件下,建设工程的最低保修期限为: 1、基础设施工程、房屋建筑的地基基础工程和主体结构工程,为设计文件规定的该工程的合理使用年限; 2、屋面防水工程、有防...


·离婚分割父母的房产是如何进行的
      近年来,由于离婚的案例越来越多,关于婚后财产的分配也是一大问题。许多年轻人是由父母资助购买房屋。离婚分割父母的房产怎样分割?如果您的房子也是父母参与出资的房产离婚时怎么办?下面,会回答相关问题。 一、离婚时房产怎样分割? (一)婚前一方购买的房屋,付清所有房款的,属一方的婚前...


·湖北省城市房屋拆迁补偿标准是什么?
      湖北省城市房屋拆迁补偿标准是什么? 一、湖北省产权交换式补偿: (一)湖北省房屋价值补偿标准: 这里的房屋补偿,是指对被征收的国有土地上建筑物价值进行的补偿,按不低于房屋征收决定公告之日被征收房屋类似的市场价格,并请有评估资质的评估机构进 行评估确定。这里的市场价格,地级市...


·在很多人都在为第一套房子奔波的时候,有些有条件的人已经计划出
      在很多人都在为第一套房子奔波的时候,有些有条件的人已经计划出售自己的第一套房产,重新购买新的房子了。所以,目前各省市的二手房交易市场也是非常火热的,不过,因为二手房买卖产生购房纠纷的也不在少数,您在求购二手房的时候,千万要事先了解一下相关知识。下面是为您整理的长春二手房求购时的注...


·房屋租赁期间发生事故该由谁承担责任?
      房价上涨已经不是耸人听闻的事情了,因此更多人与其背上房贷,不如选择租房。虽然价格低廉,但是难以保证房子的安全性,万一出现了损坏和破陋,这种不可预测的事故的责任,应该由谁来承担呢?接下来,由我们来为您解答。一、房屋租赁期间发生事故该由谁承担责任?租赁期间发生事故后,对此的责任承担分...


·根据法律规定继承房产公证要多少钱?
      根据法律规定继承房产公证要多少钱? 一、根据法律规定继承房产公证要多少钱? 根据法律规定继承房产公证要应当是按照房屋评估的价格2%收取,大概是在几千元不等。继承权公证费按照受益额,也就是继承人所继承房屋经专业部门评估后的评估价值的2%来收取,较低收取200元。 二、具体办理...


·在我国回迁房有大产权的吗?
      在我国回迁房有大产权的吗? 拆迁的是商品房,回迁房自然是应当商品房。拆迁的是集体土地上的私房,或者是经济适用房,回迁房的性质一般不是商品房。回迁房最终确认的产权性质,具体有以下三种情形:第...


再审申请民事再审行政再审刑事申诉
执行申诉检察抗诉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电话咨询.|.短信咨询.|.留言咨询
©Copyright Reserverd
南京再审申诉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