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再审申诉律师
律师热线 13951899110
再审申请民事再审行政再审刑事申诉
执行申诉检察抗诉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首页 >>文章

轻伤鉴定标准完成之后会被判刑吗?

轻伤鉴定标准完成之后会被判刑吗?不一定。故意非法损害他人身体健康的行为构成故意伤害罪,但是这并不是说所有的打人行为都是犯罪。《公安部关于办理伤害案件有关问题的通知》规定“民间纠纷引起的伤害案件,虽然行为人给被害人所造成的损伤已经达到轻伤程度,但是行为人确有悔改表现,而且当事人双方自愿和解,已就损害赔偿问题达成协议并已给付,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的,可以不作为犯罪处理。”根据上述规定,如果被害人不追究打人致轻伤的责任的话,可以调解处理。但不能调解时,就需要按照先前做出的伤情鉴定结果,并根据伤情鉴定结果作出处理。二、故意伤害罪会判刑多久?故意伤害罪法院会判刑多长时间是要依据犯罪情节而定的,如果造成被害人重伤的,可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三十四条 【故意伤害罪;组织出卖人体器官罪】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犯前款罪,致人重伤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重伤造成严重残疾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组织他人出卖人体器官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未经本人同意摘取其器官,或者摘取不满十八周岁的人的器官,或者强迫、欺骗他人捐献器官的,依照本法第二百三十四条、第二百三十二条的规定定罪处罚。违背本人生前意愿摘取其尸体器官,或者本人生前未表示同意,违反国家规定,违背其近亲属意愿摘取其尸体器官的,依照本法第三百零二条的规定定罪处罚。综合上面所说的,构成他人轻伤这种行业已经算是违反了我国的刑事条款,但对于触犯了刑法不一定会被判决人,只要积极的面对而且承担自己所有的责任,那么一般是可以被免除的,所以,在处理的时候都是会结合实际情况来,从而保障到受害者的合法权益。


·环境刑事责任的犯罪构成是什么
      环境刑事责任的犯罪构成是什么?(1)犯罪主体。根据环境保护法和刑法的规定,关于环境犯罪的主体,已打破了“个人刑罚观”,除了达到法定年龄具备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以外,还包括法人。(2)犯罪客体。破坏环境资源犯罪的犯罪客体,是因侵害各种环境要素和自然资源而受到侵犯的财产所有权、人身权...


·强奸罪的认定标准是什么?
      强奸罪的认定标准是什么?根据《刑法》第236条的规定,有下列两种情形之一的,都应当以强奸罪立案追究:(1)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手段强奸妇女的;(2)奸淫不满14周岁的。强奸罪是行为犯,只要行为人实施了强奸妇女或者奸淫幼女的行为,不论是否达到奸淫的目的,都应当立案追究。二、强奸罪怎...


·刑事案件被害者辩护律师钱由谁出?
      一、刑事案件被害者辩护律师钱由谁出? 刑事案件被害者辩护律师钱是谁聘请谁出的。 二、刑事案件请一个律师大概需要多少钱? 具体要看律师事务所的收费。 (一)刑事案件收费按照各办案阶段分别计件确定收费标准。 1、侦查阶段,每件收费2000—10000元。 2、...


·刑法全文中危害公共安全有哪些内容?
      公共安全一直以来都是人民群众关注的大事,也是最贴近我们老百姓生活的事情,这关系到我们自己的日常生活,可是我们自己平时的一些行为,也有可能会危害到公共安全,也有可能会触犯到刑法,下面我们看一下刑法全文危害公共安全都有哪些。 一、该罪与过失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的界限 1、客观...


·2023贩毒应不应该判死刑?
      2023贩毒应不应该判死刑? 一、贩毒应不应该判死刑? 贩卖鸦片一千克以上、海洛因或者甲基苯丙胺五十克以上或者其他毒品数量大的,可以判死刑。 《刑法》第三百四十七条规定: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无论数量多少,都应当追究刑事责任,予以刑事处罚。 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


·公职人员被拘役有什么后果?
      公职人员被拘役有什么后果?公职人员被判刑,公职不能保留。行政机关公务员依法被判处刑罚的,给予开除处分。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被依法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的,给予开除处分。行政机关任命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被依法判处刑罚的,给予开除处分。因此,公务员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等公职人员因犯罪被判处刑...


·我是初次无证驾驶,查到了,可以不拘留吗?
      无证驾驶按规定是要拘留十五日的,符合下列条件的,可以不予拘留:1、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六周岁的;2、已满十六周岁不满十八周岁,初次违反治安管理的;3、七十周岁以上的;4、怀孕或者哺乳自己不满一周岁婴儿的。《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九条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处二百元以...


·抢劫罪法定八种加重情节
      (一)入户抢劫的这是指行为人用各种非法手段进入公民家中实施抢劫的行为。入户抢劫是近年来抢劫罪中的常见多发情形。这里所说“户”,应理解为居民住宅,并不包括其他场所,如单位的办公楼、学校、公共娱乐场所等,否则,有悖立法原意。对“入户”不能仅理解为进入住宅房间或者室内。对于抢劫独门独院...


·故意杀人可以判缓刑吗?如何规定的?
      我们您都知道我们国家对于犯罪判刑的人员有的时候会是有一定的缓刑的。对于缓刑的案例并不是所有的犯罪类型都会有的。我们生活中有时也会听说有故意杀人的案例,我们国家对于故意杀人可以判缓刑吗?缓刑内容是什么呢? 一、是否判处缓刑要看具体的案件情节,故意杀人罪一般是不能判处缓刑,除非有特殊...


·诈骗罪的量刑情节是怎样的
      一般的诈骗罪指《刑法》第266条规定的个人犯罪,它属于侵犯财产罪的范畴,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用虚构事实或者隐瞒真相的方法,骗取数额较大的公私财物的行为。这就是诈骗罪的含义,诈骗罪的处罚范围较大,从拘役、管制到无期徒刑,具体诈骗罪的量刑情节是怎样的呢?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吧。...


·根据法律规定单位不构成金融犯罪实施主体的包括哪些?
      当代社会,在我们的现实生活中普通老百姓对于金融领域的一些事项并不是特别的清楚,因此很多人对于金融犯罪实施主体比较陌生,对此他们都想要了解一下根据法律规定单位不构成金融犯罪实施主体的包括哪些?那么,接下来我们将为您详细的介绍一下相关的知识。 一、根据法律规定单位不构成金融犯罪实施...


再审申请民事再审行政再审刑事申诉
执行申诉检察抗诉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电话咨询.|.短信咨询.|.留言咨询
©Copyright Reserverd
南京再审申诉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