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再审申诉律师
律师热线 13951899110
再审申请民事再审行政再审刑事申诉
执行申诉检察抗诉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首页 >>文章

拆迁房屋律师能做什么?

拆迁房屋律师能做什么?

一、拆迁房屋律师能做什么?

1、要确定企业使用土地及房屋的合法性问题。包括是否有国有土复地使用权证、房屋产权证或租赁合同等。随后向拆迁方获取征地批文、建设项目立项许可证制、建设规划许可证、施工许可证、拆迁方案、拆迁许可证等有关征地拆迁的审批文件及相关资料。

2、审查企业的营业执照、纳税情况、员工合同以及企业对土地或房屋投入等相关数据、信息和凭证,为制定补偿谈判方案,为可能涉及到的行政复议及相关诉讼提供依据。

3、制作拆迁损失报告 ;协助企业制作《动迁调查表》; 根据需要委托相关评估公司对企业资产及效益进行评估; 协助企业制作《拆迁损失报告》。

4、拆迁补偿安置协商与谈判。就补偿安置问题代表企业与拆迁方进行协商; 合理反映拆迁中涉知及企业利益的事实及补偿要求; 监督拆迁的实施过程,审查程序的合法性。

5、参与道行政复议及相关诉讼:参与企业与出租方的租赁纠纷案件; 根据需要向有关部门提起行政复议;参与企业与拆迁方之间的裁决及听证程序; 根据需要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及相关的民事诉讼甚至刑事诉讼等。

二、为什么要找专业的拆迁房屋律师?

1、被拆迁人相对于拆迁人地位的失衡

征地拆迁本质上就是一场博弈,博弈的一方是手无寸铁的老百姓,对方却是拥有实权的政府机关和处于优势地位的开发商。老百姓是处于一种天然的弱势地位,面对强势的政府和开发商往往无法达到博弈双方的平衡。而在博弈过程中,双方地位的平等是博弈成功的关键。所以聘请专业的律师,利用专业的法律知识和律师的丰富经验能弥补自身地位失衡的缺失,不失为一个明智的选择。

2、被拆迁人与拆迁人信息的不对称

在征地拆迁过程中,被拆迁人往往是在拆迁前几天才知道相关信息,甚至有些地方只是口头通知,没有任何的书面材料。很多强拆案例中,政府直接通知当地村民所建房屋属于违章建筑,在没有任何书面材料的情况下实施强拆。国家相关法律均对征地拆迁做出了详细的程序性规定,但由于双方地位失衡从而导致双方信息的不对称,面对征地拆迁很多老百姓一无所知,甚至不知道去哪里获取相关信息,以致于在事后的维权过程中处于被动地位。

3、被征地拆迁人专业水平不足

面对征地拆迁,老百姓往往会有一种无助感,不知道该怎么去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因为征地拆迁不是一个简单的案子,其往往涉及多个部门,涉及多套程序。例如,征地的批准机关是谁?征地的流程是怎么样的?评估公司的选择是怎么样的?土地上的补偿该怎么计算?等等。所以对于被征收人和被拆迁人而言,聘请专业的律师能让您在维权过程中省时省心还能争取自身权益的最大化。

·执行有抵押权的房产贷款谁还
      房产抵押被强制执行的,原房主不需要继续还贷款,房子和原房主不再有任何关系,一般房产的拍卖所得优先偿还房贷的债券。对于抵押贷款,依照银行法,合同法,民法通则等法律规定,债务人到期无法偿还银行贷款,银行有权通过法院拍卖抵押物并依法优先受偿,不足的部分,银行有权继续向贷款的单位或个人追...


·租房到期房东不退押金怎么办
      租房到期房东不退押金怎么办?租房子不退押金承租人应当和出租人友好协商,问清楚为什么出租人不退押金,是没有支付水电煤还是没有足额支付租金,或是损坏房子及其配套措施。如果出租人无理由不退押金是违法的,协商不成的承租人应当尽快向法院起诉,要求出租人返还押金并赔偿损失。押金作用,如,没有...


·婚后按揭离婚房产归谁所有?
      在现代社会经济大发展的大环境下,人们的思想也发生了重大的变化在婚姻关系中,以前那种从一而终的观念现在部委人们所认可了,由此使得离婚率上升,由此在离婚的过程中也产生了很多新的问题。在法律环境下,关于离婚的财产分割中就有一个问题很突出:婚后按揭离婚房产归谁? 一、婚后按揭离婚房产...


·女儿户口迁出能继承老家房子吗
      女儿户口迁出能继承老家房子吗 一、女儿户口迁出能继承老家房子吗? 女儿户口迁出也能继承老家房子,继承遗产和户口无关。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2021年1月1日生效) 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条 【法定继承人的范围及继承顺序】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 (一)第一顺序:配偶、子女...


·睢宁县农村房屋拆迁补偿标准是什么
      睢宁县农村房屋拆迁补偿标准是什么在进行征地拆迁的时候,需要对被征地人进行一定的补偿。再进行补偿的时候不仅仅要补偿房屋的价值,还需要补偿因为房屋拆迁造成的其他损失。这就需要有一定的标准对征地补偿进行一定的规定,尤其是农村房屋的拆迁补偿,以此来维护被拆迁人的利益。下文就是睢宁县农村房...


·房子抵押他项权证取消内容是怎么样的?
      房子抵押他项权证取消内容是怎么样的? 他项权证这个名词通常都是和房子挂钩,但是也有其他的东西都是拥有他项权的,只是对于房子来说,他项权证的用途会比较大一些。关于他项权证,首先是需要自己去机构办理的。证书用完了之后也是自己到相关机构注销的。那么房子抵押他项权证取消内容如何? 一...


·一般哪些二手房不能买卖
      一般哪些二手房不能买卖 1、产权不明的房子不能买 买到产权不明的房子面临的将是无穷无尽的麻烦,所以买房之前必须要将自己房屋的产权弄清楚。 2、被转让的项目别碰 俗话说“爹不爱,娘不疼”便是形容这种情况,对购房者而言,这种楼盘不能买,因为物业得不到确保,万一出现纠纷投诉无门...


·丈夫出轨婚内共同买的房子应如何分割?
      丈夫出轨婚内共同买的房子应如何分割? 《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中有关内容的规定 第三十一条男女双方自愿离婚的,准予离婚。双方必须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婚姻登记机关查明双方确实是自愿并对子女和财产问题已有适当处理时,发给离婚证。 第三十二条男女一方要求离婚的,可由有关部门进...


·买房子定金可以要求退还吗?
      买房子定金可以要求退还吗购房定金的作用是保证合同的顺利进行。根据最高法院担保法的司法解释:(一)签订正式购房合同之前的定金。正式购房合同签订之前交付的定金也就是立约定金,是指为保证订立正式合同而交付的定金。一般来说,我们在签订认购书或意向书时约定交付定金作为签订正式合同的担保,这...


·商品房买卖的网签与备案的区别是什么?
      商品房买卖的网签与备案的区别是什么? 一、商品房买卖的网签与备案的区别是什么? 1.两者有着本质的区别,网签只是房地产管理部门为规范房地产企业规范销售房屋,防止开发企业捂盘以及一房多卖而建立的一个网络化管理系统。 2.备案是根据我国建设部所颁发的《城市商品房预售管理办法》第...


·房屋买卖合同无效情形有几种房屋买卖活动中可能导致
      房屋买卖合同无效情形有几种房屋买卖活动中可能导致合同无效的情形如下:(一)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所签订的房屋买卖合同。根据我国《民法典》的规定,无民事行为能力人由其法定代理人代理实施民事行为。因此,无民事行为能力人的房屋买卖均应由其法定代理人代理签订合同,他们不能独立签订房屋买卖合同,...


再审申请民事再审行政再审刑事申诉
执行申诉检察抗诉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电话咨询.|.短信咨询.|.留言咨询
©Copyright Reserverd
南京再审申诉律师